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的進化

理論 | by  任弘毅 | 2023-04-21

自1939年克萊門特 · 格林伯格提出資本主義社會中誕生的「媚俗」式審美始,到米蘭 · 昆德拉將「媚俗」視為情緒專制與極權統治的現象,「媚俗」的討論似乎就到此終結了。自從知識分子注意到昆德拉所提出的「媚俗」並抵制之開始,「媚俗」似乎就在香港這片土地絕跡了——因為大部分受過教育的人都注意到,並為之警惕;是這樣嗎?我想應該不,「媚俗」的強大遠超我們想像,它是會進化的。到了今天,「媚俗」已經並非我們所熟悉的,僅僅是「被脅迫認同主流價值」這一面貌,它開始往人心內延伸,形成了一種自發的、對自身價值的否定,乃至於對同一族群不同個體的批判。


(熟悉「媚俗」這一概念的演化者可跳過一、二)


一、


最原初的媚俗是人畜無害的,它只冒犯知識分子,除此以外,對藝術一知半解的平民百姓來說,那種「媚俗」充其量只是茶餘飯後的談資變得單一化,沒什麼大不了。那是克萊門特 · 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借用德語「Kitsch」提出的「媚俗」。他在《前衛與媚俗》中是這樣說的:


「新的城市平民迫使社會向他們提供一種適合其自身消費的文化。為滿足新的市場需求,一種新的商品被設計出來了:人造的媚俗文化。它註定是給那些對真正文化的價值麻木不仁,卻又渴望得到某種文化消遣的人設計的。媚俗文化,利用真正文化的拙劣和學院化的仿製品作為原材料,歡迎並培養這種麻木不仁。」


媚俗的前身是文化傳統:


「媚俗文化的先決條件是一個隨時可利用的、充分成熟的文化傳統(⋯⋯)媚俗文化從這個傳統中借鑒方法,竅門,策略,經驗法則以及主題並將其轉化為一個系統,同時將其餘部分拋棄。它從這個積聚的經驗儲備中汲取可謂生命的液體。這即是當人們說今天的通俗文藝曾經是昨天大膽的深奧的文藝的真實含義。當然,事實並非如此。它的意思是:當相應的一段時間過去後,新的被當作新『花樣』而竊取,然後被淡化和消費為媚俗文化。」


因此,媚俗之害見於真正文化價值的摧毀:


「媚俗文化的巨大收益對前衛是一個誘惑,前衛的成員沒有始終抵禦住這種誘惑。有抱負的作家和藝術家會在媚俗文化的壓力下修改他們的作品,即使不完全屈服於它。於是那些令人迷惑的模凌兩可的情況出現了,例如法國的通俗小說家希蒙儂(Simenon)和這個國家的斯丹貝克(Steinbeck)。無論如何,這個結果總是對真正的文化有害。」


然而我們在這裡看見的,還只是藝術圈中的現象,媚俗的主導者是商業市場,而媚俗的受害者是前衛藝術家,對普通市民無關痛癢——這時的媚俗傷害力還很弱。


二、


然後到了米蘭 · 昆德拉的年代。《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一舉使「媚俗」成為整個文化界的關鍵詞。但昆德拉的「媚俗」不同於格林伯格的「媚俗」,前者的蹤影並不限於藝術界,而是遍佈全社會。昆德拉在書中引捷克共產黨政府慶祝「五一」勞動節為例:


「她看見過這種慶典游行,是在人們依然有熱情或依然盡力裝出熱情的年代。(⋯⋯)那個時代,人們表現都還積極或儘可能有積極的表現。(⋯⋯)遊行隊伍走近主席台的那一刻,即使是最愁苦的人都馬上露出燦爛的笑容,好像要證明那是他們應有的喜悅,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要表達他們應有的贊同。不僅僅是認同當局的政治,不,更是對生命存在的認同。沒有唱出來的游行口號不是 『共產主義萬歲!』而是『生活萬歲!』這種白痴式的同義反復,使那些漠然處之的人對當局的論點和游行也發生了興趣。對這一口號的盜用,表現了當局的威力和靈巧。」


在這個情景中,媚俗的主導者變成了政府,而民眾就是其「媚俗」的受體。這時候,「媚俗」變成了一種情緒、價值觀的專制——你必須認同某種主流價值不可。那麼我同時認同主流與非主流、官方與非官方可以嗎?不可以。米蘭 · 昆德拉在後文進一步說明:


「我說到極權統治,我的意思是一切侵犯媚俗的東西必將從生活中清除掉:每一種個性的展示(在博愛者微笑的眼裏,任何偏離集體的東西均遭藐視);每一種懷疑(任何以懷疑局部始的人,都將以懷疑生活自身而終);所有的嘲諷(在媚俗的王國裏,一切都必須嚴肅對待),以及拋棄了家庭的女人,或者愛男性勝過愛女性的男人。於是,「豐富而且多彩」這樣神聖的法令,就成為了疑問。」


