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學全職教書已經9年,若把兼職的也計算在內,就有十餘年了。回想自己短暫的教學生涯,難免遇到一些灰心喪志的時刻,甚至曾經懷疑自己是否適合當老師。
有一次,又再經歷挫敗後,我用了一程車的時間,在手機上打下了6條反躬自省的問題。我慢慢認知到,即使學生有她/他們要負的責任,我內心對此情此境所生起的反應,其實也透露出我自己的期望、想法、需要、投射和執取,以及一系列從我成長中習得和發展的對應方式(coping)。
當我問自己這些問題,我就開始把目光從學生收回到我自己身上;我對我自己這些反應,以及這些反應背後指向的內在世界有更多的好奇。直覺告訴我,搞懂和轉化這些內心的糾結,跟提升我個人的教學技巧,很可能更加或至少同樣重要。
師生關係也是一種關係,而所有的關係都有彼此投射、交換和啟動內心陰影的動力。而我清楚知道,我是一個心思細膩的人,所謂的「本我」和工作中的「自我」兩者沒有清晰的劃分。
從好處想,兩個「自我」有較大程度的互涉,讓我較真誠,課內課外的我也較一致。然而,擅於亦享受在課堂內分享自己隱私的我,也可能無意識地想從學生中交換到肯定、接納和支持,甚至以此確立我的人生意義與目的。一旦需求超出這段關係的承載力,我就會失落,學生也會感到壓力。(其實親密關係也一樣)
自此,我時不時都會重溫這6條問題,提醒我「自己功課自己做」——學會區分哪些是學生的功課,哪些是老師自己的「人生功課」:
1:我是否將找不到人生意義的焦慮投射到學生身上?
2:我是否以某種隱晦的方式,試圖通過「要求」(demand) 學生達到我的期望,來滿足我對意義和目的的需求?
3:我的焦慮和痛苦來自哪處?香港政局的變化以何種方式影響了我,特別是我與學生的關係?我清楚自己想在教與學中得到甚麼嗎?
4:我是否意識到「關心他人」(care for) 和「照顧他人」(take care of) 之間的區別?「照顧」學生是不是為了填補我人生意義的缺失或補償某些遺憾?
5:我是否執取於並以某種隱晦的方式創造出讓他人需要我的情境,以便我能感受到人生的目的和意義?我能否接受即使他人不需要我,我仍然能過上有意義的人生?我能否接受學生有自己要走的路,我只是路途中的一位啦啦隊員?
6:我重視、珍惜和享受我的工作的哪些方面?我的工作中有哪些獨特之處在其他工作找不到?這些獨特之處是誰貢獻的?我在其中又扮演了甚麼角色?
送給所有老師。
(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