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再寫,醒了再改。」(Write drunk, edit sober.)這句坊間流傳是出自海明威的說話,彷彿印證了酒精的某種創作神話。古今中外,作家無一倖免的「通病」不是拖延症,而是酗酒,若要仔細列出一份酗酒作家名單,足可在「有病自然香」以外另開新欄目。保守估計,曾酗酒的作家如下:海明威、約翰.齊弗、瑞蒙.卡佛、福克納、派翠西亞.海史密斯、卡波特、迪蘭.托馬斯、杜拉斯、約翰.貝里曼、伊麗莎白.畢曉普、錢德勒⋯⋯當中美國尤為盛產酒徒之地,連村上春樹亦說,「也不知為甚麽,我喜歡的美國大作家都酗酒,基本屬於酒精中毒。」
的確曾有統計指出,酒精能「促進想像力和內在感知力」,血液酒精濃度達 0.07% 時就是「創作力的旺盛點」(1)——只是,一旦超出這個量,足以導致嗜睡、視力模糊,到了0.25%以上,就會導致意識不清、嘔吐,而超越0.35%,更會引發可能致命的酒精中毒。回看文章開首那句說話,那絕對是侮辱了血液就是酒的海明威,他真正說的是:「酒精唯一對你沒好處的時候,就是寫作或者打架。這兩件事情都得清醒著來。」海明威正是堅持把工作和喝酒分開的那一派。
所謂小飲怡情,酗酒亂性。酗酒,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所載,正式診斷分類為酒精使用疾患,或酒精依賴,具體病症包括:長期大量飲酒後難以減量、為取得酒精及飲用花費大量時間,而後產生問題、戒酒時會發生酒精戒斷症候群等等;另外,根據美國成癮藥物協會的說法,酒精依賴者不但會「思維混亂」,更會「非常固執地否認自己酗酒」。過量飲酒會導致所有器官系統都遭受損害,尤其會影響到大腦、心臟、肝臟、胰臟、以及免疫系統,引發多種併發症,在社會層面上,酗酒的人常被聯想為缺乏自控能力、有暴力傾向、情緒不穩的「失敗者」。
今期「有病自然香」,就以費茲傑羅、約翰齊弗、福克納、杜拉斯的經歷,看看酒精如何作為作家的助燃劑以及毒藥,在此亦奉勸各位文人:飲少啲啦。
費茲傑羅:因為現實太崩潰而喝酒,又因喝酒而變得更崩潰
1937年,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曾在〈酗酒個案〉裡描寫一個失敗的戒酒個案,結局看護無力地說:「您是不可能擊敗它的——不管您費多大的力氣都一樣……您沒辦法真的幫上他們什麼,這太教人沮喪了——做多做少,都是徒勞。」
讓我們回帶到12年前。1925年,費茲傑羅剛出版《大亨小傳》,名利雙收。當時他帶著妻子澤爾達和小女兒斯科蒂歐遊,兩夫婦過著彷如小說一般紙醉金迷的生活,費茲傑羅在日記便自言當時「參加了一千場派對,沒有幹任何工作」。然而,隨著費茲傑羅的狂飲失態(有次在羅馬甚至被關進了監獄),以及薩爾達的外遇,費茲傑羅的人生便開始失控。1930年開始,薩爾達因為精神崩潰多次進出病院,期間還不小心把他們在巴爾的別墅給燒了,這段經歷被費茲傑羅寫進他最後一本長篇小說《夜色溫柔》,主角迪克迪弗和妻子妮可因為酗酒和精神病互相毀掉對方的生活,當中迪弗便陷入了酗酒和筋疲力盡的緊張中。費茲傑羅在日記便寫道,那是「十分詭異的一年,工作,喝酒,愈來愈不開心」,並在手稿最後一張草稿紙上用鉛筆寫道,「最後一點真正的自信也消解了。」當時費茲傑羅為了支付妻子的醫療費和女兒的學費,生活陷入拮据,靠寫作散文及短編小說過活。
