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按:因編幅所限,文章將分成上下兩篇刊登。上篇為輯O部分;下篇則為輯一文章節錄。
輯〇/ 人形物體
敢裸望海的人/眼睛會瞎
〈下一站是海〉

維多利亞港散發著一股陳屍間的腥臭味。
金鐘道,從死亡登記處到遺產承辦處,你走過,不用10分鐘。他們告訴你,死亡證明書若由親屬親身登記,也可在10分鐘內簽發。網上辦理「通常」需要3個工作天,但非自然的死亡個案則需待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一般」耗時1至6個月。她不是「通常」,也不是「一般」,所以等了2年1個月28日才能將死亡登記在冊。
中環碼頭7號,你投了$5.6的硬幣,叫天星小輪游10分鐘到尖沙咀,2021年9月3日她墮海的地方。你還沒來得及問,他們就在2023年10月31日,將死亡證明書裝進冷白色的政府公函信封,你小心翼翼地撕開信封口蓋,不小心撕爛了,但裏面的死因依然完好無損:
INTENTIONAL SELF-HARM BY DROWNING AND SUBMERSION - OTHER SPECIFIED PLACES
在其他特定場所蓄意以溺水方式自我傷害
在消失前,女子曾穿過尖沙咀的隧道,目的地不明。
下午4點08分,她手提購物袋走出隧道,沿著星光大道的海邊慢行。時間倒放,女子後退到麼地道車站,減去40分鐘的巴士路程,購物袋疑似是書的扁形物體變回方形,女子在家中解開購物袋的結,掏出兩盒發泡膠,剛從學校回來的小女兒從廚房拿了兩雙筷子,兩人夾起來吃的是印象模糊的兩餸飯。小女兒說,母親吃完飯就出門了,下午2點50分左右,後來就再也沒看過她。
當太陽還在東邊,12歲的小女兒還在學校上課,19歲的大女兒還在深水埗的朋友家過夜,而17歲的二女兒還在2245公里外中國東北部鞍山的親戚家暫住。女子乘車到附近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注射第二劑預防新冠肺炎的復必泰疫苗,預約時間為上午9點10分。針管從皮下組織離開後,左臂仍貼著止血棉花的女子,在上午11點左右,徒步走到賣兩餸飯的攤檔面前。
再往前的時間無從考究,尤其是女子起牀,梳洗準備出發期間,因為她醒來時獨自一人。女子消失的時間也無從考究。我們只能知道,女子的影子從水上的士碼頭的樓梯飄進CCTV拍不到的地方,是下午4點09分,面部朝下載浮載沉在海面被發現的瞬間,是16分鐘後。

2025年1月攝於香港尖沙咀碼頭樓梯CCTV盲點
消失的過程分為兩個步驟:離開此地,前往某地。女子離開的起點分明,但前往的終點模糊。我們只能看到,遠處在岸邊行走的人形物體,瞬間在火葬場的隧道燒成一股煙,煙飄到眼前則成了一層霧,霧背面的看不清。
你確定抓住的真是她嗎?雖然葵涌公眾殮房的黑色密封屍袋裏躺過女子的一團肉,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的骨灰龕中裝著女子的一堆塵,但你確定能在那些地方找到她嗎?
「今日下午4時30分,尖沙咀海旁對開有一具人形物體載浮載沉,多人見狀報警,水警及消防出動到場救援,發現為一名47歲女子墮海......」(註1)
出版:2021-09-03 17:26
女子的名字是愛莎(英文名),名字是看完《冰雪奇緣2》後改的。
「她獲救昏迷,被送往伊利沙泊醫院搶救,惟其後證實不治。警方正調查事件。」
更新:2021-09-03 18:23
「證實不治」,這是從「人形物體載浮載沉」寫下時就已定奪的結局。
某塊透明膠簾背面,金色捲髮透黃,新買的黑色禮服還沒剪標籤,眼線就已花掉了。在眼睛也快花掉前,旁邊的護士捅破了沉默,循例向親屬確認死者身分。沉默便點頭,眼簾低垂地看躺在鐵牀上,拉鏈底下的愛莎,左臂的瘀傷,眉頭皺過的痕跡,半開的嘴——對面是不停在壓低聲線高喊「我愛你」的大女兒和小女兒,遠處是正準備從鞍山趕來香港見愛莎最後一面的二女兒。
最先到醫院的是大女兒。兩名一高一矮的警員將大女兒帶到伊利沙伯醫院側門角落,較少人經過的盆栽旁,矮警員從褲袋掏出手掌般大的筆記本,抄下大女兒的身分證號碼。
「你知唔知你媽咪點解要去尖沙咀?」
:(停頓思考)我不知道。
「咁呢段時間你媽咪有冇聯絡你?」
:我沒聽到電話。
「你媽咪有冇爭人錢?」
:不知道實際金額。
「你媽咪呢排有冇咩唔開心嘅嘢發生?」
:(停頓思考)沒有。
「你媽咪有冇長期疾病?」
:三高。
「你媽咪……」
:(插話)還有思覺失調。
警員們順著大女兒提到的名詞說了很多,話已經瑣碎到記不清了,後來印象還在的只有動詞:
△ 矮警員先是四處張望,然後從口袋掏出電話(螢幕是高角度鏡頭下手提購物袋漫步的愛莎),調低音量,發出聲音:CCTV拍到她自己走下樓梯,可能是意外,但也可能是……
△ 高警員從後景靠前,發出比矮警員更低沉的聲音:非自然死亡循例需要解剖,如果你強烈反對,我們可以先幫你轉告法醫,但因為她最後消失的位置是死角,CCTV拍不到完整過程,所以……這裏接收遺物先簽個名……
矮警員留下聯絡電話,以便日後繼續調查。後來,大女兒聯絡簿 # 的標籤底下充斥著越來越多以「警察」開頭的人,像是「警察(辨認遺體)」,還有「警察(領取遺體)」。這是死亡的順序。

