【何福仁專欄:時宜篇】宰我與孔子之辯(二)

專欄 | by  何福仁 | 2021-01-04

說宰我是「屈己以明道」,歷代大不乏人,追溯此說,最早應是晉代人,如繆播、李充、范寧等,奇在都是中書令,他們的意見都收在南朝皇侃的《論語義疏》裡。其中繆播為宰我質疑三年之喪辯解:


爾時禮壞樂崩而三年不行,宰我大懼其往,以為聖人無微旨以戒將來,故假時人之謂,啓憤於天子,義在屈己以明道也。(《論語義疏》轉引)


宰我又因「晝寢」被斥為朽木、冀土。「晝寢」是否已成流行病,需孔子的嚴斥?不單如此,還令孔老師自承以耳代目,看錯了,這個學生言行不副: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於予與何誅?」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論語‧公冶長》5.10)


皇侃承「屈己」之說,再進一步,連宰我「晝寢」,也說是他菩薩心腸,並引范寧等人的話,說是一種假託劣行的「苦肉計」。然而,這是對動機的推測。我們也可以推測繆播、皇侃,以及其他人這樣說的動機:

一、宰我名列言語科;

二、陳恆弒君事件。


【何福仁專欄:時宜篇】宰我與孔子之辯(一)


先說陳恆事件。這個陳恆,是齊國大夫,名字有五六個之多,令人困惑,此人媯姓,田氏,名恆;古音田、陳近,於是也稱為陳恆。陳恆卒後諡成,故稱陳成子,或田成子。漢朝後避諱文帝劉恆,改稱田常。春秋魯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他發動政變,弒齊簡公。《莊子‧胠篋》有名句云:「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指的正是陳恆竊國。


但他的弒君牽涉的人事,更加令人困惑。


《論語‧憲問》14.21中載孔子聽到陳恆弒君,要求魯哀公出兵討伐: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

公曰:「告夫三子。」

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

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這是孔子回魯後的事,他自謙「從大夫之後」,是曾任大夫的意思,看見危機,不敢不提出。但能否出兵,魯哀公居然得請示三桓:季孫氏、仲孫氏、孟孫氏,可見政權旁落,一如陳成子在齊國執權,視齊君如無物。孔子說,「告夫三子者」,應是獨白,這個「者」,不無鄙視之意。在《左傳》哀公十四年裡,孔子並曾分析出兵討伐,應有勝算。


孔子是否必定反對篡弒?我看未必。《中庸》第十八章,他說:


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纘,繼承之意。大王、王季、文王皆周武王的先祖,世號西伯,稱王乃後來追封。武王「壹戎衣而有天下」,統一軍隊(各部落)就馬上取代殷商而得天下,並備受讚頌。因為他打倒的是暴君。這其實也是通變行權,好像一直沒有人注意。


這次陳恆事件牽涉宰我。以現存先秦資料,首見於《韓非子》。韓非論證向君主進言之難,列舉歷代向君主進諫而遭殺害的例子,其中包括宰我,有句云: 「宰予不免於田常。」指宰予在齊國為田常所殺;韓非並將宰予置諸「仁賢忠良有道術之士」。(《韓非子‧難言》)


韓非並舉孔子善說卻遭匡人圍困為例,說孔子「豈不賢哉?」其實子畏於匡,與忠賢無關,而是由於樣貌似陽虎罷了,這陽虎:「嘗暴匡人」(《史記‧孔子世家》)。〈難言〉全篇論調直似儒者,和他的其他大作諸如〈五蠹〉、〈顯學〉等等相悖,那些名篇,主題是警誡君主,不要信任人,不要任用忠義賢智。其〈忠孝〉篇云:


田氏奪呂氏於齊,戴氏奪子氏於宋,此皆賢且智也,豈愚不肖乎,是廢常上賢則亂,捨法任智則危。


宰我既是仁賢忠良,又說田常是賢智,兩個對手,到底誰是誰非?韓非的理論(成於公元前280年至公元前233年),大多經不起推敲,誠如他自己的名言,「以子之矛陷子之盾」(〈難一〉)又如:


人主之患在於信人,信人則制於人。……夫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餘無可信者矣。(《韓非子‧備內》)

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舉士而求賢智,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未可與為治也。(《韓非子‧顯學》)

人主有二患:任賢,則臣將乘於賢以劫其君;妄舉,則事沮不勝。(《韓非子‧二柄》)


你叫君主不可信人,親近如夫妻父子猶不可信,則何以要信你?這難怪法家大師,從商鞅、韓非,到李斯,無一善終。不可任用賢智,則你汲汲求用,憑的是什麼?民要愚,臣也要不智,當此敵國環伺,國家如何治理,真的不會亂?