1935年12月,海明威給費茲傑羅的信中,大力指責費茲傑羅整天喝得爛醉如泥,把自己和朋友的臉都丟盡了,同時也說起自己的失眠狀況——失眠是酗酒者的通病,海明威以失眠為題寫了〈我躺下〉,費茲傑羅隨後也寫下〈睡與醒〉。1936年,費茲傑羅於《君子》雜誌先後發表的〈崩潰〉及〈黏合〉,暗示了他的精神崩潰,但在字裏行間他卻始終以不知是作家還是酗酒者的「自欺」,否認自己酗酒,如在前者寫道「過去六個月他都以一杯啤酒為量」,後者只婉轉地提到,他的靈魂「無時無刻不是凌晨三點鐘」般黑暗,「除非以瘋狂、藥物或酒精干預,否則這個狀況沒有出口」。然而,此後費茲傑羅的確試圖戒酒卻又失敗,一邊廂,他試過以厚羊毛衫包覆自己,一邊抖動雙腿,企圖流汗把剛喝下的杜松子酒給逼出來,還差點吐血,為此進出醫院數次。另一邊廂,他又告訴新相識的情人謝菈葛蘭姆,「喝酒能提供一個逃避現實的出口…如今的世界充滿著悲觀厭世和不確定性」,「喝了酒,我的情感更清晰,可以寫進書裡。但愈喝得多,就愈難保持理智和情感的平衡。我在清醒的時候寫的故事很蠢」,原因是「過於理性」,酒精到底是作家的助燃劑還是毒藥,真的難以說明。
不過,費茲傑羅最後還是因為酗酒誘發的心臟病發去世,終年僅44歲。他死的時候,有些評論家批評他生活腐化、自暴自棄,浪費了自己的才華,酗酒確實毀掉了費茲傑羅,但無可否認,他的一生確實充滿波折,酗酒或是無可奈何的出口。而在妻子的精神病、自身的酗酒,以及窮困的折磨下,他還是寫下了偉大的作品,並視人的表述能力為最珍貴的東西,形容那就像「情緒的後門」,讓人「免於面對現實」。在〈作家的家〉他寫道,「我童年和少年時期所有複雜的黑暗的東西混合起來,讓我沒有去做英勇滅火的消防員,也沒有做士兵,而成為一個小說家……儘管這是如此恐怖糟糕的職業,每日久坐不動,每晚徹夜無眠,遭遇永無止境的自我否定與不滿。再來一次,我依然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約翰齊弗:以酗酒來自我毀滅,最後竟成功戒酒?
1973年,兩位美國小說家約翰齊弗(John Cheever)和瑞蒙卡弗相遇,過著100%的酒精生活。早上九時還未到,他們已駕上卡佛的福特獵鷹,在酒水店買下半加侖蘇格蘭威士忌,二人不是在酒店狂喝威士忌,就是在酒吧灌啤酒,然後滔滔不絕說話,卡弗後來回憶,「估計兩人誰也沒把打字機的防塵罩扯下過」。然而,同年年中,齊弗才因擴張型心肌病被緊急送院搶救,在重症監護室待了三天後,突發「震顫性譫妄」,看護不得不為他穿上束身皮衣,據說他那個同為酒徒的父親便是死於此病。
在酒精摧毀心臟以前,齊弗早已承受著酗酒帶來的毛病。在1959年的日記裡,他便記述自己早晨醒來「非常非常抑鬱」、「腎臟劇痛,雙手顫抖」、「我對威士忌產生的負面影響漸漸模糊,忘記它給我的身體和工作造成的損害。我輕易就能毀了自己。現在還是早上十點,我就已經想睡午覺了。」可見酒精已讓他的大腦不勝負荷,引發抑鬱、損害神經,並已破壞他的睡眠模式,因為宿醉過後的睡眠通常都很淺。到1964年,他發表的短篇小說〈游泳者〉,講述酒精如何徹底毀掉一個人的生活,當中主角便是一個對時間、記憶都失去感知的酗酒者,他忘記自己喝了第幾杯酒,忘了水道到底有沒有水,開始對世界感到陌生,連自己的模樣都忘記了,以為自己在一個下午就變得消瘦。