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安提戈涅》

書評 | by  趙遠 | 2024-12-02

心情和天氣一樣不佳,讀一讀《安提戈涅》,以作紀念吧。


《安提戈涅》是古希臘索福克勒斯的悲劇,講得是安提戈涅違抗忒拜城國王克瑞翁的旨意,執意要埋葬自己的哥哥而被治以死罪的故事。在文學課堂裏,《安提戈涅》通常被當作經典教材,講授人的律法和神的律法之間的矛盾。克瑞翁是忒拜城的國王,他的律法即人制定的律法,或人的律法,但凡一國公民,人人均需服從,如有違抗,後果自負。安提戈涅明知有人的律法,卻執意抗法,且願意承擔違法的後果,這都是因爲,在安提戈涅心中,還有神的律法。神的律法是不成文的律法,更像是真理,或普遍的道德觀。神的律法不以人的意念為轉移,它高於人的律法,所以在安提戈涅眼中,違抗人法并不可恥,遵從神法更爲榮耀。


要知道,違抗人的律法,是需要多麽大的勇氣啊。像安提戈涅那樣,選擇抗法,卻不願意偷偷摸摸,更要光明正大地讓自己的抗法行爲被人看見,這又需要多麽堅定的意志啊。


知道姐姐安提戈涅要去抗法埋葬哥哥,妹妹伊斯墨涅原以爲埋葬行爲會暗地裏進行,為了安提戈涅的安全著想,伊斯墨涅關切道,「無論如何,你得嚴守秘密,別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我自己也會保守秘密。」


但何曾想,在安提戈涅眼中,正義之舉從來不是見不得光的。她恨不得昭告天下,自己遵從的是更高的神之律法:「呸!儘管告發吧!你要是保持緘默,不向大衆宣佈,我就更加恨你。」


即使面對人的律法的制定者克瑞翁,安提戈涅也從沒有動搖。


克瑞翁問,「你真敢違抗法令嗎?」


安提戈涅回答,「我敢,因爲向我宣佈這法令的不是宙斯,那和下界神同住的正義之神也沒有為凡人制定這樣的法令。我不認爲一個凡人下一道命令就能廢除天神指定的永恆不變的不成文律條。它的存在不限於今日和昨日,而是永久的,也沒有人知道它是什麽時候出現的。」


知道天律是智慧,但遵從天律卻需要莫大的勇氣。當人人都唯唯諾諾順從人的律法之時,一句大聲的「我敢」就是最大的美德。安提戈涅對於神的律法有著巨大的信心,這種信心好像500年后的耶穌對門徒說的:「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人的律法的審判不是真正的審判,身體的死亡不是真正的死亡。真正的審判是道理、歷史、甚至信仰、真理的審判。真正的死亡是靈魂的死亡,是相信倫理覆滅、道德淪喪、公義不再。説到底真正的死亡是絕望,哀莫大於心死。


安提戈涅不害怕觸犯人的法律,這才是對「生」有足夠的信念。她相信即使她的肉身滅亡,她的靈魂還會因爲公義而存在,她的「罪」還會被世人紀念。對啊,我真正重讀《安提戈涅》,不正是對於她的勇氣和公義的紀念嗎?2500年后,安提戈涅依然沒有被世界忘卻。


安提戈涅似乎早就知道,她的公義是會得到更加長久和更加廣泛的贊許的。即使在當時,什麽是道德,什麽是不義,忒拜城的百姓心裏其實一清二楚,他們只是因爲忌憚於人的律法,而選擇了閉嘴。對於安提戈涅的所作所爲,他們的大多數是默默贊許的。


安提戈涅說,「我除了因爲埋葬自己的哥哥而得到榮譽之外,還能從哪裏得到更大的榮譽呢?這些人全都會說他們贊成我的行爲,若不是恐懼堵住了他們的嘴。但是不行,因爲君王除了享受許多特權之外,還能爲所欲爲,言所欲言。」