韓非對宰我之說,不能無疑。之後,《呂氏春秋‧慎勢》(成於秦王政六年,公元前241年)也說:


齊簡公有臣曰諸御鞅,諫於簡公曰:「陳成常與宰予,之二臣者甚相憎也,臣恐其相攻也。相攻唯固則危上矣。願君之去一人也。」簡公曰:「非而細人所能識也。」居無幾何,陳成常果攻宰予於庭,即簡公於廟。簡公喟焉太息曰:「余不能用鞅之言,以至此患也。」


說明宰我與与陳恆爭權,諫臣但憂兩人相攻之下危及君上,勸齊公「去一人」。言下是兩造都不是好東西。倘宰我爭的是君上利益,則怎會說成是可去的一人。


宰我的名字也不少,宰姓,名予,字子我,又名予我。到了漢初,《史記》反而記他伙同陳恆政變:「宰我為臨菑大夫,與田常作亂,以夷其族,孔子恥之。」這句其實費解,宰我既夥同勝利者,何以會夷族?


唐代司馬貞的《索隱》認為司馬遷張冠李戴,翻出《左傳》並沒有宰我參與陳恆作亂之文,倒記了闞止與陳恆爭寵,為陳所殺。這個闞止的字,恰巧跟宰我的字一樣,也是「子我」。易言之,宰我不是叛亂者,而是被叛亂者所殺。


前文指出,被陳恆所殺,是爭權失敗,並非是為國犧牲。再說,宰我就是為了對抗政變而死,也不等於他會「屈己」而提出三年守喪太久,又扮演朽木睡懶覺。


顏回死,孔子慟哭,連呼「天喪予!天喪予!」聽說衛國發生內亂,馬上想到子路,感歎說:「嗟乎,由死矣!」《禮記‧檀弓》載「孔子哭子路於中庭」。宰我死,孔子並無一語。(《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


至於孔門四科,宰我名列其中的「言語」科是怎麼一回事?先要弄清楚,這不是孔子說的。〈先進〉11.2所載是這樣的:


子曰:「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門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楊伯峻則分拆為二,「子曰」之後,四科另起。我覺得這合理得多,免予人這是孔子頒發的。就連朱熹的集注,也引程子的話:「四科乃從夫子於陳、蔡者爾,門人之賢者固不止此。曾子傳道而不與焉,故知十哲世俗論也。」但後人讀《論語》,即當這是孔子親頒的終身成就獎。倒是程子指出,這不過是「世俗」之見。可以質疑的是,子游子夏為晚年弟子,曾跟隨老師於陳蔡?曾參不與,而與子游子夏同時,《論語》相當看重的有若,竟同樣不入十科。


而且,《論語》中不斷讀到孔子討厭巧言擅辯的人:


「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里仁〉4.24

「焉用佞?御人以口給,屢憎於人。」(〈公冶長〉5.5)

「惡乎佞者!」(〈先進〉11.25)

「仁者,其言也訒。」(〈顏淵〉12.3),等等。


何況,孔子不是斥責宰我言行不一?換一下說法,是「言而無信」,也即欠缺《中庸》再三強調的「誠」。然則,何以設有「言語」科的獎狀?我過去百思不得其解。看錢穆,倒有一個解釋:這是「指外交之辭令」(《論語新解》)。孟子曾說:


宰我、子貢善為說辭;冉牛、閔子、顏淵善言德行,孔子兼之,曰:「我於辭命,則不能也。」(〈公孫丑上〉)


於是恍然。外交說辭,是一種應對技巧,可真可假,真不能全真,假不宜全假,視乎所代表的僱主的利益。宰我出使,不見具體細節,但《史記》載子貢出使,篇幅甚多,「存魯,亂齊,破吳,強晉而霸越」,很厲害,但他的說辭完全是縱橫家的調調。此則孔子所「不能也」。


