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詩人余秀華突然因為一首大膽火辣的詩《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廣為人知。這首詩和她其他的情(愛與慾)詩,與她的先天疾病(腦癱)形成強烈反差,更加符合了媒體與讀者對傳奇詩人的期待。
於是余秀華成名、走紅至今,圍繞她的八卦、風波也不斷,直到去年她戀愛,今年她公開被家暴而分手,一切都被大眾傳媒和社交媒體直播、放大、聚焦。人們對一位詩人的私生活之關注,從沒如此直觀,這也是景觀社會造就的「奇觀」——關於她的各種紀錄片、短視頻,以及余秀華本人和其前男友的抖音直播,加強了其視覺化的刺激。因此詩更被關注,也因此,詩更被偏離。
但我想談的,是詩在這一切之中的成長、詩在人生中可為與不可為的、詩的力量之有限與無限。
余秀華沒有成名之前,我已經是她的讀者。2015年她成名之後,我也繼續讀她,有時為她的詩說幾句話,就像為任何一個我欣賞的詩人說話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我著重談及了詩的形而下功能,這一點對大多數詩人也許是一種傷害,對余秀華卻可能是補償:
「詩歌給予余秀華的幫助,不只是形而上的慰安,也不只是實現心靈的自由,它還真成了改變命運的魔杖。我就形而下地直說吧:如果余秀華能夠通過詩歌獲得一些版稅稿費,甚至一份工作,我會毫不猶豫地繼續支持她、傳播她的作品,俗世就是這麼俗,這個有才華的、被命運戕害的人應該得到酬勞。」
之後六七年過去,我們都看到余秀華得到了這些形而下的補償,她的書成了暢銷書冠軍,她名利雙收,她成功離婚,她收穫了愛情。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微信上的余秀華就分裂成「戀愛的女人余秀華」和「詩人余秀華」,漸漸後者越來越稀薄,我已經很久沒有讀到她的新詩。不過,在她的一篇散文下方,她回應一個問她「有沒有可能也能寫出生命的豐盛和平凡的喜悅?」的讀者時說:「生活又不是為文字服務的。」
這我非常同意,好好生活,好好寫作,兩者未必相關也不一定相悖。覺得相悖的人,未免被古代的詩人神話蒙蔽了。古人(歐陽修)說:詩窮而後工。好多人以為是說詩人要命運坎坷才能寫出好詩,而我的解讀是:詩需要窮盡命運的可能性,才能最終成為好詩。這可能性包括戲劇性的波折也當然包括平庸的幸福,或者對兩者的超越。
面對余秀華的命運,我們無法奢談窮而後工。她擁有一個最不可能適合成長為詩人的先天條件:生為殘障者,而且是中國農村殘障者,而且是女性,而且是被家暴的已婚女性,這任何一點都足以摧毀一個詩人。
然而她硬是超越了這一切極端的障礙,詩,成為她的求生意志最赤裸裸的表現——就憑這股勁,她的詩比大多數詩更緊貼詩的創造者本身,詩人在自己的詩裡與自己的命運如切如磋、血肉相連。
「我只想活著,咬牙切齒,面目猙獰。」這句話如果別人寫則是矯情,余秀華寫來,讓人肅然起敬。
然而當這個咬牙切齒的抗爭者終於漸歸平凡的幸福的時候,命運又探出了更猙獰的獠牙。今年5月份,余秀華才與男友楊櫧策發佈了婚紗照,但兩個月後,余秀華在微博自述遭遇家暴——7月6日,她在微博發帖稱:
「他對我很好,就是脾氣暴躁。在神農架的時候,520那天,一個女人給他發了1314、520、我心裡不舒服,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我給他扣帽子,就掐我脖子,差點掐死。第二天,很多人去看我,他還是打了我。這一次,他不停說我兒子是傻逼,我罵他女兒,他抽了我上百個耳光。」
任何人看到這段話都能感到疼痛與憤怒,這疼痛與憤怒與詩無關。這甚至不是余秀華和媒體為了方便而使用的詞「家暴」,這就是暴力本身,和「家」這個幻象無關。
但是又怎能無關呢?詩和家,都是余秀華不能卸下的,只不過一個是翅膀一個是重負。這上百個耳光,馬上讓我想起我最喜歡的也是最痛的一首余秀華的詩——《我養的狗,叫小巫》,裡面這樣寫到她的前夫和家暴:
「……
他喝醉了酒,他說在北京有一個女人
比我好看。沒有活路的時候,他們就去跳舞
他喜歡跳舞的女人
喜歡看她們的屁股搖來搖去
……
他揪着我的頭髮,把我往牆上磕的時候
小巫不停地搖着尾巴
對於一個不怕疼的人,他無能爲力
……」(節選)
余秀華的前夫,化身詩中那個男人,把自己的「沒有活路」轉嫁到女人身上。既轉嫁在他用來泄慾的這些性工作者身上,更轉嫁到家裏那位他不滿意的女人身上。這個女人、敘事者,不一定是余秀華,可能是余秀華也可能是余秀華所目睹的許許多多的女性命運的集合體。這首詩的抽離感,提醒著我們這一點。而余秀華通過一個「搖」字暗示出,即使會「搖屁股」的女人也和無助「搖尾巴」的小狗一樣,都是弱者。