在格林伯格的時代,媚俗的目標是前衛藝術家,在昆德拉的時代,媚俗的目標就變成了一切個體意志。政權通過這種「媚俗」來消滅個體的差異,使全部人跟從同一種審美、在同一種價值體系中生活,並牢牢擁護之。


米蘭.昆德拉小說中不能承受之輕


三、


但一如開頭所說,媚俗是會進化的。在米蘭 · 昆德拉時,主導者依然是政府,而大眾則是受體,但當時人們很大程度上都只是把注意力放在「認同主流價值」上,在他們眼中,只有「認同某某」,對「否定某某」的力度還沒有顯現。即使已經顯現,這種「否定某某」也必然是排他的,而非排己的,他們必定是站在主流價值的立場,來批判那些不跟從的人;他們很清楚自己站在什麼立場上,對方又站在什麼立場上。但現在還是這種情況嗎?不,現在是一個連自己也會否定自己,把這種對自己的否定推而廣之來否定他人,從而達至鞏固主流價值的年代。是一種迂迴的媚俗的年代。


用簡單的話說一遍:在米蘭 · 昆德拉的年代,是「現在我是對的,而你是錯的」;但現在是「我是錯的、你也是錯的,我們都是錯的,只有那偉大的某某是對的。」


批判者為了把對方拉下水,或者當察覺雙方都無法說服對方時,便會這樣做:他會把自己也拉到主流價值所批判的範圍內,而當表面看來與對方立場統一時(大家都不為主流價值所容),便用一種自我譴責的姿態(譴責對方),加以一種荒謬的排除法,看似把道德制高點讓給了自己以外的某某,實則上,那個「某某」就是他心底所堅決擁護的主流價值。從而實現一種偷梁換柱式的勝利。


更可怕的是,這種「以退為進」的媚俗比起強人手腕的媚俗有效百倍。因為雙方在過程中有那麼一刻是站在同一境地的。這在米蘭 · 昆德拉的時代不會發生,沒有人會戴上非主流異見份子的面具,只為了矇騙那些真正的異見份子。對著原本不願意仰望太陽的任何人,這種媚俗手法都能把對方拖到陰溝裡,以達至「對方跟自己同樣站在陰溝裡,仰望太陽」這一結果。


若要說例子,我腦中第一時間浮現的是女性自身對女性的壓迫。我想起了在種種性侵、性犯罪事件中,那種種責怪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的橋段。重點是,受害者最終是認同了對方的,更甚者最終也進行了自我批判。在更保守的年代,當時的女性總要活在父權的陰影底下,父權便是當時的「主流價值」,而被父權壓迫的女性——例如遭到強姦還被指點「不守節操」的女性,他們發生了一種匪夷所思的蛻變。那些一早就苟活於主流價值,乃至於加入其中的女性長輩跟這些年輕的受害者說:


「我當年不也是這麼過來的嘛。大家都是這樣子的,就隨他唄,他愛幹什麼幹甚麼。我當初也像你一樣,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自己傻。我們比他們識大體,就原諒這些不懂事的人。這樣子想,我們讓自己好過一點,又有甚麼不好的呢?」


在這裡,女性長輩們先是站在跟受害者一樣的境地「我當年也是這樣過來的」,讓兩人都看似站在父權的對立面,是個受害者;然後把施暴者推到一個獨立於兩人之外的境地「就隨他唄,他愛幹什麼幹甚麼」;用一種自我譴責的姿態來譴責對方「我當初也像你一樣,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自己傻」。最後給了對方一個心安理得的藉口「這樣子想,我們讓自己好過一點,又有甚麼不好的呢?」


但究其根本,最終不還是實現了對父權的服從、對主流價值的鞏固與維繫嗎?看似給對方提供了一個「無私、寬容」的道德制高點:「我們比他們識大體,就原諒這些不懂事的人」,實際上只是把對方拉到自己身處的溝渠裡,用統一立場與自我安慰,扭曲了、消弭了創傷後仍具反抗意識的個體意志,讓對方在最終的主流價值面前彎下腰去而已。


「媚俗」已經不只是被動地、被政權脅迫認同主流價值;它的主導角色已經從政府移到每個人身上了——每個人既是被脅迫認同主流價值的,也是主動脅迫他人認同主流價值的。就是透過這種「藉否定自己來否定他人」的手法,一種集體的、自發的、對自身價值的否定便就此形成。它所利用的是人性迴避傷痛、對同一立場者具有親切感這兩個漏洞。


但又有一個不可迴避的事實:這作為安慰卻是無比有效的,至少能使人活下去。只是到了某個時候你又會叩問存活的意義——那麼安慰就變成了毒藥。惟有媚俗者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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