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中宰我曾向孔子提出一個頗有挑戰性的問題,有那麼一個仁者,當有人告訴他另一個仁者墜井,他應否跳下去拯救呢:「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雍也〉6.26)意思很明顯:跳下則自身不保,不跳,即是見死不救。老師不是鎮日仁不離口麼?
孔子沒有直接答覆,而是:「何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怎麼會有這種問題?君子可以去救人,卻不能自己也陷進去;可以受欺騙,卻不可以被無理愚弄。換言之,這不成問題,看似兩難,其實這是對君子的愚弄。
朱熹接受劉聘君以為「井有仁焉」的「仁」,應是「人」,可這麼一來,意味索然。宰我的兩個「仁」,實有玩弄文字play on words的戲諷。朱熹這樣解釋:「逝,謂使之往救;陷,謂陷之於井。欺,謂誑之以理之所有;罔,謂昧之以理之所無」,自己也下井,還能救人?毋寧是多添一個要救的人。他以為志切救人的人,也不會那麼愚昧。朱熹再而解釋,宰我一直深信仁道,這樣問,是出於苦心,「而憂為仁之陷害」。宰我的苦心,在《論語》中是看不到的,必須借重其他文獻。
宰我之問,看來孔子並不以為是善意。孔子反詰:「何為其然也」,何出此問,這可是陷,是罔,是對君子的刁難。孔子根本拒絕正面回答,指出這是要他上當,這種當,過去賢如子產卻上過。《孟子‧萬章上》載有人送給子產一尾活魚,他交池塘的主管打理,那主管卻烹了吃,還回報說:剛放進池塘,半死不活的;過了一會,突然擺尾搖頭,游到遠遠去。子產聽了很高興,連說:得其所哉!得其所哉!主管出來就譏笑:誰說子產智慧。孟子的評論是:「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
孟子自己也遇過這種問題。齊國的淳于髡曾問他:男女授受不親,是禮嗎?孟子答:是禮。好了,這才是他想問的:嫂嫂要淹死了,應該伸手救援嗎?孟子答:嫂嫂要淹死而不伸手救援,那是豺狼禽獸。男女授受不親,是禮;嫂嫂要淹死而伸手救援,則是權宜變通的做法: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孟子‧離婁》)
淳于髡以機智幽默、口才出眾著名。這是有意戲弄孟夫子。由此可見,儒家說仁說義,不少人以為迂腐,並不明白另有行權之說。
至於孔子,早就說過:「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述而〉7.11)意即赤手搏虎,徒身過河,死了也不知悔的人,我是不會贊同的。孔子直接訓斥曾子被父親責打時要「小杖受,大杖走」,也是權宜的示例,原則要守,卻不能死守。錢穆也繼承宰我苦心之說:宰我之意,或者出於擔憂孔子罹禍,理由是「子欲赴佛肸、公山弗擾之召,子路不悅。宰我在言語之科,故遇此等事,不直諫而婉辭以諷。」不過,子見南子,子路也不悅,不高興、憂慮,就坦白表示,這反而真誠可愛,老師看得出學生是否誠意,他可以正面、清楚地解釋,而不是師徒倆彷彿在暗地裡過招。老師先後對子路解說:
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陽貨〉17.5)
(來召我的,難道只是空話嗎?如果有人用我,我將周代在東方復興。)
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繫而不食?(〈陽貨〉17.7)
(不是說堅硬的東西磨也磨不損嗎?不是說潔白的東西染也染不黑嗎?我難道是個苦葫蘆?怎能只掛著而不給人吃呢? )
這兩重解說也是坦誠布公。有人會認為不能與狐謀皮,其實也是一個權行的問題,球踢到狐狸一方去,要考慮的是狐狸,不是因為這是狐狸,就拒絕周旋。對老師「不直諫而婉辭以諷」,弟子除宰我外,並無他例。
2
宰我和老師另有一段更著名的師生論辯「三年之喪」,值得仔細想想,這一次,又是宰我: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我出。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陽貨〉17.21)
先思考兩個問題:首先,到底「孝心」重要,還是「孝的形式」重要?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為政〉2.7)可知在孔子眼中,所謂「孝」,是要對父母有「敬」,發自內心;供養父母自是孝的表現,但如果沒有孝心,即便有孝行,包括守喪,跟對待犬馬並沒有分別。《論語》中,並沒有「本末」之說,但既然載孔子高足有子的話:「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學而〉1.2)為討論方便,不妨從這個角度思考:孝心是「本」,孝的形式是「末」。
從現代社會看,守喪三年,的確不合經濟原則,一年、一月,甚至一周也有損經濟,也不合如今動態的社會形勢;但這是形式(末)問題。至於孝心(本),卻不會因為時代不同而變得不合時宜。
其次,宰我說的是「量」,孔子追究的是「質」,兩造對答,嚴格而言,並非針鋒相對。何況,宰我之言,雖說是「問」,究其實跟考驗仁者應否下井救人有別,這毋寧是一己意見的陳述(statement),並非討教,所以老師無需應對,但老師則不妨順此查問:這時候吃好穿好,你心安嗎?(「食乎稻,衣乎錦,於汝安乎?」) 這是直探「本心」。《禮記‧問喪》云:「夫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也。病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然而,自古至今無數人認為孔子顧左右而言他,辯宰我不過。
