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載孔子為母親守孝,腰間還繫著白麻帶,聽到季氏請客,也想出席,是爭取施展抱負的機會,卻被陽虎擋住了。孔子不是應該守喪麼?為了彌縫,就有論者責史遷「近誣」。大可不必。他那時不過十七歲,學問知識還有待修養,他不是宋儒所說生而知之的。而這,還有一個為了爭取身份而行權的問題。到他兩年後結婚,他是守母喪守了二十五個月。
正如在最近《3016》的教育劇場演出中,學生扮演企業的實習生,需為公司構思一雙鞋,卻有學生回答用糞便,演教員處變不驚,更一本正經地回答:「那麼你要考慮處理素材的成本,考量身處3016年的環境,再檢視造鞋的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