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你可曾、可會考慮送心上人一本書,表達你複雜的情意?《虛詞》編輯部邀請文藝界友好,用文字記下曾經收過、送過的書,追憶一些值得記念的關係,一些值得閱讀的好書。
潘國靈:事過境遷,書仍在
二十多歲初寫時,有人贈我《劉以鬯卷》,在扉頁上寫上滿頁的字,寄寓寫作的期許與鼓勵。當年的生日禮物,之一。
《紅樓夢》素有不同版本,天地圖書公司出版馮其庸瓜飯樓重校評批本當年,有人贈我一套五冊。可憐辜負好時光,有過共讀日子。
雨傘下的帳篷裡,有人贈我當時剛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莫迪亞諾的幾本小說。當年的生日禮物之一。不久即讀了其中的《暗店街》。其他的至今未看。
有人知我喜歡莒哈絲,贈我幾本我沒有的中文譯本如《副領事》,在市面上已難找到的。我不確定中文譯本是否出色,但我領會其中心意。
也有人比較特別,贈回我自己寫的書籍。個人著作一向沒整全收藏,缺了就缺了,甚至不佔書櫃一角。有人卻希望我善待一下自己。
有人識於微時,後來卻到了斷捨離心態的日子。丟了很多書卻始終有不忍拋棄的,多年不見忽然找回我,好物贈故人,為書尋個好歸宿,其中有一整套魯迅全集。
要寫下去還有好些。寥寥數語是圈圈年輪。書的記憶也是情感記憶的部分。以上的人不止一個,有些疏離,有些親近。事過境遷,書仍在。
至於我贈予佳人的,想來又不少,在此不寫出來了,如果他們記得,會記得。
畢明:送錯書教曉我的事
那年我中五吧?同學要到外國升學,我去送機。
那時剛巧是香港移民潮,所謂97大限,由80年代什麼中英聯合聲明,什麼草簽的時候,到1989年後更甚,身邊總是有親友離開。
送機送別,我不知道送什麼好,就買了一本我剛看完,覺得好看的書帶給她。也不是最熟的同學,但送機是扮大人和世故,中學時期,我們都急著長大、等不及歷盡滄桑。遙相目送,看熟悉的背影慢慢消失,好像是「時代口味」,嘗過才算活過。
我帶了一本頗厚的書送她:鹿橋的《未央歌》。爸爸推介了很多年,說裡面沒有壞人,像徐速的《星星月亮太陽》,趁還年輕未被社會污染,以越天真的眼睛看越好。一讀發現是講抗戰時期昆明西南聯大(北大、清華、南開共同組成的大學)大學生的生活和理想,人物性格鮮明,無塵無垢都是乾淨的真善美。老實說,很文青很文藝的。
是但啦。我自己看書很雜,看《中華英雄》又看安達充,《The Catcher in the Rye》、Albert Camus、Chekhov一本又一本,濫交到不行,以為沒所謂。
多年後,「《未央歌》同學」告訴我,從來沒碰過那本書。我便想,送書(或任何東西)給別人,以關於你還是關於對方。送對方喜歡的,好像比送自己喜歡的好。
如今,我很清楚身邊那位的口味,情人節我送她的是一本Andy Rash的《Ten Little Zombies: A Love Story》兒童書。它變態,也變態地浪漫,書中有十隻咬人的喪屍,Kelvin和女友一起對付他們,最後死剩一隻,詎料女友不慎跌倒被咬了, Kevin不忍把她幹掉,甘心被她咬,最後自己也成了喪屍。竟是《雙城記》式淒美,為了愛,犧牲自己,為了對方周全,忘了自己。甜蜜又變態,真好。
黃鈺螢:情人與禁書
我的愛:
情人節,我想起禁書。
被禁的情,被禁的慾,被禁的書。
這個世代原來還有被禁的書。因為送書給你,我才發現,原來,今時今日,還會有太過禁忌的書。由我手,交到你手。
那是沉甸甸的、古代瓷枕大小的一本書。書脊外露,看到裡面一冊一冊的,縫線、漿糊、書的結構。如此裸露的,書的筋骨。我記得在書架上密密麻麻的字之間看到這赤裸的書脊。我記得我忍不住伸手撫摸,在古書店靜止的時間裡面,感覺到,被禁錮的洶湧。