只要有人的律法,就有人生活在律法之外,制定律法的國王克瑞翁就是其中之一。他并不是受人的律法的約束,他還可以隨便改變人的律法。比如說,但凡有人不如他意,克瑞翁就給人扣上「被人收買」的帽子。扣帽子,也是定罪,而這種定罪,甚至不需要證據。克瑞翁說,「我看得很清楚,這些人是被他們出錢收買來幹這勾當的。人間再沒有像金錢這樣坏的東西到處流通。這東西可以使城邦毀滅,使人被趕出家鄉,把善良的人教壞,使他們走上邪路,做些可恥的事,甚至叫人爲非作歹,幹出種種罪行。」


君王給人定罪,原來是這麽容易的事情。但凡有人跟官方立場不一致,屁股坐得歪,那就是壞東西,就是被收買了,就是不明真相的群衆。那麽誰討君王的歡喜呢?當然是遵守人的律法的人。


克瑞翁說,「只有善於治家的人才能成爲城邦的正直領袖。若是有人犯罪,違反法令,或者想對當權的人發號施令,他就得不到我的稱贊。凡是城邦所任命的人,人們必須對他事事順從,不管事情大小,公正不公正。我相信這種人不僅是好百姓,而且可以成爲好領袖,會在戰爭的風暴中守著自己的崗位,成爲一個既忠誠又勇敢的戰友。」


君王即律法,律法即君王。如果正直、公平都是人的律法定義的,那麽順從就變成了判決的唯一標準。好百姓就是聽話的人,壞東西就是不聽話的人。


如果人的律法的準繩如此動搖,那麽那些觸犯了人的律法而被審判的人,也不見得就是壞人,因爲更大的審判還沒有來臨。馬丁·路德·金、曼德拉、甘地,包括華人社會的陳獨秀、李大釗,他們都不是完人,都觸犯過人的律法而被投入監牢,但他們的鐵窗生涯卻不是他們的污點。恰恰相反,人的律法審判他們的罪,但十幾年后、幾年后、甚至當年的普通人,都在内心紀念神的律法,榮耀這些「犯人」的德行。


克瑞翁的兒子海蒙是安提戈涅的未婚夫,他對父親說:「人們害怕你皺眉頭,不敢説你不樂意聼的話。我倒能背地裏聽見那些話,聽見市民為這女子而悲嘆。他們說:她做了最光榮的事,在所有的女人中,只有她最不應當這樣最悲慘地死去!當她的哥哥躺在血泊裏沒有埋葬的時候,她不讓他被吃生肉的狗或猛禽吞食,她這人還不該享受黃金似的光榮嗎?這就是那些悄悄傳播的秘密話。」


對君王來説,這當然都是些不中聽的話。克瑞翁質問自己的兒子,「你尊重犯法的人,那也算好的行爲嗎?」


海蒙知道犯人并不一定是壞人,所以他强調,「我并不勸人尊重壞人。」言下之意,如果犯人并不是壞人,那爲何不去尊重他們呢?


但我們也應該知道,一味地稱頌良心犯的德行,無異於把他們放在英雄的架子上烤。神性不該遮蔽人性。稱頌他們的德行,但也不應該忽略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經歷的痛苦。他們堅守神的律法的火種,而在現世替衆人蒙難。


安提戈涅也是花季的少女,她被關押時,也曾哀憐自己的不幸,「克瑞翁認爲我犯了罪,膽敢作出可怕的事。他現在捉住我,要把我帶走。我還沒有聽過婚歌,沒有上過新床,沒有享受過婚姻的幸福和養育兒女的快樂。我這樣孤孤單單、無親無友,多麽不幸呀,人還活著就到死者的石窟中去。」安提戈涅是在用自己受苦受難的青春,去守護更高的道德啊。


我讀完《安提戈涅》,感覺忒拜城好像一座海市蜃樓,影影綽綽籠罩在香港城之上。我們就好像忒拜城的市民,一邊默默遵守人的律法,一邊默默稱頌神的律法。但當兩則律法相互矛盾時,我們知道,沒有被人審判的我們,其實也是罪人,是需要懺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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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遠

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文學研究畢業,中學教書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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