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幾年前起,我們開始不時聽見「革命」這名詞。天鵝絨革命、茉莉花革命、太陽花革命,人們開始問:究竟甚麼是「革命」?人人掛在嘴邊的「革命」,到底是武裝起義、是街頭巷戰、是口號、是犧牲、是獨立,還是甚麼?而革命過後,我們又應該怎樣理解甚麼才算是「成功」的革命呢?
和同代的大部分人一樣,我對「革命」幾乎一無所知,只能透過歷史、其他地方的事例和親身經驗來思考。有些哲學家將「革命」形容為「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但所謂「範式轉移」究竟是什麼意思?範式轉移最早由美國科學哲學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S.Kuhn)提出,他認為範式(paradigm)是指「特定的科學共同體從事某一類科學活動所必須遵循的公認的模式,包括共有的世界觀、基本理論、範例、方法、手段、標準等等」,而所謂「轉移」,是指科學裡面必要的批判、質疑和創新精神;「每一項科學研究的重大突破,幾乎都是先打破道統,打破舊思維,然後才成功」。從社會變革來說,「範式轉移」就是一種劇烈的「成長」與「改變」,針對的不只是某一特定政治集團,而更是背後的社會結構、運作手法、思維邏輯、價值體系和世界觀。
講起香港與「革命」,我想不少人會想起曾經在這片土地上推動變革的孫逸仙,以及1911年那一場中國歷史上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共和革命。歷史告訴我們這場「偉大的」革命歷時四個月零兩天,包含著無數次的武裝起義;歷史也告訴我們這場革命成功了。但真的嗎?
這埸革命——如果共和革命是要從根本推翻帝制及其連帶有關於權力的邏輯,就最根本的對於「政制」、「統治」和「權力」的思維邏輯的變化而言,這一切變化真的只在四個月內便由溥儀的退位來完成了嗎?僅僅因為皇位易主,權力不再專屬於帝王和貴族,而是有比從前多一些的人、甚至連所謂平民百姓亦似乎得到分一杯羹的機會,我們就已經革新了對權力的想像嗎?
有天我在小巴上聽見的一段對話,然後我忽然明白到,原來對許多人而言,1911年的革命從未發生。那幾個中年男人仍然用項羽曹操劉備的框架去看所謂「領導人」:領袖、英雄或者梟雄,與之相對的就是「百姓」或者任何被「管治」的人。他們覺得新加坡就不錯,李氏家族打江山,父傳子,子傳孫,人民生活富足,不用多談甚麼權利。辛亥革命108年後的今天,他們仍然期待一位善待百姓的賢主,他們只求三餐溫飽,所謂民主自由毫無關係。也有不少人說,如果香港人人有屋住,大部分人便不會上街。
一百年前(以及後來的)人們犯了一個錯誤,他們以為革命已經成功並且過去。他們保證新的世界沒有鬼魂,沒有剝削,沒有壓迫,也沒有歧視,人人生活得幸福快樂。但一個又一個「新世界」到臨又過去,世界依然充滿壓迫、歧視,大部分人生活得更加不堪。
也許革命並沒有如同我們一直以來被教導的那樣,在那夜徹底改變一切。以武裝起義終結的「革命」或者沒有從根本顛覆帝制,民國的成立並不代表「革命」的成功,或許「革命」並沒有完結,或成功。1911年,也許只是一場長久的革命的起點,而我們仍然困守於如何解決108年前革命者們所提出的各種關於民主、平等、權力和自由問題。
那些妄稱成功的「革命」失敗或者就在於對於「革命」的狹義理解,而這種狹義的對於「革命」的理解,或者更根本的來自於對於「問題」和「反抗」的理解和想像:他們到底為何革命、如何革命?