這大概就是酗酒引發的「暫時性意識喪失」以及「瀰漫性大腦萎縮症」,前者奪取大腦長期記憶的能力,後者則直接影響整個大腦區域,包括製造和儲存記憶的地方。齊弗後來接受《巴黎評論》採訪時,便憶述書寫這故事後,感到「周圍黑暗和寒冷了一段時間」,然後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寫小說,大概書寫這個故事令他深深感到畏懼,因為在日記裡他這樣寫道,「我的回憶裡全是空洞和坑谷…終於看清,酒精具有毀滅性的力量,而我又是那麼依賴它。」
此後幾年,齊弗開始思考寫作與酗酒之間的關係。他一度在日記寫道,隨著作家「想像的膨脹,焦慮情緒也在膨脹,於是只能通過大量海洛因或酒精去疏導」,而「酒精帶來的興奮和幻想帶來的興奮實在太相似了」。可惜到了1970年,幻想帶給齊弗的只有恐懼,那時他自言開始被一種「格格不入」的咒怨纏身,那其實就是人格分裂或神遊症,他感到自己同時身處兩地,並開始出現幻覺,那時他會感到自己被推進最黑暗的記憶庫,1975年他去接受檢查,才發現大腦因酒精嚴重萎縮。
齊弗一生顯然並不愉快,並常常感到自卑。他的父親在大蕭條失業後開始借酒消愁、賭博、有暴力及自殺傾向,他的母親撐起了這個家庭,但齊弗卻自言無法從母親身上感到愛,他在小說處處可見這些童年傷痛,但卻是以虛構、疏離的態度去書寫。齊弗似乎有強烈的偽裝傾向,時不時形容自己為潛入中產世界的「間諜」,一方面他每天早上都為女兒叫出租車去私立學校,一方面他卻在日記寫道沒有付房租、家中食物只餘下罐頭食品和雞蛋;另外,他亦極力隱藏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到底是逃避誘發酗酒,還是酗酒一再加強自欺?他曾形容費茲傑羅的一些作品同是「以酗酒來自我毀滅的作家痛哭流涕的懺悔」,並對他同樣不幸的童年身同感受。在他的小說裡,他的不安也一一轉化為他那些內心分裂、具有自毀傾向的角色,如《重聚》裡那個不停破壞與兒子的聚會的父親、《哦,青春和美!》裡為證明自己存在價值,摔得頭破血流的退役明星運動員,然而這些角色都如齊弗一樣,內心渴求著安全感和愛。齊弗一直在小說裡以角色自救,紓解痛苦,猶幸到1975年,63歲的齊弗終能脫離那自毀的人生,他來到史密瑟斯酒精治療與培訓中心,接受了28日的治療,最後成功戒掉酒癮,並自言「走出那個監獄的時候,我瘦了二十磅,發出愉悅的吼叫。」
福克納:愛「說謊」的酒徒,在小說裡虛構了一切
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曾說,文明始於蒸餾,這句話足以體現他對酒精的熱愛。福克納(和杜拉絲)是為數不多地宣稱喝酒不會影響創作的作家,海明威說,「我可以在某頁中間嗅出端倪,指出他是甚麼時候喝了第一杯酒」。福克納習慣在晚上寫作,總把威士忌放在手邊,自言這時許多在日間記不起來的點子就會浮現。在首部長篇小說《士兵的報酬》裡他便寫道:「除了爽快來杯威士忌之外,還有甚麼東西能媲美母愛?」
酗酒的成因至今未明,只知是由遺傳及種種環境因素構成。據悉福克納的祖父與父親也是酗酒者,而福克納20多歲開始便常出沒於酒吧,當時他一天已能喝近一千毫升的波本威士忌。他曾因酗酒問題丟掉工作,如在郵局上班時便常常喝酒打牌,延誤郵件,年輕時期的福克納不務正業,不認真讀書,更愛胡言亂語編故事,曾為進入英國空軍,假裝是英國人、虛報地址及身高等資料,從未上過戰場的他,戰後為充當英雄,甚至故意一瘸一拐走路,後來更大言不慚說自己腦袋裡留有彈片,才導致他煩瑣而晦澀的語言風格。