四科就是這麼一回事,絕對不是光環。其中冉求名列政事科,卻偏偏在政務上被孔子罵得最兇,還要其他同學也來鳴鼓大罵。


2


回到三年之喪的問題。這問題無甚趣味,但不可不辨。


錢穆《論語新解》認為「宰我之問,蓋討論製作,與其存虛名,不若務實行。他日或製新禮,改定此製。非宰我自欲短喪也。」


守喪三年,孔子說是要相對地報答父母褓姆我們三年之恩;這是籠統的說法,是否「虛名」,還需斟酌。荀子引《禮記》說這是「稱情而立文」(〈禮論〉),意思是:建立制度,要稱合人情;喪服按照生者與死者的感情深淺、關係親疏來決定。另一面,這種相稱,其實也是節制,「不及」固然不好,「太過」也不恰當。既無孝心,即無需再爭論守孝多久,那倒不如從古禮,守三年之喪,這是「天下之通喪」。康有為以為三年之喪是孔子的「發明」,是「改制所加隆」(《〈論語〉注》) ,這自是以經學干政的「六經注我」。孔子這樣說,可以不同意,卻不是沒有根據的創制。


《尚書》載高宗武丁為父小乙守喪,守了三年:「王宅憂,諒陰三祀」,祀,指年,意即居喪三年。即使期滿,武丁還是不言不語。當群臣進諫,不能不說話啊,百姓都尊奉君意辦事;武丁解釋,自己是天下儀表,所以不輕易發言。這段話,孔子一定向學生講授過,這所以子張發問,《論語‧憲問》14.40載:「《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同見於《禮記》) 孔子於是解釋:「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論語正義》的劉寶楠補充:周武王崩,周公攝政,也是此禮。他引《禮記‧檀弓》云:「子夏、閔子騫皆三年喪畢見於夫子,是聖門之徒皆能行之。」


宰我說三年不為禮樂,會令禮壞樂崩,看似為禮樂辯護;禮樂是一事的兩面。守喪即為守禮,何以說會因久守而禮樂崩壞?即使禮樂崩壞,崩壞的也不過是禮樂的形式,「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八佾〉3.3) 宰我說「心安」,無疑是對「禮壞樂崩」之論的自我抵消。


至於春秋時是否天下通行,則主張是一回事,實踐卻有參差,一如孔子說「智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中庸》) 雖是天下的達德,誠非人人能臻,所以說:「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論者指出《公羊傳》載魯哀公五年秋九月,齊景公卒,翌年秋七月,已除景公之喪,此見齊已不行周禮。但魯又如何?戰國之後,滕文公的父親定公過世,他使人請教孟子三年之喪,群臣其實都不願意,說「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孟子‧滕文公上》) 康有為也引這例,想證明自伯禽至於魯悼公,叔繡至於滕定公,皆未嘗行三年喪期,一再渲染,要証明孔子「改制」。


不過,他不提《史記‧魯周世家》所記:


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為魯公。魯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魯,三年而後報政周公。周公曰:「何遲也?」伯禽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然後除之,故遲。」


周公死時,其子伯禽早在以前已接受封國,就是魯公。伯禽當初受封至魯,三年以後才向周公述職。周公問:「為何遲來了?」伯禽解釋:變魯的風俗,改革魯的禮儀,要等服喪三年,然後除服,因此遲了。


所以,守喪三年,有的遵行,有的不行。真是「汝安則為之」。對孔子,這麼一個要重建周文的哲人,說是天下人都遵行的「通喪」,說的是應然,未必是實然,也就可以理解。


而所謂三年,實行起來只有二十五個月,《禮記‧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到了漢代,再確定為二十七個月,更用行政法令執行。


《史記》載孔子為母親守孝,腰間還繫著白麻帶,聽到季氏請客,也想出席,是爭取施展抱負的機會,卻被陽虎擋住了。孔子不是應該守喪麼?為了彌縫,就有論者責史遷「近誣」。大可不必。他那時不過十七歲,學問知識還有待修養,他不是宋儒所說生而知之的。而這,還有一個為了爭取身份而行權的問題。到他兩年後結婚,他是守母喪守了二十五個月。


他自己離世時,眾弟子在墓旁守喪三年,另有一位,再多守三年。孟子何不舉此例,再加一句:還看是否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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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福仁

香港出生、成長。香港大學文學院畢業。寫作多年,文類廣泛,包括詩、散文、讀書隨筆、文學評論、先秦史傳散文賞析;並有與西西對話集《時間的話題》;編有《西西卷》、《浮城123──西西小說新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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