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化的歷史詩學——再談《盧麒之死》

書評 | by  楊焯灃 | 2019-04-03

好像每每有人對「(我/他們的)歷史真實」提出質疑便馬上被某些人視為一種後現代主義的姿態。「後現代」論述隨著冷戰結束、全球新自由主義化,大致在廿一世紀初被潮流抛棄,新左派知識份子談起「後現代左翼」也總是不以為然的,覺得他們是某種虛無相對論的代言人:「後真相」主宰一切。當中的差異也許不只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進步史觀」的必然性:不論是階級(齊澤克)或是共產黨(巴丟)民眾(拉克勞)或是烏托邦(詹明信),歷史時間(最終)是屬於勝利者的。

這次想談的是黃碧雲《盧麒之死》的、我姑且稱之為「空間化的歷史詩學」。如何不以時間而以空間為主軸去思考歷史書寫?

早前已有人提出黃以城市空間景觀思考六六暴動的因素,書中對市民居住環境、電影院的集合、街道景觀等等,拼湊出來的是戲劇化的時代感性和無聊平庸的現實生活並置的、一個充滿矛盾城市空間,而暴動是這些鬱悶青年疏理這種矛盾的突然爆發。誠然此點仍有待擴充:這種解釋是否太訴諸感性?

論者李薇婷提出「情感歷史」的概念,指情感因為不為物質痕跡所記錄,所以無法進入歷史。筆者想在此基礎上提出另外一點:情感無法進入歷史,是因為情感的感染力建基於空間關係,而非時間。情感的擴散是共時、切身發生的,而歷史敍述的邏輯建基於歷時性。

再讀一次《盧》的原文:

九時五十分,空軍直升機在尖沙咀上空監視,低飛偵查地面行為」[我們都記得,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早上,北京長安大街十分安靜,只有直升機在低飛盤旋,單調的槳葉切空、引擎聲音。我們想,如果有一個人走過。]「重慶大廈前,有陸軍手持自動步槍,並上刺刀把守。至十時,尖沙咀油麻地區仍有直升機在天空盤旋」[如果有一個人,遇上另一個]……

括號的評語是作者代入歷史文獻記載的情境所產生的感受。它們之間並非歷史時序或因果關係,卻是文獻閱讀代入歷史經驗的共時情感參照,也是以空間而非時間去作歷史書寫的鋪展。問:如何理解六六和六四之間的關係?——答:情感取消了歷史敍事裡的歷時秩序,打開了共時經驗不同歷史事件的可能。

我們於是回到黃的宣言:「我們從歷史中沒有學會甚麼,除了情感。」「情感」在此處並非某種相對論的代名詞,卻指向某種並非建基時間、歷時秩序、「進步史觀」的真相:如果有一種書寫讓我們重新經歷歷史本身?如果唯一經驗歷史的方法就是情感?空間——歷史文獻讓我們打破時間的桎梏,在真實和想像之間「回到」那個空間去——便是情感散播的媒介,也是逆撥以(最終)勝利者角度敍述的史觀。

這是文學可以宣稱的「真相」:屬於經驗而非概念、史實層面,卻分明可共享的。

這也讓我們回到評論者時常觸礁的一點:到底評論其實是在談六六天星小輪加價事件還是六七暴動?(我就見過有人說《盧》是說六七暴動的。)六六和六七其實從歷時的觀點上並不接通:涉事者、政治意識、原因經過結果通通並無共同之處,唯一的接合點就是地點相同、時間相近。恰恰是這個接合點,加上六六和六七在本土「正史」書寫上待遇天淵之別,令這兩件事件奇異地接合起來:同一個社會、短時間內經歷兩項重大的群眾事件,裡面的人的感受會如何?為何後人選擇記得一個而非另一個?「共時」的空間角度迫使我們直面歷史時間的遺忘。

歷史書寫的能與不能
同理引申,《盧麒之死》和《中英街一號》面世時間相當吻合,但從歷時的角度兩個作品無論在創作背景和動機、敍事形式內容和意識形態其實也沒有任何相似之處(《中》其實沒有談本土派運動),但評論者往往無法分別談論它們,為甚麼?單說因為「情感」便太取巧了,但空間上的並置、感性上的連繫、歷史時機的巧合,的確令兩件作品總被混為一談。「情感」關連是連批評者自己都在經驗、卻無法自覺的一回事。(然後你問:一天前下的大雨可以解釋暴動嗎?我答:群眾的偶然聚集,沒有一個原因可以解釋窮盡但所有共時發生的都可以幫助我們理解。)

情感歷史與其說是「讓情感進入歷史書寫」,倒不如說是「讓歷史敍事回歸情感經驗」。歷史書寫重構社會事實、理清因果脈絡、建立概念框架,但它做不到的是,回歸最直接的、人生於世(即:活在空間裡)的知覺感受。在西方,歷史和文學的分界起源自亞里士多德:歷史是「曾經發生了的事」,詩是「可能發生的事」。黃氏的非虛構小說直面這個分野的不足:如果我們去處理,「曾經可能發生的」?那個失去了的空間,曾經蘊藏甚麼可能性?(如果不是亞里士多德而是司馬遷,則這個分野事實上不存在:《史記》通篇只有結尾有「太史公曰」作註,但事實上司馬遷選擇記甚麼不記甚麼,都充滿個人評價。司馬遷的史學幾乎取消了時間的差異。「延安」也作同理:那個充滿意識形態前設的空間,和「香港」這個在《盧》中為所有意識形態所棄的空間相比,仍然標記著某種文學和史學之間的轇轕。對「何謂真實」的介定與特定空間具有某種相對的關係。)

以空間去理解歷史,也解答了書中令人相當狐疑的「無標註」選擇。標註意味著為歷史文獻定下時間點,妨礙我們重構那個歷史空間的共時經驗,同時也是屈從檔案文庫裡以時間定序的邏輯。(事實上想知道他們口中的「歷史真實」的人,黃已經留下檔案來源,自己可以進檔案庫去查,如果他們真心想知的話。)「空間」在此所指的,已不單指物理上或想像中的空間,而是兩者之間的、以社會關係形構並由公眾共享的「第三空間」。香港在情感的代入和疏離之間、在可以被重新經歷和不可被重新經歷的歷史之間。

又有說《盧》裡作者權力甚大,我只補充一句:作者權力更大、連讀者都可以任意嘲弄的小說,以及評論者自視甚高,連文本細讀都懶得的評論,我自己也讀過不少。大家找天可以討論一下。

這篇文章草草寫成,當中不少思緒仍有待發展成熟,只屬獻醜之作。但和世情打過交道,知道如果引一個外國(白人、男性)評論家的話可以增加我的「合法性」,那容我不免俗引一引批判空間研究者Edward W. Soja說洛杉磯1992年暴動(註:暴動之後有地震)的方法:同樣是用多人的引語並置,卡爾維諾和布萊希特與暴動參與者的評述交錯。當然方法也有不同,只想指出,《盧》的寫法不是無章法的「後真相」任意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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