Pussy Riot 成員 Nadya Tolokonnikova 在新書《Read & Riot—A Pussy Riot Guide to Activism》裡面講到,be a pirate,be a punk。成為海盜,成為 punk。但更重要的是,她說,永遠不要試圖定義 punk。當一個punk的意思就是不斷地出其不意。真正的punk不是一輩子堅持留一個mohawk髮型,而是有意識、有系統地改變自己,令人無法定義你,藉以破壞既定的文化及政治規範。當我們把 punk 約化成扣針、格仔、爛牛仔褲、或 Dr. Marten’s 的時候,Nadya說,punk不是任何既定的形象、群體、或一套約定俗成的次文化,而是一套方法、一種態度、一個視角。革命的第一天,撕爛你條牛仔褲;第二天,穿一對偷來的 Louboutin 高踭鞋;第三天,剃光頭;第四天,把頭髮留到拖地。挑戰權威、不停變化、超越任何加諸於你的期望和框架。這才是punk的精神,這才是革命的精神。「革命」並不是一種特定的形式、口號、或策略,真正的「革命」是更根本性的對於世界、社會、生活、習俗、身分、價值觀、關係等種種既有框架的持續反思、批判、挑戰和創造。
回想那場共和革命,如果裡面有那麼一個能帶來希望的時刻,那並不是孫先生或者賽先生或德先生所給予的,而是來自那位民國詩人、報業家、以及21歲就創辦女子學校的女性主義者,呂碧城。
1907年,她的親密好友——就是那位大抵是唯一被中國近代史著所承認並記載下來的女性革命家——秋瑾在紹興被捕,經歷酷刑後被斬首處決,終年31歲。當時,她是北洋女子公學的校長。在她死後,全中國沒有任何一所報館有膽量報導她死訊,她眾多的革命同志也沒有一位敢於前往紹興,為她撿骨納葬。是當時年僅24歲的呂碧城,公然違抗袁世凱的命令,秘密安葬了秋瑾。
是因為改變太難、因為反抗權力太難,還是因為重投帝制或其變奏、以固有的行為、想法和模式生活比改變容易?為甚麼大家前赴後繼的重投曾經極力爭脫的一切?呂碧城用實際行動詰問:到底甚麼是「革命」?在「革命」裡面,究竟有甚麼是重要的?在看似宏大的革命裡面,某些基本需要和尊嚴是否就變得無關痛癢、某些權利變得可以暫緩、某些群體變得可供利用、某些真相變得不便道明、某些身體變得可以犧牲?
福柯(Foucault)所謂批判(critique)的態度是一種「拒絕被那樣統治」的意志,當然也包括「拒絕那樣革命」的意志。呂碧城選擇與世界為敵,而令我們清楚明白到,沒有任何的革命目標足夠「宏大」到可以使某些目標理所當然地凌駕於其他人的自由、權利和平等之上,也沒有一個革命目標可以合理化對於某些平等、自由、或公義的輕視和忽略。
秋瑾在她最後的詩作裡感慨自己活不到能見證革命的失敗或成功,但在我看來,那場革命、以及所謂「範式轉移」,發生在呂碧城作上述決定的那一瞬。呂碧城的革命,是對於革命的批判,以及對於人道、連結、尊重、善良、及愛的堅持。
而這場發生於1907年的革命,是個開始。
然後我們來到了香港的關鍵時刻,一道難題放在我們面前:在連好好做一個人都萬分困難的時候,當性/別、身體自主、性自主、性別平權、歧視、壓迫等女性主義者傳統所關心的範疇似乎完全不合時宜,女性主義在「革命」裡面的角色是甚麼?
女性主義者,固然會看到女性和其他性/別小眾所受的持續壓迫。無論大家如何否認,每個人的社會經驗必然是一個性別化的經驗(gendered experience),在社會運動和歷史書寫之中也是一樣。或許作為一個社會或社群,我們自認為開明而且包容,但事實是,那些在歷史上不同運動中從未缺席的女性,僅因為她們「像男人一樣在前線表現出色」而終於被我們的社會所「看見」而承認為「手足」;月經的身體仍然被視為污穢和不方便;女性抗爭者仍然不能隨心挑選衣著,不停被公開「指導」該如何穿衣;性暴力的倖存者只能因為作為「警暴受害人」才得到公開談論經歷的機會,她的痛苦只能因為與運動相關而被理解和關注,而另一邊廂#metoo的受害人在同一個作為革命基地的網上平台上卻飽受人格攻擊和欺凌;女性身體仍然只是被性化(sexualized)的身體,被認為可以利用甚至濫用;異性戀仍然是唯一被祝福的選項。宏大的社會變革之中,性/別小眾得到的訊息仍然是:「這只是少數人面對的小問題,我們談的是關乎全部人福祉的偉大革命。」那麼作為女性主義者,我可不可以說「This is not good enough」?
