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一種職業病,很容易患上,姑且稱之為「權威病」。
偶然,筆者與很久不見的舊同事聚會,大家談起職場的近況。教幼稚園高班的張老師說自己班的學生最近上課很吵,高班的孩子說話能力強,又正值「好奇心爆棚」的階段,容易分心,上課時「吵」其實是常態。接著張老師就開始分享她如何用種種的方法讓孩子們安靜下來。她定下的規則一是如果該名學生不舉手就發言的情況超過三次,便扣除其體能時間,即在體能室自由玩樂的時間。規則二是誰在課室大聲喊叫,誰就罰站十分鐘。規則行之有效,很快地,課室恢復平靜,大部份時間只聽到張老師孜孜不倦的教導。
另一位高班同事何老師說她的課堂永遠都是吵吵鬧鬧的,學生搶著發言,表達自己的意見,不管怎麼與學生訂下規則,最後都歸於無有。不過,問題也不算嚴重,基本上大部份學生看到她要說話時還是會主動安靜下來。
張老師馬上斬釘截鐵地說:「這樣是不行的,在我們班,我說話時絕對不能有聲音。」何老師說:「有時候小朋友有疑問會忍不住插嘴。」張老師:「我班的學生不敢打斷我說話。」
如果你是學生,你會喜歡參與哪一位老師的課堂呢?
張老師無疑較具老師的權威,對課室常規的管理較為嚴謹,但在她的課堂上,學生大抵都噤若寒蟬,枉論愉快地學習。何老師的學生相對地較為活躍,投入在課堂中,積極發言,雖然課堂比較吵,但師生互動多能促進學習的成效。最佳之方法乃取兩者之長,定出學生樂意遵守的課室規則,我相信經過全班討論的「民主」過程而定下的規則,較易為學生接受及樂意遵守。
如果你是老師,你選擇自己多些「權威」還是學生多些「樂意」呢?但在現實的教育情境中仍然有老師容易陷入「權威」的迷思中。
有一天,我經過幼兒班的課室,看到一齣慘劇發生。胖胖的小光滿臉笑容地正在把玩一輛小汽車,瘦瘦的健仔走到小光身邊一手搶走汽車玩具走到課室的另一角落,小光憤怒地追上去,揪住健仔的手搶回自己的玩具。這時,班主任出現在兩人身旁,她沒有問小孩事情的來龍去脈,只是一昧指著小光大聲駡:「你怎麼搶別人東西……」小光哭了,她接著駡:「你搶東西還先哭……」另一位目睹事情始末的老師走進課室說:「老師,事情是這樣的……」真相大白,班主任卻有點下不了台,匆忙地解釋:「小光不是第一次啦,他之前也會搶別人東西。」之後班主任並沒有請孩子向對方道歉,也沒有為自己錯駡小光而道歉。
每當發生事件時,如果老師總是站在高壓仲裁的權威位置上,其秉持的標準並不公正,因為這種標準只用在學生身上,自己永遠受到額外的豁免。個體心理學家阿德勒認為人終其一生都活在一個前提下:「人與人的相互作用」。即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會起作用,另一人也會配合到某種程度。老師和學生之間可以影響的程度取決於一個關鍵:「影響者是否能夠保護受影響者的權益」。當孩子感覺到受壓迫,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接受教育者的影響的能力及意願會相應減低。(註1)換言之,老師愈不當地運用自己的權威去對待學生時,學生真正接受教導的意願愈低,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家長與孩子之間。了解孩子的成人應該明白「不聽話」是孩子的本性,要求孩子絕對服從只會失去他們的童真和獨特性,對他們將來的發展未必有好處。
身為老師,若將權威主義貫徹在課室中,長遠來說,弊大於利。由於老師習慣了在課室當「一言堂」,無意中會散發出「唯我獨尊」的氣勢,將自己放在一個「絕對權威」的位置上,忘記了課堂也屬於學生,他們也有發言和參與決定的權利。所以,課室中多一些「民主」,少一些「權威」吧!老師的角色應當是適當地介入及協調,而非仲裁者。因為「對與錯」的概念萌生於孩子的心中,而非老師的口中。
註1:參考自阿爾弗雷德.阿德勒著,區立遠譯,《認識人性》,臺北市:商周出版:家庭傳媒城邦分公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