這些事蹟看似荒唐,但彷彿又很合理,或許正是這種「虛構」的傾向與才華,才能讓福克納從「只有郵票大」的家鄉小鎮,創造出文學世界裡的經典「約克納帕塔法縣」。1929年,《喧嘩與騷動》讓福克納一舉成名(當中角色康普生是一個酗酒成性的悲觀主義者,有學者認為是福克納年輕時的寫照),莫言在讀過此書後如夢初醒,驚覺「原來小說可以這樣地胡說八道」,「他的約克納帕塔法縣尤其讓我明白了,一個作家,不但可以虛構人物,虛構故事,而且可以虛構地理。」福克納的創作風格是扭曲的、複雜的,敘事上他往往混雜了意識流、時序顛倒、對位式結構、神話模式等手法,句法亦以繁複、充斥抽象詞彙見稱,例如在《押沙龍,押沙龍!》中,他便寫出一句由1288個英文詞語組合而成的句子,整個19世紀的南方歷史就藉助這些複雜的修辭,在角色各執一詞的敘事下展開。《押》是福克納鼎盛時期的創作,但據說就在這幾年,福克納的酗酒問題非常嚴重,以致其妻子要把他送到療養院治療,當時他還未到40歲。他的朋友形容,「他甚至不是為了開心而去喝酒,有時候一杯接著一杯地喝,直到被人送進醫院搶救。」據聞福克納會在酒店房間鎖門狂飲數天,1937年,他在紐約一間酒店,便因醉酒昏迷,被一個蒸汽散熱器嚴重燒傷背部,甚至在1950年前往斯德哥爾摩領取諾貝爾文學獎前,也無法按預定計劃禁酒,在親戚和朋友勸說下才坐上飛機。
沒有證據證明酗酒有否提升或影響福克納的創作,亦未見酗酒導致他患上其他精神問題,但福克納1950年期間因為酒精中毒和墮馬多次進出療養院的經歷,不禁令人懷疑他的自控能力。在醫生多次警告下,他還是繼續騎馬與喝酒,在服用抗生素的同時,以威士忌來「治療」墮馬引致的背痛,如此不停進出療養院,那就像《去吧,摩西》的〈大黑傻子〉裡,當很多人都勸主角「酒可不能讓你好過些」,主角偏強調「它已經讓俺好過多了」,陷入了自相矛盾、不能自拔的循環,最後福克納心臟病發死亡,很有可能便是長年酗酒引致的心臟衰竭。
然而,福克納無疑是個多產作家,他一生寫作了19部長篇小說、125篇短篇小說、20部電影劇本、一部戲劇,即使在晚年健康不斷惡化的狀態下,他仍堅持寫下一部又一部長篇小說,又彷彿體現了作者的意志,並未因疾病而侵蝕,或許比起肉體,福克納更重視精神,如他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說詞所言,人類能夠永生,在於他們是「能夠同情、犧牲和忍受的靈魂」,而「作家的職責就是歌頌這些」,「通過提升人類的心靈,幫助人類生存下去」。
杜拉斯:酒讓人主宰命運,女人喝酒更可「冒犯神聖」
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的《情人》,是文學史上最「美麗」也最「醜陋」的開場。那個十八歲已飽經滄桑的少女,在衰老中綻放一種糜爛的美,但與此同時,這或許也成為了不少人對一個酗酒者的想像。書裡如此描述:「我已經老了…我的面容已經被深深的乾枯的皺紋撕得四分五裂,皮膚也支離破碎了…我的容貌是被摧毀了。」的確,酒精會破壞身體的黏膜組織,帶走皮膚的所有液體,一個酗酒的女性,會因為皮膚缺水而產生皺紋,導致衰老,但這副枯槁的模樣,偏被杜拉斯的句式:「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這樣一副酗酒的面孔」形容得別具詩意。