正如我一個朋友在一次有關性別與社會運動的討論會上說到,性/別平權和自主並不是民主運動的分支或附庸,而是民主運動本身。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出現的背景,正正就是在六七十年代的社運和學運浪潮,當時女性在不同團體中飽受性別歧視和性騷擾之苦而團結起來奮然抵抗。她們問了一個問題,如果在所謂的進步和平權運動裡面,女性仍然是二等公民,那麼我們到底在為甚麼而戰?改變過後的世界又會有多平等?
性/別平權議題或者不是革命的全部,但那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indicator),指向的是更根本關於「權力」和「平等」等基本概念的批判想像,影響的,遠遠超過所謂的「少數人」。假如在運動之中我們只有空間談論策略或互相攻擊而不是分享情緒和創傷;假如某種較「陽剛」的反抗形式被高舉為唯一有效及最值得尊重的抗爭方式;假如動員現存的各種壓迫(例如種族及性別歧視)被承認為一種「合理反抗/攻擊」;假如被歌頌的「無大台」抗爭不過是一場暫時把權力交付到傳統精英階級以外的人(異性戀、華人、健全、男性)手上的倒置狂歡(carnivalesque);假如我們無法挑戰那套「金錢即公義」、「強人領袖」、「競爭力等於一切」、「發展壓倒一切」、「勝利者與失敗者」、「精英與廢青」、「戰士與後勤」、「男強女弱」、「健全與殘缺」等那一套一套屬於父權制度和特權階級的管制與權力分配邏輯——談論「革命」時、談論「The world is not good enough」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談什麼?
如果近年的社會運動是一場對於我們作為個人和群體的身分內涵的漫長思考,一步一腳印,每一具我們選擇無視、犧牲、埋葬然後遺忘的身軀都決定了我們前進的方向,那麼我們就要正視,我們到底無視了、犧牲了、埋葬了誰。
歷史告訴我們,女性、同志、少數族裔及其他被邊緣化的人們,往往被歷史選擇遺忘。在哥倫比亞的武裝衝突中,人們很快就發現代表政府軍和反抗軍兩方上戰場的士兵都是窮人的孩子;西班牙佛朗哥暴政之下的受害者在政權倒台之後被國家要求簽署《遺忘公約》,以便國家「放下過去,邁向未來」;中共政權代表被日軍揉虐的慰安婦與日本政府達成協議,收下賠償金後,一邊以「慰安婦」為題大做悲情文章,一方面阻止她們繼續尋求公義……革命後的世界,對佔了社會大部分的弱勢而言,並不是——也不會是——一個更好的世界,而也正正是這些殘破、這些「遺憾」、這些「不完善」、這些「必要之惡」,把我們的世界帶到眼下的地步。
我不希望這場運動最終如同那一場又一場的失敗的改革、如那些從未發生或完成的「革命」般,黯然落幕。
運動之中我們面對很多次艱難的抉擇:割席、不割席。我們往往被誤導以為我們對於某一個議題、策略、方法、行動的支持與否,代表著我們對於運動和群體的忠誠。但為甚麼反對或者不認同或者質疑就等於要「割席」?為甚麼要統一?為甚麼要全體一致認同?用「uni」一個字開頭的字有很多,也有不少在運動相關的討論中出現過:「united」和「unity」應該出現得最多。The people united will never be defeated。但unity(團結)並不代表 uniformity(劃一)和unanimous(全體一致)。「一」是極權的邏輯。我們的運動要求的是統一還是團結?團結之下有批判、反思、差異和多元的空間嗎?在群體之中,我們可以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意見嗎?
