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劉以鬯的陌生人】女神不動搖——專訪吳靄儀

專訪 | by  劉平 | 2018-08-23

吳靄儀擅長整餅,她為我們奉上瑪德蓮小蛋糕,鬆軟芳香。蛋糕是買來的,這次她沒做糕點,卻搬出一疊疊書稿,恍如法庭文件般保存妥當、排列有序,那是她這三年來,最掛心的一件事。《拱心石下——從政十八年》成書,吳靄儀的自傳,既是立此存照,也記錄了同業所代表的信仰與價值。九七過渡、 捍衛居港權、反「23條」立法、力拒高鐵撥款……風雨飄搖幾世代,泰美斯女神的蒙眼布愈來愈鬆,但吳靄儀在旁監察,沒有放鬆一刻。訪問中三番四次,她感謝編輯劉偉成,執正錯字用典、提升文章結構,指示作者更完整全面的圖像。編輯之於作者,或如執法者之於社會。十八年經歷濃縮成書,苦口婆心未必人人啱聽,但吳靄儀的話,卻是句句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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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當選立法局議員後,拱心石下就是吳靄儀的戰場。(攝影︰李卓謙)


跟吳靄儀約在雪廠街十號見面,她的大律師辦事處,與舊立法會大樓(現為終審法院)只有一街之隔,當年她常常跑去旁聽會議或拜訪好友,對此建築感情甚深,尤其是1995年當選為立法局議員後,十八年來,拱心石下就是她的戰場。


吳靄儀說「一入議會深似海」,從沒想過加入議會,讀法律、成為大律師,也是因緣際會。最初修讀哲學與比較文學,從香港大學畢業後,吳靄儀赴美國波士頓大學進修哲學博士,回港後得港大同學詹德隆當「紅娘」,1978年開始為《英文虎報》撰寫政事評論。她的政評一針見血,獲港府賞識,1980年獲委任為沙田區諮詢委員會委員,跟她一起受委任的還有譚惠珠。沙田區諮詢委員會後來改組為沙田區議會,吳靄儀成為第一代區議員。1983年,她從哲學世界走進法律之門,遠赴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畢業後回港跟三位大律師學師,梁定邦、包樂文、余若薇,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後者更是吳靄儀的多年戰友。


俠義勇闖 崎嶇不平法律路

吳靄儀自小能言善辯,大人都說這小孩長大了要做律師,最後律師是當成了,但哲學與文學的訓練,無不令吳靄儀在一眾大律師中,顯得格外不一樣。美國哲學家瑪莎.努斯鮑姆(Martha Nussbaum)在《詩性正義——文學想像與公共生活》中解釋了文學想像之於倫理的意義,在於文學不但引領我們探討自身,也提醒我們關注那些過著相異生活的人們——文學想像與公共生活無非一脈相通,本源即是同理心。


「人間有苦難,有不公平的事,法律能夠減低不公平,減低我們的苦難。」吳靄儀說苦難與不公,體會最深的就是居港權事件。香港歷史上是移民城市,中港婚姻更造就了不少合法移居來港的新一代。1990年,人大通過《基本法》,第24條訂明六類人是「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權。頭三類關乎中國公民,包括第一類「在特區出生的中國籍公民」、第二類「在特區住滿七年的中國籍公民」,以及第三類「上述兩類人士在香港之外所生的子女」。


回歸後不久,特區政府企圖修改入境條例,擬立法規定港人內地子女必須事先在內地領到「居留權證明書」(居權證),加上由內地批出的單程證,按照配額安排,方可入境香港。特區政府以居權證設限的做法,不但違憲,吳靄儀指出,這是以行政手段剝奪了港人子女來港居留的憲法權利,妻離子散是人間大苦難,但最大的不公,卻是當權者公然破壞法治原則,擅自修改法例以滿足一己私欲。


「為甚麼爭取居港權時我們對葉劉(淑儀)有咁大意見?因為你推行這政策,令很多人妻離子散,會死㗎,會癲㗎,係咪?」吳靄儀稍稍提高聲調,慨嘆維護法治向來是淒涼之事,「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你可以冷靜地爭辯法律,但法律不是冷的,它是人世間嘅嘢,是關乎人的,我希望將人的感情和生活,都放回法律中去。」


居港權事件中有一個案,有位家長平生奉公守法,他按指示將女兒送返內地,後來人大釋法,全力支持特區政府,這位女兒於是永久失去居留權;相反,當時拒絕聽從勸喻的非法留港者,卻因為人大的「寬免政策」而得到居留權,令人質問,法治精神是甚麼?如果法律害人,為甚麼我們仍需法律?吳靄儀的話,直可當註腳。


失序時代 自律是個人修煉

居港權事件之後,「23條」立法又將吳靄儀引到另一戰場。


2002年9月24日,保安局發表《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叛國罪、分裂國家、顛覆罪、煽動叛亂、 竊取國家機密、 禁制機制、 調查權力這「七宗罪」惹人關注,吳靄儀先後參與成立「23條關注組」、立法會辯論第23條立法建議;此外,她又遠赴英美大學演講、為法治奔走。翌年,香港因爆發沙士被世界衛生組織宣佈為疫埠,「23條關注組」依然落力喚醒大眾對23條立法的關注。2003年7月1日,五十萬人上街遊行,迫使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下台,9月,政府正式宣佈撤回23條立法草案。 面對政府的挑釁,吳靄儀面不改容,但今天回想,卻仍然懂得憤怒。