「當女人說自己不怕疼,任由這個男人家暴的時候,她想成爲一個超然的強者,但事實上並不是。」當年剛讀到這首詩的我如此評說,這樣說的我還是未能抽離對現實的余秀華們的想像,而現實甚至超出想像。
楊櫧策馬上發表的辯解聲明,與千古家暴者的託辭如出一轍:「打了,沒有她說的那麼厲害,打了十幾個巴掌,沒有掐脖子。」「我打她的時候不是沒有分寸,如果失控,她就發不了微博了。」「她用極其粗俗的語言侮辱我人格後,說要去找別人,我這才沒忍住,扇巴掌十幾下,有重有輕,但還算有分寸。」
楊櫧策期待的是一個搖尾巴的小巫,余秀華寫的小巫卻是一個聯通余秀華與她死去多年的外婆的通靈者,見本詩的一頭一尾:
「我跛出院子的時候,它跟著
我們走過菜園,走過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溝裡,它搖著尾巴
我伸手過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淨
……
我們走到了外婆屋後
才想起,她已經死去多年 」
「巫」這個名字說明了一切,它切合女性身分、也切合詩人在古代更早的職務:通靈者。余秀華選擇以談論一個自身可以代入的通靈者、同時又是弱者的小狗的方式,去談論一個被家暴的女人,未嘗不是寄望外婆的亡靈附身,訴說女人命運,挑戰那要她噤聲、或者歪曲受害者聲音(像楊櫧策的狡辯那樣)的力量。
這些中國農村社會裡被噤聲的女性話語,往往要通過兩種極端形式才能去到我們眼前,一是自殺者的遺書、自殺未遂者的陳詞;一是被定義為潑婦、瘋女人的失控。然後這兩者得以依賴田野調查、自媒體報導等發出未必有回聲的微響。而余秀華竟然用詩整合了兩者表面上矛盾的絕望與放縱,讓這些聲音得到一個更完美的載體,雖然因為語言的完美會遭遇「詩化現實」的誤讀。
詩如何在現實與隱喻中取得平衡?就好像小巫舔血的行為,既是一種安慰,也是一個隱喻:詩人舔舐自己的傷口、吞食自己的血,而開啟通靈的力量。詩的創造與人的受難,之間的關係可以如此清晰。寫《我養的狗,叫小巫》時的余秀華,是痛定思痛的、清醒、自覺的詩人余秀華,這首詩反思了許多,雖然它沒有拳打腳踢地反抗,卻給反抗者提供了深厚的舉證,是近乎沉默的一種霹靂。
專業藝術家會對自己的藝術突破有更高的要求,會在人生的痛苦之上更添一層藝術不滿足的痛苦,這痛苦也是必須的,反過來最終也許能引領一個藝術修行者在人的境界上脫胎換骨。我曾如此期許余秀華,現在我依然覺得我可以這樣期許她。在一地狗血的「劇情」和舊疤新傷中再度超越而生,不僅僅以一個家暴受害人的身分,同時也毋忘詩人的身分。
關於傷,除了《我養的狗,叫小巫》,我還很被余秀華另一首樸素的詩所觸動。這首《下午,摔了一跤》如是說:
「提竹籃過田溝的時候,我摔了下去
一籃草也摔了下去
當然,一把鐮刀也摔下去了
鞋子掛在了荊棘上,掛在荊棘上的
還有一條白絲巾
輕便好攜帶的白絲巾,我總預備著弄傷了手
好包紮
但10年過去,它還那麼白
贈我白絲巾的人不知去了哪裡
我摔在田溝裡的時候想起這些,睜開眼睛
雲白得浩浩蕩蕩
散落一地的草綠得浩浩蕩蕩」
這首詩寫的是成名前的余秀華的日常狀態:割草、摔跤、受傷。但從鐮刀和荊棘出現,到詩寫完,她都沒有提到她受的傷如何,不但沒有提到傷,也沒有提到紅色的血,倒是大大地寫了絲巾的白、雲的白和草的綠,這些平靜又浩瀚的顏色早已安慰了她,在她具體地受傷之前。那個摔在田溝裡的殘疾女子,像極了醉倒在山野的行腳僧種田山頭火,在倒地一刻獲得了天地早已準備好的垂顧。
當然,這是余秀華在詩人狀態下的豁達,有別於她在其他狀態下的張狂、悲情和困厄。詩言說了存在之可能的選擇,不代表傷口不存在,不代表「贈我白絲巾的人不知去了哪裡」所造成的傷害不因此更深。
關鍵是傷害之後,我們選擇什麼?那時的余秀華,首先選擇的是詩,她如此信任的事物是詩,一如詩中的白絲巾、白雲與綠草。詩本身也有求生意志,它在那一刻不只屬於渴求安慰的人,它自己生長,挺出一個更廣闊的人:可以是詩人本身也可以是讀詩的人。
其實在「家暴」事件一個月前,余秀華還在神農架與楊櫧策熱戀的時候,她就寫到了「耳光」——「生活裏的苦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溫水一樣煮着我這隻越來越老的蛤蟆。別人眼裏的風光不過是命運打了我十個耳光後給我的一顆棒棒糖,所以我要把這顆糖仔細地吮吸,而且當着全世界人的面不羞不臊地吮吸……」
然後她寫到了「寫字」——「晚上,我在露台上寫字。已經很久不寫了,我是多麼認真地在和他談情說愛呀,把自己最喜歡的事情都丟了。」
這兩個余秀華一直在角力,當然你也可以說她們在跳舞,痛苦的舞。這篇文章叫《我在神農架,也不只是在神農架》,這個題目說明了余秀華的愛情是薛定諤的貓,而文學、詩,是她的多重宇宙。兩者將永遠糾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