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會聽到人說,「要認真地生活」、「做人最緊要真誠」。究竟甚麼是「真誠」?怎樣才算「認真」?到底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態度來生活?在收錄於短篇小說集《可笑的愛》中的〈愛德華與上帝〉中,米蘭昆德拉通過主角愛德華的故事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獨特的看法。
故事本身並不複雜,但頗為有趣。愛德華(Eduard) 剛從師範學校畢業,在一個小鎮找到教職。作為老師,他只是把教學視為一份賴以謀生的工作,沒有絲毫使命感。他本身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但當他愛上了基督徒艾麗絲(Alice)之後,為了討好她毫不猶疑便裝作相信上帝,甚至跟她一起到教堂參加聚會。怎料,他先被師範學校的女校長看到從教堂出來,後來又被任教學校的工友見到他對著十字架在胸前劃「十」字。由於社會主義反對一切宗教,他的「信仰」有違國家鼓吹的「科學」精神,因而被質疑無法毫無偏見地教育年青人、成為他們的榜樣。為了保住自己的生計,對政治沒有興趣的愛德華又假裝自己雖然情感上相信上帝,但其實理智上認同國家的方針,不斷跟自己的「信仰」交戰;亦不惜欺騙手握生死大權的女校長,說自己喜歡她,甚至以身體搏取她的支持。
最後,他令艾麗絲相信他的虔誠與勇氣,願意跟他上牀;同時又騙到校長相信他對自己有好感,成功得到校長的支持,保住了自己的工作。表面看來,這簡直是一個勵志得過分的故事:一個對任何事情都不認真的醒目仔,憑著機伶的頭腦與滿口大話謊言,加上令人羨慕的好運,成功解決了所有危機,更得到想要的一切。然而,只要細心思考,卻會發現內裡包含了種種微妙的糾結。
小時候,家長總會教導我們做人要誠實,做事要認真。但隨著我們慢慢長大,入世日深,便會逐漸明白說真話原來會惹人生厭,亦令自己容易被人計算;而事事認真亦很多時會換來壓力與挫折,甚至招人利用。有些人為了保護自己,便努力隱藏真我,玩世不恭,令生活成為虛偽的玩笑。然而,真誠的價值似乎不但並未因此而消失,反而顯得更加難能可貴,甚至被視為勇氣的體現。愛德華的哥哥是一個不會掩飾自己想法的人,因此當他聽到弟弟自鳴得意地吹噓自己如何假裝信仰上帝來吸引艾麗絲,以及艾麗絲因為誤以為他是殉道者而獻身給他時,他的哥哥說:「我可能有很多缺點,但有一個缺點我是沒有的:我從來沒有假裝過,我當著每一個人面前說出自己的想法。」
愛德華並不認同這種對「真誠」的理解。他總是盡力把一切事情區分為嚴肅重要(serious)與不嚴肅、無關重要(unserious)兩大類,並且認為只有嚴肅重要的事情才應該認真對待。至於那些無關痛癢的事情,我們只需敷衍了事,不妨拿它們來開開玩笑,甚至可以因應需要而堆砌出種種謊言。根據他的理解,那些單單產生於一堆不可掌握的外在事件與力量的交互作用、偶然地加諸自己身上、純屬職責所在的事情,皆是可笑而沒有意義,根本不值得認真對待。只有出於自己本性、基於自由選擇的事情才算嚴肅重要,具有意義與價值。愛德華也重視真誠,貶斥虛偽。然而,他不認為像哥哥般「從來沒有假裝過」、「當著每一個人面前說出自己的想法」就是真誠。他反問哥哥「為甚麼一個人應該說真話?是甚麼令我們有責任如此做?為何我們會認為說真話就是美德?」
他提出一個極之有趣的看法:
想像你遇見一個瘋子,他說自己是魚,我們也全都是魚。你要跟他爭論嗎?你要在他面前脫下衣服,讓他看看你並沒有魚鰭嗎?你是否要當著他的面說出你的想法?…..如果你把整個事實真相告訴他─只說事實和真正的想法,你便是在與瘋子進行嚴肅認真的對話,那麼你自己也會成為瘋子。我們周遭的世界正是如此。如果我冥頑不靈地當著這個世界的面說真話,那將意味著我嚴肅地看待這個世界。而嚴肅地看待一件如此不嚴肅的事情,意味著完全失去自己的嚴肅認真。如果我不想認真看待瘋子,並且讓自己也變成瘋子,我必須說謊。
換句話說,真誠是指認真地對待嚴肅的事情,並且不認真地對待不嚴肅的事情;而當一個人認真地對待不重要的事情,並且不認真地對待嚴肅重要的事情時,才是真正的虛偽。因此,對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與重要性的事情煞有介事、跟虛偽造作的人堅持說真話,並不代表你真誠;反而只有對他們說謊與輕視才不會令自己成為一個虛偽與不認真的人。在這個荒謬的世界,說謊反而成為了道德責任。
然而,在愛德華眼中無關痛癢、說謊才是道理的領域,卻正是當時歐洲人好像最重視的宗教、國家、事業與愛情。他如上帝般看穿一切:艾麗絲並非真正虔誠的基督教,只是因為在革命期間,父親的事業被國有化,出於憎恨才以信仰作為政治反抗。既然她根本沒有認真對待信仰,而他亦只是對她的肉體感興趣而非真正愛她,當然不需要對她認真說出自己的真正想法。同樣道理,國家高舉無神論,其實亦不過是以反宗教來轉移大眾視線,掩飾其極權統治的無能;而校長、校工等人亦非真正認同國家那些荒謬政策,只是為了個人私利才滿口冠冕堂皇的仁義道德。因此,為了保住這份並非出於理想、僅僅是為生手段的教職,盡量投其所好、表現出他們想要的形象令自己得以脫身,才是正確的態度。因此,他努力地表現得十分坦誠認真,甚至跟艾麗絲與校長等人進行理性討論、分享自己的「內心掙扎」,實質卻是一篇又一篇機關算盡的謊話虛言。
更堪玩味的是,如果他不重視宗教、國家、事業與愛情,生命中─甚至生命本身─還有甚麼值得重視?一切還剩下甚麼意義?表面看來,愛德華以一種超凡脫俗、玩世不恭的姿態,嘲笑著這個虛假荒謬的世界。問題是,如果他真的要貫徹自己的原則,就只能不認真的對待一切事情,包括自己的看法、感受與生命。艾麗絲曾跟他說:假使沒有神,一切痛苦皆徒然,所有人間苦難我們都只是白白承受,一切也沒有意義,令人難以生存。愛德華不信神,因此只能接受終極而言,一切─包括他的生命與喜好─只是各種偶然條件互動的結果,背後沒有任何合理必然的安排,因此都沒有意義與價值。但他又不能放棄渴望有神:如果他不能認真對待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他就是過著一個可悲的生命,因為到頭來一切都沒有意義。而更悲哀的是,他終於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其實跟其他人一樣,當他為了保住生計與滿足各種欲望而絞盡腦汁,甚至出賣自己的身體時,根本就是一直在適應這個世界,模仿這些虛偽的人。如果他們只是些虛偽的影子,他便只是影子的影子,比他們更加不堪。
在一個如此虛妄的世代,大部分人皆把生命投放在不重要的事情,而對真正嚴肅重要的事情不屑一顧。愛德華誠實得不能承認自己在無關重要的事物之中找到了至關要緊的事物,以一種嚴肅的輕蔑對待這一切;但他也太脆弱,以致不能停止暗中渴望重要的事物。這是活得真誠的代價,而意識到這一切,也是人的終極悲哀。
(米蘭昆德拉。畫作由李敬恒所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