「你的憤怒並不重要,件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你要對付件事,就要知道事情從何而來。」吳靄儀今年七十歲,十八年議會生活,並未磨蝕其意志,反倒昇華了她的氣度。她笑說自己仍然易嬲又易忟,但今天她似乎找到了對付憤怒的方法。「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有次跟我說,to be angry is human, to stay angry is diabolical(憤怒是人性的,持續憤怒是魔鬼的、殘酷的)。」


這次出版自傳,她繼續以事論事,行文公平,不去醜化或攻擊異見,歷史事件與法治問題,悉數羅列陳述,讓讀者自行尋找答案。在吳靄儀心中,讀者很重要,沒有讀者,其實她不用寫作。


「寫作不是治療,不是用來滿足自己的。有時有啲嘢我知道了,我覺得要寫出來讓大家知道,這是我的責任。」1980年,吳靄儀還未加入立法局,當年英國擬通過新的國籍法,將香港出生的非英裔人士,劃為沒有英國本土居留權的英籍公民類別,吳靄儀認為此舉違背對香港出生的英籍居民的道義責任,於是開始接觸法律、翻查相關法律條文,在專欄上寫了不少文章批評,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身為作者她盡心盡責,作為議員,吳靄儀更是難得的典範,多年來憑著專業知識,她對法案條文的審議貢獻良多,加之發言有理有節有詞鋒,是公認議會內少數議事質素極高之議員。不用站在高地、不用搶奪光環,吳靄儀風高亮節得燦人眼目。


談寫作,吳靄儀往往有聊不完的話題。早前因中文文學創作獎被竄改,所引出的編輯權力爭議,原來吳靄儀也有留意,她特別希望藉此訪問來回應,並答謝編輯劉偉成為自傳落力把關。「作者也會寫錯字、用錯典故,負責任的好編輯是很重要的。而且編輯作為第一位讀者,他們的意見也很寶貴。」


筆耕四十載,除了為報章撰寫政評,從劍橋回來後,吳靄儀更職至《明報》副總編輯,到底寫作背後是怎樣的一股力量?「紀律很重要,寫作永遠都是紀律。」當律師需要紀律,做議員需要紀律,連寫作也需要紀律,這種自律外人無法想像,但看吳靄儀,卻又覺得自律於她,如此理所當然。看她在議會上的發言,態度沉著、情理兼備,與其說她在壓抑情緒,不如說是自律讓她表現出如貴族一般的氣度,自持謙遜、彬彬君子,完全是令人加分的姿態。吳靄儀的自律,在失序的時代顯得更為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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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來,吳靄儀收集了不同報章雜誌的剪報,撰寫自傳時,除了要將各種資料融合,她還堅持一貫的寫作方法——逐字逐句謄寫在原稿紙上,可見其對寫作一絲不苟。(攝影︰李卓謙)


法治已死? 沒資格輕言放棄

從立法局、臨時立法會到立法會,十八年來,吳靄儀孜孜建立專業的議會文化。但她理想中的議會文化又是怎樣的呢?除了由民主選舉產生,她還期望議會有規有矩,但此規矩毋須與議員言行掛勾,倒需要各方面配合,讓《議事規則》及《權力及特權法》等法規,能夠切實執行、發揮效力,令香港議會能與外國先進議會媲美。


不過,吳靄儀註定夢想落空,不等議會文化紮根,政府已率先帶頭腐爛、萎縮。面對秩序、制度與法治頓失的社會,她慶幸見到新一代走出來。「香港人向來奉行petition politics(請願政治),這是香港的恆常狀態,到了雨傘運動時,大家竟然說『命運自主』,我真係好開心。」但她亦指出,新一代熱誠有餘、裝備不足,他們心理脆弱、容易受挫,這次撰寫自傳,她也希望藉此扶年輕人一把,為他們作借鏡。十八年議會實戰,有血有淚,過來人的足跡與教訓,俯拾即是,願年輕一代好好珍惜。


從議會到街頭,看似到處都是世代之爭,但吳靄儀看在眼內,知道有些時間已經爭不回來。「過去二十多三十年,我們沒有善用這段時間,在我們需要漸變時,中間一代選擇缺席,但中共政府卻從不缺席,他們建立民建聯,又將民建聯中產化,一直做滲透工作,此消彼長。」新一代正為缺席的一代負上代價,吳靄儀忍不住慨嘆,但她並沒有放棄,「保持希望是一種責任。」


如果議會喪失功能,吳靄儀知道可以走入民眾、發動他們;如果新一代裝備不足,她知道要振奮他們、幫助他們;如果政府挑撥社會仇恨,她知道如何回應;但「法治已死」,她知道並沒有「如果」,「我唔鍾意人哋講『法治已死』,咁講對件事冇特別意義,如果法治對我哋、我哋下一代同社會都重要,我哋咪去奮鬥。」吳靄儀一直看得澄明,她的話值得我們謹 記︰「我哋冇資格講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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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

《無形》執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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