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俾自己玩死

散文 | by  王樂儀 | 2021-04-25

近兩年常常聽到不少人提出要「做自己」,記得我曾經有一段時期,也不時要做自己,最後重溫訪問,聽到很多「自己」,不知所措,覺得反倒對不起我自己。因為,我其實也不太明白自己是甚麼一回事。而且,人隨時代變,各人都是這個社會體制的一員,必然互相連結,所作所為,互為因果。如此想來,我要如何理解自己,還是回到一個最俗套的哲學問題——Who am I。而不少哲學家,譬如萬能key笛卡兒,紛紛旁敲側擊的告訴你,我們不能有甚麼完整的自己,只能夠珍視個人的,自由意志。


以上一段開場白,已有七個「自己」。而我總是對此很敏感,希望在語言上減少談自己,減少由我出發。假如語言是一種呈現,而多變的自己是無可界定,就交給思考。哲學家維根斯坦也提過,無法言說的,就交給沉默。這並不是叫我們虛作無聲,而是,以其他可衝破語言界線的方式呈現,譬如行動,譬如感受。


因此,我也不打算在細談「自己」,反倒是,在自己以外,一眾討論「做自己」的人和聲音。在近年各式各樣的討論之中,我開始愈覺好奇。在這個時代、這個城市裡,我們在高舉個人價值的時候,究竟在容許甚麼人做自己,同時又在禁止甚麼人做自己。特別是「做自己」這個其實頗符合資本主義的計謀的概念,它所揭示的,難免是階級、文化背景、性別、權力等界線。


為甚麼有一群人,會覺得有了某程度的資本,人「紅」,就不可以做自己?為甚麼有一群人覺得,有精神壓力的人,就可以做自己。他們的說法背後,隱含著甚麼不公義、假設、體恤與同情,比一兩句留言更為複雜。大膽想像,Anson Kong與林家謙,哪位更可以做自己?當中的基準是甚麼。最重要的是,大家容許大家,做怎樣的「自己」。草根的人、平民百姓,可不可以做自己?同時,最明顯易見的,當然是性別與身體。世界往往很難讓女生做自己。稍稍一讀近來有關大碼模特兒一文底下的留言,彷彿時間一直都是停頓,時代從來都是大同小異,還是不容許他人為自己的身體負責。是的,現實很殘酷,「做自己」是有條件、有權力,有他人介入的。


寫到此,也有少許手震,最後,會不會有一群人來,將他們眼中的王樂儀的「自己」,以及當中延伸的界線、定義、規範,統統投射到我身上。包個底,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甚麼一回事,一切都超越了我一人的存在。但其實,我都是你們的鏡,大家都是大家的鏡。想到此,互相明白,互相連結,反倒更自如。


再說,我曾經也是常把「自己」掛在口邊的人。但最後發現,這個概念太重了,是要拖行一生的概念,因此多了感受「同在」,才懂得解脫我自己。可能更容易,或更需要的是,透過聆聽他人的聲音,理解,然後作出各種生命的選擇,容許自己變化。一人千面,也是正常不過的事。


當我們在一眾雜聲之中,抽絲剝繭,穿透「做自己」的概念,或者就能更明白他人的目光、他人投射在自己身上的想像與渴望。正如早在十九世紀,海德格就主張任何人都是向他人開放。「人人都是他人,沒有人是自己。」他甚至乎提出了眾人的獨裁的說法。後來,南希覺得海德格太不留餘地,再深化這個討論,也提出了同在的概念。「沒有聖體式的結合,沒有相同的存在,只有共同存在。」他說。我與他人彼此影響,我影響他人又再影響自身。因此,如前所說,我們還是可以作出各種生命的選擇,介入他人如何介入自己的方式。


自我省察一下,我唯一不能接受她做自己的人,應該是林鄭月娥。我深信,她無論甚麼面向,都不值得出現。而且,我沒有從她身上照到我,或其他人。


在此,希望我們真的可以有更多省察,互相影響。借吳靄儀早前的勸勉,時代那麼壞,我們多讀書。其實,讀書其次,我們就是要多思考。


願我們都能自如地,好好活著。


(轉載自作者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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