如果自認為「革命中」我們仍然認為——就像《動物農莊》裡所說——某些「動物」或人因為某些原因(例如性別、年齡、性取向、國籍、能力)而比別人更高尚、更平等,那麼,那個我們所想望著、正在「革命成功」後等待我們的自由和民主就算不是一場夢、也只會是殘缺不全的。如果我們無法尊重差異與自主,我們「成功爭取」的,可能不過只是在選票上蓋印的權力。在革命的第二天,我們仍然會渴望一個善心的奴隸主,我們仍然會含淚支持所謂lesser evil,我們仍然會歧視與我們不同的人,我們仍然會渴望站上權力的位置,然後繼續剝削和壓榨他人。
然後我終於明白:在我們試圖推倒重來的時刻,談論性別、性取向、膚色、能力等各種壓迫之間的連結,和想像一個可以尊重個體、擁抱差異的空間,無比重要。石牆暴動50週年、柏林圍牆倒下30週年、五四運動100週年等等——這些變革的時刻告訴我們,假如我們不把那些被法國哲學家德勒茲和瓜塔里稱為「微法西斯主義」(micro-fascism)的思想框架從自己的心中拿走(unlearn);假如我們不挑戰社會習以為常的常規和價值;假如我們在否定「建制」的同時沒有質疑「體制」;假如我們沒有從父權、極權、厭女、恐同、健全中心、種族主義、新自由主義等種種由體制強加於我們身上的「主義」中解放我們的思維,「我們」就成為我們所反抗的「他們」。假如我們不脫離壓迫者的邏輯,不思考那套「權力」的概念本身,假如我們看不見連結著不同壓迫和暴力的各種式形,那麼,「我們」將永遠無法終止暴力,無法自主,永不自由。
有人說,在這個生死存亡的歷史關口,女性主義沒有用。我會說「女性主義到底能為『革命』貢獻甚麼」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革命」並不是一個可以獨立於人而存在的實體,而是有關所有人也是每個人的事。而在這個變革的浪潮之中,女性主義者的其中一個角色或者就是不斷挑戰並革新對於「革命」的想像。
世界各地的女性主義行動者已向我們展示,提倡愛、和平、平等和陰性力量(feminine power)不僅僅是為性/別小眾爭取權益,而是向一種對於權力、抵抗、自由、和人類關係的新想像邁進微小而堅定的一步。
她們抵抗的不只是特定政權,也是關於「權力」、「個人」、「群體」、「反抗」和「改變」的固有想像。對於她們來說,「革命」不是戲劇化的斷裂,不是一次或很多次的「事件」,或是一場能分輸贏的戰爭。「革命」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而改變的過程就是「革命」本身。因為真正的革命是思想的革命,真正的改變來自每一個人的每一個轉念和實踐。
我記起我的某個學生,在2014年雨傘運動過後感到徹底失望。他認定運動完全失敗、浪費時間,因為運動的結尾是我們被送回家中且「無事發生」。但我說,不是的,有些甚麼發生了,我們改變了。假如2014年的我有從現場帶一點什麼回家的話,除了催淚彈為我帶來的所有併發症之外,就是明白到「呢個世界唔應該係咁樣」,而我們需要、而且可以改變。從某個意義來說,單單是孕育出這個轉念,我們就已經是成功了。
對於「革命」,女性主義會問:權力(power)是否只可以如父權所定義般只關於武力、威迫、衝突和競爭,還是可以被理解為尊重、溝通、愛、關懷、惻隱、謙遜、平等、和而不同與和平共存?如果是後者的話,「革命」會不會有甚麼不一樣?世界又會不會有甚麼不一樣?
在這場龐大的變革中,我們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微小革命。作為一個女性主義者,我會說陰性力量(feminine power)——或對權力、抵抗、群體和「革命」的陰性再想像( feminine re-imagination),也許就是走出困頓的一個起點。
(翻譯:李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