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曾於不同的出版社和大型書店任職高位,此次出版《一生一事:做書的日子》,回顧四十年的編輯生涯,不但述及與諸位名家在編輯過程中的交往,也從編輯層面抒發自己的心得與遺憾,是編書讀書愛書人的必讀之書,亦正如商務印書館副總編輯鄭勇所言:「是傳世可期的當代出版史」。 (閱讀更多)
林若寧的風格,是否一種方法,或者說是否一種可以歸類的文學風格,這也許充滿了不確定性。先暫且不討論他早期寫過的音樂劇/舞台劇歌詞,那與流行歌詞的創作重點不盡相同。以林若寧自己的話來說,他明白流行歌詞是要為歌手和旋律服務的,甚至他喜歡旋律給歌詞帶來的限制。正如他以與本名完全無關聯的筆名寫詞,將生活中的自我與作詞者分開,這些都影響了他一直以來的歌詞創作,也融為他早期風格的一部分。他是觀察者和陳述者,講述別人的故事,講述歌手的想像,盡量無悲無喜,可堪是一位「歌詞後的人」。 (閱讀更多)
到了1942年底,日本佔領了香港,能夠制止走私嗎?其實日治時期的吐露港情況極為混亂,既有不同的賊幫橫行,也有平民百姓為了生計而做「水客」,被不同的賊幫「抽水」;加上本地人協助中國文化人和英國義勇軍人員偷渡離境,這片海域真的很繁忙。據說當時情況那麽亂七八糟,連賊幫也看不過眼,其中一些受了義氣鼓動,決定要在吐露港維持一定程度的安全。(從集中營逃出來的英軍也見證了匪幫的義氣:他們拿著一張簡陋的地圖,日間躲藏,黑夜上路,希望走到廣東未淪陷的地區,中途遇上劫匪,要把他們僅有的物資搶去。但劫匪弄明白他們是英軍之後,不但物歸原主,而且一直護送他們到達惠州。) (閱讀更多)
2002 年3 月21 日,美國國防部與司法部頒佈新的軍事審判機關指導方針,指示美方該如何審判被拘留在美國與關塔那摩灣的囚犯。這些拘留案件中最令人驚訝且持續引起眾人關注的,是大多數戰俘皆無權諮詢法律顧問,也無權參與審判程序。新的軍事審判機關並非阿富汗戰俘有權參與的法庭。某些人會接受審判,而某些人不會。本文書寫之際,美方剛宣佈:650名被拘留超過一年的犯人中,只有六人會接受審判。《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規定的諮詢權、上訴管道與回國受審等,皆不適用於關塔那摩灣的戰俘。而美國雖然主張塔利班亦受《日內瓦公約》保障,但卻同時說道,塔利班就如同關塔那摩灣的囚犯一樣,並不符合戰俘地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