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說話〉︰誰是「作者」?

其他 | by  賴展堂 | 2022-05-11


〈作品的說話〉其實是個很好的契機認真一點去想流行樂,簡單地說,我認為癥結是作者問題。董啟章的評論的正題是「從作者到作品」,看似要把重心移到「作品」,實則上是兜個圈來禮讚「作者」高明︰此文副題是「姜濤的光速演化」。換而言之,標示作品起源(浪漫地說)、佔據作品專利(市儈地說)的「作者」歸屬於姜濤。相對於董啟章的(純)文學視角,鄧正健「流行文本」的字眼選擇顯然是自覺的,但文內一個括弧才是核心︰「流行文本中的「導演」不一定具有很強的作者身分(authorship),但可以肯定的,姜濤起碼在意念上有着關鍵性的貢獻。」從這個「起碼」,我們於是輕巧地滑到了與董啟章無異的結論——當然,這篇歌詞細讀本身就屬於「星期日文學」。


從作者到作品——姜濤的光速演化(文︰董啟章)


「文學」對於理解流行樂是門暴利。這指對歌詞的戀物。我始終懷疑,消費者對一首歌的感官投資,難道真的在於字面意義上的「讀」歌?把流行曲的接受化約為歌詞賞析,一方面固然歸因於評論的貧弱(缺乏指認的語言),另一方面,那或許也透露了對(文學專業最專業的)「深度」的信仰,而將遭逢聲音(絕對不僅是人聲)之時那身體性的——像起雞皮那麼「膚淺的」——悸動藏起;也就是說,這裡發生了一個顛倒,而它帶來效益。這類「高深的」文學細讀、文化評論極受 fans 渴求,可以合理化他們對偶像(那天才的「作者」)的愛,而換來蝕本的文學/文化類文字被傳頌、被認同的高峰時刻,意義增補、情感漲溢,一種經濟於焉形成。(「市場」的現象當然不限於偶像——歌迷這種通常被視為「庸俗」「無腦」的階層,想想那些「識貨喔」的 comment(雖然通常除了「識貨」就講不出其他有價值的話),「文青市場」水更加深。)


《作品的說話》:把世間留給善良的人(文︰小克)


我完全無意——我反對——以「品味」的社會構成消解作品本身的美感肌理,而是說,前者的「深度模式」經常被投射為(可疑的)「作者」的(更可疑的)英雄質素——那感時之深、境界之高,而我認為流行樂的「表面性」是其意義的起點與終點,不論就正面或負面而言。我不知道電影會不會是適合一點的比較對象,同樣作為跨媒介、專業分工的複合體(作及編曲、詞、唱、混音⋯⋯;導演、編劇、演員、攝影、美術⋯⋯),但「幕(前/後)」的效果仍是關鍵的差異。如果說電影的作者是導演(他終會從幕後走出來),在流行樂中,演出者的人聲、那身體,則在其必要的可見性中被視為作者。歌手在製作過程中的具體參與外人難以定論,鄧正健註解所指出的「意念提供者」,足夠具說服力地定位「作者」嗎?具體的執行,在作品的生產中重要性有幾大?這對於我們的既有觀念形成挑戰,或混淆?我對流行樂「作者性」的特殊興趣其實來自它和抒情的偏執關係,我曾講笑,現在很多人熱衷於追尋「抒情傳統」,它的最大命脈不就在(尤其是港台)「華語流行樂」嗎?如果這值得追問,那(總彷彿渾然天成的)「抒情主體」如何被組裝起來,又為誰抒情?諸如此類,傅柯談的作者功能值得我們歪曲亦好倒轉亦好的重新參考。但我作為一個不過是鍾意聽歌的人沒那麼大企圖,只是遺憾,不夠準確的描述(不論是對特定作品,還是歷時的——如「史無前例」式的判斷)及其效應,會淹沒了一些努力值得得到的認可。對我來說〈作品的說話〉的氛圍聲景比〈鏡中鏡〉的死牛 trap 有效得多,但老實講我未明過 Gareth.T 那些糖水製作受到的熱捧,但慶幸通過他發現了章尾而。聽了一個月可以暴言︰年底各種什麼排名什麼榜沒有這首〈falling〉的話基本上是毫無價值的(但MV對紫色絲襪真係核突左啲)。



(原文載作者 Facebook, 獲授權轉載,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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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展堂

1996年生,準備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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