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學館」一名最近發生了不是雙胞胎的同名公案:香港作家聯會近日宣傳,將於2024年於灣仔成立「香港文學館」,而早有一個「香港文學館有限公」於2013年成立,在香港從事文學推廣、出版工作已十年了。香港作家聯會潘耀明先生就此事表示:「香港文學館」的名字沒有專利,不能算是盜用(見獨立媒體〈香港文學館鬧雙胞胎,作聯會長:館名冇專利,點樣盜用?〉,2023年7月27日)。
得悉此事,我曾開玩笑:我要改個筆名做「張愛玲」。我在內地的姑媽就是貨真價實的「張愛玲」,她過海關時就曾被問及「你就是作家張愛玲嗎?」。張愛玲本尊也說過,她喜歡自己這個俗氣的名字。俗氣想來也是沒專利的。
玩笑開完了,我卻想起張愛玲真的被冒名過。那是一本叫《笑聲淚痕》的小說,署名「張愛玲」。我讀大學時讀過,當時還沒甚麼研究意識(其實現在也沒有),只隱隱覺得不太對路,好像收到詐騙電話,自稱「阿仔」的人說自己被脅持要贖金,而兒子剛好不在身邊無從證實真偽——這種大話當然撐不了多久,因為聲音性格總有跡可尋。這一點,忠粉和母親的直覺通常準確。
為著這本《笑聲淚痕》,張愛玲在《續集》中曾撰文澄清:「有人冒名出書,彷彿值得自矜,總是你的名字有號召力。想必找了槍手,模仿得有幾分像,才得過去。被剝削了還這樣自慰,近於阿Q心理。」這也算是作者無奈的自嘲。
然而對於不知就裡的讀者來說,有些事不是自嘲可以解決的。2016年台北書展中的「愛玲進行式」展覽,就展出了《笑聲淚痕》一書,而沒有說明這是冒牌貨。我估計主辦者並沒有以為那是張氏作品,而是誤以為人人都知那不是張氏作品。可惜的是,世上如果人人精明,香港警察也不用拍《警訊》啦。君不見詐騙電話到今時今日仍有人中計,乖乖奉上金錢贖仔。
張愛玲在〈關於《笑聲淚痕》〉一文文末不忘叮囑:「可千萬不要給引起好奇心來,去買本來看看。薄薄一本,每章前後空白特多。」現在回想起來,倒有點感謝冒牌作的「空白」—那可能反映了偽託者的心態還未至於洋洋灑灑、沾沾自喜的地步,如今看來該算是功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