2025年1月攝於愛莎香港的舊居
第一通電話,下午5點半,大女兒打給愛莎遠在鞍山的姊姊安娜(化名),安娜將死訊告訴了愛莎的二女兒,兩人先誤以為是玩笑,隨即在大女兒的沉默後陷入沉默。撥出的第二通電話,小女兒沒接,晚上7點,才在警察的強烈敲門下,朦朦朧朧從線上課的睡夢中醒來,最後才趕到醫院。
護士用拉鍊封好愛莎,帶兩個女兒原路返回大堂的鐵椅,矮警員在轉角用眼神示意她們過來,向小女兒重複幾小時前問過大女兒的句子。結束後,小女兒用右手捂住大女兒的左耳說,母親不可能自殺,她中午出去前還說會買麥當勞給我吃。
金色招牌,預製漢堡,外脆內軟的薯條,令人上癮的可樂,是這家人每月聚會的常用設定。深夜11點,那裏還是亮的,但這次的餐點熱得不夠徹底,所以比較難以下嚥。
凌晨,時間的數字亂掉,小女兒關上小房間的門,躲進被窩。愛莎睡的大房間,大女兒也替它關上了門,然後坐在沙發,從背包拿出一團潮濕的密實袋。
密實袋裏霧氣聚成點點水滴,在凹凸的夾鏈條鬆口後,連同消毒水和海水的味道散開。愛莎的遺物,除了融化到一半的唇膏、幾盒亮晶晶的補妝散粉盒、幾條金屬鏈子,還有身分證、八達通、兩張銀行卡、現金$828,以及一部 iPhone 7。它們的表面都充滿了張力,水滴吸附其上。
要等到完全乾透才能開機,電話修理鋪老闆說。
大女兒將散落四方的味道排列在還放着$3000現金的餐桌,然後攤開身體躺平在沙發,閉眼前告訴自己:
完全乾透前,只能等。

2025年7月攝於從台灣前往香港的旅途
P.S. 香港和台灣沒有時差。
大女兒:位於台灣 二女兒:位於香港
【愛莎死後8個月26日】
[2022/5/27, 8:29:33 PM] 二女兒: 他們才開始調查
【愛莎死後1年11個月29日】
[2023/8/29, 11:29:06 PM] 二女兒: 他今天打過來問十幾年前的事
[2023/8/29, 11:30:06 PM] 二女兒: 是不是跟身邊的人有矛盾,借太多錢還不了,然後才想自殺
[2023/8/30, 2:17:45 PM] 二女兒: 他還知道十幾年前她想燒炭的事,問題都指向自殺
[2023/8/30, 2:21:03 PM] 二女兒: 我說為什麼要拖兩年,他說疫情
[2023/8/30, 2:24:03 PM] 二女兒: 要不要追究,他說快結案了
[2023/8/30, 2:24:40 PM] 大女兒: 要怎麼追究
[2023/8/30, 2:24:53 PM] 二女兒: 我不知道
【愛莎死後2年2個月24天】
[2023/11/27, 4:18:47 PM] 二女兒: Missed voice call, Tap to call back
[2023/11/27, 5:24:48 PM] 二女兒: 最後死亡的原因還是寫自殺

2025年7月攝於從香港前往鞍山的旅途
在2022年5月27日14時30分,官方紀錄下愛莎消失的8個月25天22小時後,剛滿18歲約半年的二女兒,按照前一日收到的電話,前往尖沙咀警署錄取口供。
口供報告共7點:第1點簡述事件;第2點表示願意錄取;第3點講述住所、父親2014年的死亡、母親2013年的思覺失調、2021年的抽菸習慣,以「以我所知,死者完全不懂游泳,但喜歡於海旁散步,死者生前性格一向開朗,經常會相約朋友外出,更完全無向我透露尋死意圖」作結;第4點是最後見面時間,即死亡前一日約下午2點的視像通話;第5、6點是死後安排;第7點中心句是「我估計今次死者是因接種第二針新冠疫苗後身體不適,以致意外墜海死亡」。
最後一句話,二女兒告訴大女兒,是警察要求必須增加的:
我同家人已接受今次事件,亦對死者死因無懷疑亦無投訴,希望死因庭盡快處理我媽媽死亡的個案,讓事情告一段落。
事情告一段落了嗎?
【 領取公眾殮房文件、資料單張及通告聲明 】
本人是上述死者的遺體辨認人,現簽署確認本人已領取上列之文件、資料單張及通告,並已獲殮房職員要求親自點收及小心細閱有關資料內容。
——簽署完畢,你能回答這條問題了嗎?
為什麼她死了?
【選擇】A:他殺(請閱讀輯一) B:自殺(請閱讀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