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香港文學館鬧雙胞」事件,應該會成為香港文化史上一個被人銘記的事件。鄧小樺重申在聲明中未有正式回應「撞名」這點,是出於尷尬,然後提出了以往撞名的解決方法,並簡略憶述了「香港文學館有限公司」至今變為「香港文學生活館」的淵源,最後思考了一座文學館的名實關係,還是以凝聚人群為重。 (閱讀更多)
跨界藝術策劃人黎蘊賢 (Orlean Lai) 首次執導的劇場《我們來真的》完滿結束,藝術家何倩彤回想起 Orlean 邀請她寫一個關於「隱形人」的短篇故事。她從沒多想這個故事會以甚麼形式被演繹,或者會佔多少篇幅,也不清楚整個演出的主題和具體內容,如今在演員和裝置的演出之中,她看到了非常難忘的東西。 (閱讀更多)
甚麼是調解(mediation)?「審判是很複雜的,有輸有贏,輸了的一方總覺得自己失去了一些東西;即使是法官的裁判,也不是人人信服,總會有人質疑。我們很難用訴訟審判去迎合每一個人的需要、討好每一個人。」 (閱讀更多)
十年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開設了法律與文學課程,任教這門課的Marco Wan教授,正是希望在跨學科的基礎上、從語言和人性層面引導學生重新理解法律。「在法庭審訊中,我們當然需要著重理據、邏輯、案例,但從一個比較宏觀的角度來看,每件案子中牽涉到的人性與經驗,也是需要我們去理解的。」 (閱讀更多)
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入得到法學院,不是最聰明的,就是最蠢的。聰明的人知道,選擇法律即是選擇了衣食無憂的生活,幸運的話還能在法庭舞台上一展辯術;愚蠢的人則一早下定決心——學習和從事法律,為的從不是自己。在香港法律界,這樣的蠢人蠢事並不少見。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