再看宰我的論據:一、從禮樂著眼:三年太久了,令禮壞樂崩;二、再從經濟立說:農業社會的耕作與取火,一年周而復始。
然則守喪一年,足夠了。
對宰我的意見,孔子未置可否,反而想弄清楚:年期的多寡,背後有沒有孝心支持。這是討論孝道的大前提,是關鍵。即使純從辯論的角度而言,也看到孔子的大智慧,以衣食之貴回應禮儀之表,而沒有落入宰我的窠臼,這,其實是另一圈套,因為爭論年期,終究是一個時限,無論一年、三年,那種輸贏,如果真有輸贏,根本沒有意義,尤其對後世而言,都必然經不起時間的挑戰。更重要的是,爭論年期,是把孝道淪為技術性的問題。孔子回歸本心,「於汝安乎」,從量化的人生安排,回歸人文的價值。這原來也是原則與權宜的問題,正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周易》早有所謂「變通」之說,〈繫辭上〉云:「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孟子說得更清楚:「夫道二,常之謂經,變之謂權;懷其常道而挾其變權,乃得為賢。」(《韓詩外傳》)
孝心是常道,守孝則是變權。倘無孝心,守孝只屬虛文。就像季孫問孔子自己要增加稅收的意見,孔子不答,因為「若欲苟而行,又何訪焉?」你反正要推行了,為什麼還要問我?但他的意見,對弟子則絕不含糊,他對冉有說季孫「貪冒無厭」,田稅多少,自有「周公之典在」(見《孔子家語》)。冉有不聽,仍為季氏斂財,孔子就氣得斥責他「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先進〉11.16)
要是宰我對孔子之問,答案是「不安」,孔子可能有不同的說法。可能,就是說未必不可以斟酌、不可以協商。他提到古代隱士逸民如伯夷、叔齊、虞仲、柳下惠等人,說自己跟他們不同,「我則異於是」,還稱他們是「賢者」:「賢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又說:「作者七人矣。」(〈憲問〉14.37)孔子總是這樣,對自己不同意的人,只會說自己跟他們不同,他是「矜而不爭,群而不黨」(〈衛靈公〉15.22),是「和而不同」(〈子路〉13.23)。
葉公頗自得的告訴老師,吾鄉有正直的人,父親偷羊,兒子揭發他。老師只是客氣地說:吾鄉率直的人跟你所說的不同。然則守喪不久,倘有孝心,老師即使反對,充其量是「我則異於是」,仍然受到尊重。
宰我是學生,老師說得要嚴厲許多。朱熹《集注》云:「宰我出,夫子懼其真以為可安而遂行之,深探其本而斥之。」正因為是老師,也需向其他在場的學生鄭重闡明,這段說話見於《論語》,證明是有其他學生在場的。「深探其本」,實早在宰我走出之前。宰我覺得心安,好吧,你就這樣做好了。但對其他同學而言,孔子必須加以澄清,表示態度:守喪時別以為食稻衣錦,心安就行,這是不仁,別學宰我。
先秦諸子,儒家之外,也無不重孝。《老子》(19章)云:「絕仁棄義,民復孝慈。」墨子認為父不慈,子不孝,乃「天下之害」(《墨子‧兼愛下》)。連縱橫家的蘇秦也說:「孝子之於親也,愛之以心,事之以財。」(《戰國策‧楚策》)
「愛之以心」是本,「事之以財」是末,但事之不一定要財,不是說有財方能盡孝,而富人最有孝心。「禮」也可作如是觀:禮的本旨是建立和諧的秩序;末是儀文形式。儀文形式不是不重要,儀式是精神的體現(不忍吃好穿好,即是一種表現心思的形式)。本末之分,有一危機,會以為有本足矣,可以取消末。不是的,不是說有了「敬」,即可以不「養」。孝心是恆常的原則,孝行則不單可以更要因應時空而變通。《禮記‧曲禮》說:「禮從宜,使從俗。」〈禮器〉說得更明晰:「禮,時為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稱次之。」這是說禮首先要順應時代變化,其次要遵循倫理秩序,再其次要適切不同對象、場合,最後還需符合身分,這是中庸之道,不能過,又不可不及。換言之,喪禮絕非一塊鐵板。
不幸宰我答「安」,不啻反高潮,把一場可能有建設的討論勾消了。他表現了對守喪的意涵並沒有真切體會,又或者他本來就不同意。故孔子罵他「不仁」。有論者以為宰我的「安心」是指除喪之後,但看孔子說「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則應是居喪期間。又有一說,這是晉人最先提出的:宰我這樣的意見,實乃「屈己以明道」(《論語旨序》,見《皇疏》轉引),旨在反映當時流行的意見,讓老師借以指正,他只是扮演歹角。繆播何以有此說,追溯起來,我認為是源自《韓非子》、《呂氏春秋》等記宰我在田常政變的角色,以及漢人《淮南子》、《說苑》等等,因他的政治取態並為此犧牲,而想到他是孔門言語科之首,那麼一個君子正人,怎會違犯老師呢?繆播之後,蘇東坡、朱熹、錢穆等人繼承此說,為他平反;當再另加討論。
當老師說「汝(女)安則為之」,他就出去了,以為這就是答案。然而,他應該把戲演完,乖乖坐定,聽老師的解說,勿多少予人打了就跑(hit-and-run) 之感,勿讓老師演獨腳戲,招來背後罵人的非議。又如果他說:我其實於心不安呵,《論語》就要改寫。
「汝安則為之」,這話前後說了兩次,明顯有針對性。這話可從正、反兩方面看:反面看,對父母去世既沒有不安,那麼守喪多久,已失意義,你好自為之。這是老師的譴責語。從正面看,守喪,求的正是心安;守喪多少,悉聽自己是否心安,你要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