裡面都是不可以被看到的甚麼。
是因為這樣,所以書才是書的模樣嗎?有封面、封底,然後把一切都收在書頁裡面嗎。外面看到的只有書脊,或者書衣,還不夠,還有書腰。層層包裹的,是目光不可及的身體、想法、真相。一切一切他們不想我們看見的。
那本書叫《春畫》,是紀錄了在英國和日本兩地舉辦的浮世繪春宮畫展覽。由日本到英國,回歸故鄉日本竟然無法好好被看見,只能把作品輯錄成書。那繽紛多彩的情慾。
書是我幾年前在本能寺大街的古書店買到,買的時候還不知道,我將會送給你。只一路覺得,這本書不是屬於我的。原來是你。原來在等你。
幾年後的一個十月的下午,我把書放在一個灑了香水的盒子裡面,連同我們的快樂,送給你。離開時你把書留在這個城市。你說,你無法把書帶回你的國家,因為我們的桀驁不馴是何其敏感、何其禁忌。
被禁的一直被禁,直到現在。
如果打開書頁你可以聞到記憶中屬於我的氣味,如果紙的質感讓你想起指尖滑過我皮膚的摩擦聲,如果我們以交換書的方式交換我們僅有的。以最私密的公共的方式進行的秘密,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書頁之間,有那被禁制的、只有你我明白的自由的可能性。
你的,
S.W.
熒惑:關於贈書及其他
說到贈書,可謂作家之間的一種禮儀吧?就像雙方各自去一趟旅行,見面或重逢時交換手信,從文字間想像對方看見過那一抹漂亮的人間風景。送書也是一份祝福,遇上與文學有緣的學生,何妨送他們一冊詩集,並不期待對方立即翻閱,束之高閣也沒關係的;多少年後偶然拾回來讀一兩篇,在那個時候我們的師生關係早已結束,或者不會再見面,卻因為書而結起另一種緣份,這樣就好。
想起在中學時代英文老師送我《達文西密碼》,雖然心裡感謝,只是厚厚的一疊英文,心生抗拒,還是放到一邊涼著。往美國讀書時把書帶去了,有次夜來無聊至極,挑燈讀一兩頁,結果就讀了一兩百頁,一直翻揭到結局。至於約人進戲院看湯漢斯和柯德莉塔圖,那是後來的事了。
第一個送書給我的人是媽媽。家境並不優渥,買書是一個不輕的負擔,但是她買書最是慷慨,而且彈無虛發,送我的關於尋訪恐龍的漫畫、人體結構圖解、十萬個為甚麼和數十本叮噹短篇及大長篇開啟了我對科學的好奇心,一往而深,買書時大概沒有想到後來我真的讀科學、在學校教科學。她大概更加不會想像到當年送的唐詩繪本,加起來不過二三十首詩,我翻閱幾百次,成為了我寫詩路上最初的養分。
中學時親戚送我《哈利波特》第一集,也是放涼了很久才讀,又是一讀就停不下來。有次媽媽把書借給朋友的孩子,借出去就沒有回頭,畢竟書讀完了,說不上很介意,就七缺一總是有種不完整的小遺憾。最近二十五年紀念再版,她在書店看見就買來「還」給我,我說自己不會重讀,留給女兒吧,不會浪費的。
夫妻之間倒是很少贈書,我們都(曾經?)喜歡《哈利波特》,她送我的第六冊還是第七冊卻也沒有認真讀過,電影進度很快追上,看了之後書就不了了之,煞是可惜。有了孩子之後更加沒有贈書這回事,都是帶女兒到書店看中哪本就買給她的。女兒的書快比我們加起來更多了。
倒是家裡的書櫃一直陳列著兩冊一樣的教科書,從各自的家中拿來,放到了一起——Lehninger Principles of Biochemistry第四版,這是我們學科的天書。如此就暴露了年紀,因為現在已經出版到第八版了,隨著基礎研究愈來愈成熟,內容亦得一直更新下去。在可見的未來怕是沒有閑心捧書重讀,兩冊書就這樣靜靜地立於書櫃裡,看著女兒長大、我們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