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主觀感覺或情緒,是無法完全合理地解釋的,比如有一地區首長,先後五次收到受害人家屬的陳情信,鍥而不捨向政府申訴,這首長就會覺得心如刀割,而且徹夜難眠,進而認為要不惜一切代價,即使是押上了全區市民的福祉,也要給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只是「交代」,不代表可以把兇徒繩之於法。按道理,這種首長應該是極具正義感,而且感情極豐富的人,但這種首長卻偏偏對於百多萬市民上街抗議反對,無動於衷。這種選擇性的正義與多情,對一個無權無勢的人來說,問題不大,反正是個人主觀情緒,不涉對錯,對別人也不構成影響。可是,作為一區之首長,手上有權,為重要決策下決定時若只依從首長個人的主觀情緒為標準,就非常危險。
到了千禧年代,一區首長還以「母親」自居,還振振有詞地以「不能縱容子女」為類比,把管治市民當成是「阿媽教仔」,這種「父母官」管治思維不單落後,而且危險。且隨手「百度」一下:「父母官(漢語詞彙)。舊時對地方官的稱呼。此詞透露著濃濃的官本位思想和舊社會階級觀念。人民群眾須謹記,共和社會的官員是公務員,不是父母官。」如果首長不介意「維基」一下,可以看到:「父母官是中國古代的百姓對州、縣官的一種尊稱。到了現代,隨着公民意識的覺醒,民眾對父母官一詞甚是反感,相反,百姓才是官員的衣食父母。」雖然有百多萬人上街抗議反對,但首長說「不能縱容小朋友任性」,也許是把生活中的「母親角色」錯誤地帶到管治舞台上。首長強調自己「也是為人母親」,似乎是要強調在管教子女上很有心得。事實上,首長的親生子女早已給安置在首長認為自由、安全、先進的「外國」,首長為了家人安全,還叫兩名親生兒子暑假不要回港。其實,首長自始至終都只是把香港當成是「辦公室」,而已。首長莫再說「香港是我家」了,講這句話是要講資格的,您從來沒有把香港看成是「家」,但您卻要做市民的「母親」,還要大談「不能縱容子女」,是不是有點可笑?倘若您堅持自己是市民的「母親」,那麼,您容許或准許警方向示威人士動武這回事,我就只能聯想到「家暴」,而絕對不是「教導」,當然更不是您常掛在嘴邊的「理性溝通」。首長也常把「初心」放在嘴邊,按語境理解,您說的那個「初心」指的恐怕只是「目的」。「初心」是「回復」,「目的」是要「達到」。忘掉「初心」而必要達到某個「目的」,那是「捨本逐末」,是「不擇手段」。
我只是一介書生,而已。在香港——我的家——讀書教書,都幾十年了。我慚愧沒有給下一代做出些甚麼貢獻,就連上街表達意見的學生、年輕人被誣指為暴徒而給警方追打、槍擊、拘捕……,我都無能為力。看着屏幕上的槍彈、煙霧、血跡,鏡頭一轉,卻看到優雅背景前那一副「慈母」嘴臉——前者真實後者虛偽——試問香港人又怎會不絕望?又怎會不憤怒?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虛詞.無形」及香港文學館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