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已經有不少文藝朋友發出過這樣的感嘆——攝影家把作品放到臉書上,得到二十餘按讚,他和妻子的週年結婚生活照卻有二百餘按讚,他感嘆「那我以後只貼放閃照就可以了呀」;做文化雜誌的文化人把一期雜誌內容PO到臉書,獲二百餘LIKE,他的貓照卻獲千多LIKE,他感嘆「以後我貼貓照就可以了呀」……類似例子不勝枚舉。當人們的生活大多掛在社交媒體上,而社交媒體是以「真實私人生活」為運作關鍵的(連我上面所舉的兩個例子都是真實事件),這種種交織成我們當下的「非虛構時代」。於是,小說變得愈來愈難寫了。
波蘭斯基的新作《狂迷驚魂》,其實關鍵在它的原名「based on a true story」,在我看來乃是關於當下時代的寫作,多於驚慄片。好了這代表以下可能會有劇透。女作家黛芬Delphine(艾曼妞薛納飾)擁有相當多書迷,同時寫作走到瓶頸,一再面對「為何你不寫你真實的故事,而孜孜於虛構呢?」的他人要求。最強烈的要求是來自於一位狂熱女書迷Elle(Eva Green 飾)的——這個名字已經很意在言外了。Elle寫傳記,並且時常替人代筆。毋寧說,這裡已經體現了波蘭斯基的藝術觀︰傳記所盛載的「真實生活」其實可以被代筆,而真正一個作家或作品的核心,乃是一己之筆。一己之筆,可以把平凡的生活寫成獨一無二。由不同的語言文字處理過後,即使是同樣的生活,都已是不同的作品。這在文學寫作中,其實是普遍的基本觀念,當然一般大眾未必明白。
黛芬沒有清晰言明以上的觀念;但在電影的觀點中,「真實」經常呈現為一種追迫︰Elle「危情十日」式的貼身迫問;匿名信件的追討與詛咒,因為黛芬的小說中情節是基於她的真實家庭歷史;社交媒體上有偽造的黛芬帳號,在她不知情的狀況下持續上演肥皂劇、與人糾纏。日常的「真實」裡面可以有偽造性質。黛芬對後兩者置諸不理,專心處理與Elle的拉鋸,要把她變成自己的小說材料,為此不惜以身犯險。她所顯現出來的是一種作家的處理方式︰她要以旁觀者的形態,傾聽別人的核心創傷與故事——這也不是不殘酷的。
電影到最後取態是很清晰的,應該到中段觀眾就可預計劇情的扭轉。波蘭斯基仍然相信傳統的文藝觀念︰真正的真實,所有的驚險,其實在於創作者的內心。我曾給黃碧雲寫過一首詩,裡面有這樣的句子︰「沒有海洋的兇險/能勝過內心的幻聽。」寫作表面上是十分靜態的行為,但內在卻是極端動盪;現實的問題大都有一般的解決或不能解決之指向,但內心變化卻最是難解。飲江曾創造過一位不存在的「薇.依依薇」來理解他自己,讓一切歸於溫柔,當然波蘭斯基採取了比較驚悚的方式。
也可以用比較外在的角度去理解這部電影。有些地方的作家有經理人制度,而波蘭斯基所創造的黛芬是沒有的,一旦丈夫不在,整個生活可以陷於崩解,舉步維艱。作為獨居的寫作者,看到黛芬的工作日程混亂、忘記自己要去演講,都心有戚戚然。作家的生活其實相當平淡,但又同時十分驚險。有本書就叫《寫作的女人生活危險》,裡面說到︰
女性作家的生活之所以危險,不僅因為她們只能秘密地努力達成自己的目標,而和當時的社會產生無法逾越的對立,女性作家的生活危險,也因為她們苦於自己的意識分裂,這裡所指的意識分裂,或是各種程度的精神錯亂,代表的是作家在妥協或起身反叛間擺盪,在順從或反抗間猶疑,這些問題在《克拉莉莎》、《少年維特的煩惱》以來的小說中都曾著墨過。
噢,簡直好像可以直接用作《狂迷驚魂》的影評一樣。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