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停賽,何君堯被譏為害群之馬,我卻想起卡爾維諾筆下的小故事。從前有個國家,裡面人人是賊,大家互相盜竊,甲盜竊乙、乙偷取丙、丙偷竊丁、丁盜取戊,直至甲被某人偷取為止。有天誠實人來到,他不盜竊,任由家中東西被偷,直到家徒四壁,偷竊的人因為偷無可偷而變窮,而那些未被誠實人偷過的人,卻因而累積了財富。富起來的人不屑再自己動手偷取,他們聘請窮人為自己行竊和看守財富,後來又成立了警察局和監獄,富者愈富、貧者愈貧。
誠實人呢?早就餓死了。大概在他臨死之際,還背負著害群之馬的罪名。
害群之馬,英文就是「black sheep」,黑色的綿羊。在西方傳統之中,綿羊一向被喻為神的子民,冠以黑色,算是種侮蔑與指控。《聖經》記載,神造天地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直至神的靈運行其上,「要有光,就有了光」。因此西方人看黑色,那是沒有靈性的顏色,幾乎與死亡同義。十七世紀,有人發現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黑色顏料原料骨黑(bone black),有說是以動物屍體製成,一般是牛的大腿骨或羊的四肢骨骼,從屠宰場合法取得之後再以大火焚燒及碾磨成粉末,是否相當於骨灰呢?
黑色是閉起雙眼之所見,看似垂手可得,但無論是顏料還是衣物染料,從前並不常見,像十七世紀深受清教徒歡迎的黑衣,要製作一件純黑的衣服,對染工來說可謂大傷腦筋。一般顏料並不溶於水,難以將色彩固定在布料上,即使勉強染布,也只能重複地在藍、紅、黃三種不同顏色的染缸內浸泡,直至重疊出接近黑色的顏色。雖然也有人想到用蟲癭加上明礬來染布,但它不是容易褪色就是容易令纖維受損,終究不是理想的染料。
沒有人想過,原來當年黑衣難求,一如今天的民主與自由。
反修例運動一開始,大家就呼朋喚友穿黑衣,希望以統一的形象表達一致的訴求。直至後來警暴加劇,穿黑衣乃借鑒外國上世紀八十年代以降的「black bloc」(黑塊)傳統做法,藉著相同的穿著混淆警方視聽,跟同路人互相掩護。作為一場運動的符號,黑衣令示威者更加團結,一如他們眼中的「元朗白」、「荃灣藍」,統一的著裝能令我們放下個人成見,投入由顏色及衣著所代表的價值觀與理念之中,以至否決黑衣以外的價值︰官商勾結、警暴濫權、高壓統治、謊言詭辯,所有的不公不義。
黑色藏污納垢,黑社會古惑仔、舞場高官達人、後巷清潔工、送外賣送速遞,大家都愛穿黑衣。只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將黑衣看為邪惡,將穿黑衣的人,看為害群之馬。黑色是所有顏色的總和,但當我們穿上黑衣,目標只有一個︰尋找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