杜拉斯看待酗酒的態度也的確與別不同。有別於「手裡拿著一杯威士忌,淚流滿面」的約翰齊弗,以及很多因酗酒問題而悔疚不已的作家,從杜拉斯〈酗酒〉一文可見,她並沒有陷入那種自我否定的漩渦,反而坦蕩承認酗酒及某種自毀的慾望,例如「沒有想到自殺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著」,不過狂飲之時,想到「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又死不去。另一方面,酗酒也可能是某種對抗,因為作為女性,酗酒是可恥的,會「引起公憤,成為醜聞」,甚至「冒犯神聖」,而杜拉斯偏要公開對抗——不過,即使是杜拉斯,她也須在喝過酒後才敢在夜裡隻身一人去酒吧。
杜拉斯自言起初是節慶才喝酒,直到41歲時她遇到一個酒徒後,持續喝了十年酒,一直喝到肝硬化、吐血又戒酒十年,其後一直斷續喝酒和戒酒。杜拉斯喜歡喝紅酒,而且一喝起來從不中斷,自稱可在早上喝過咖啡後再喝乾邑,並對在這種狀態下還能寫作的自己表示震驚。到杜拉斯晚年時期,她酗酒得更為嚴重,不過,奇異地,與上文提到的幾位作家不同,前者都因酗酒(及才華消耗)逐漸難以寫作,杜拉斯卻在晚年寫出經典作品《情人》,不知是否和她(自稱)從不喝得爛醉如泥,只是不時地喝有關。不過,即使酗酒未有「毒害」杜拉斯的創作才華,但明顯也蠶食了她的健康,害她被送進醫院,而這或多或少成為杜拉斯與她最後的情人揚·安德烈相遇的契機。杜拉斯在1980年,突然回信給她的書迷揚,對他說「生活下去是多麼困難」,並告訴他自己喝得太多住進醫院。如此用書信來往兩年後,杜拉斯邀請揚去找她,自此二人成為伴侶,直到杜拉斯逝去,期間揚成為杜拉斯的寫作「動力」,讓她在晚年創作出很多以二人關係為基礎的作品,同時揚亦一直照顧因為酗酒逐漸無法自理、總是昏睡的杜拉斯。
很多人都形容杜拉斯晚年脾氣乖戾暴躁,那可能是酗酒的某些後遺症,但背後或許只是痛苦的無處宣洩。如她所寫,她深明「酒不可能提供什麽慰藉…只能頂替上帝的缺失」,但「酒對於人的這種功能,最根本最重要的一點是創造幻象」,那幻像正是:「人在那裡就可以成為他的命運的主宰」。杜拉斯的童年被暴力、貧窮包圍,以致她總是渴望愛,渴望主宰自己的生命。當死亡來襲時,酗酒、對情人揚強烈得過分的控制慾,或許只是一種恐懼,恐懼「我從未寫過,只是自以為寫過;我從未愛過,只是自以為愛過;我甚麼都未曾做過,只是在緊閉的門前等待。」
(1)The Expert Editor 在圖表中闡述,酒精的優點是能「促進你的想像力和內在感知力」,而這些能力對寫作是有好處的。不過,這不代表每次寫作你都可以大喝特喝。該圖表說明,血中的酒精含量達 0.07% 時就是「創作力的旺盛點」,而那大約是 2 至 3 杯酒的份量。若是超出這個量,你的表現可能就會比完全沒喝還糟。因此,最正確的做法還是喝得剛好就好。(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9432)
記:本文大部分資料來自英國女作家奧利維婭.萊恩《回聲泉之旅:文人與酒的愛恨情仇》,她本人也飽受酗酒的折磨,因而寫下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