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奇幻文學鼻祖托爾金(J. R. R. Tolkien)逝世50周年,代表出版滿70周年的《魔戒》在部分國家正式進入公共版權領域,各出版社可自由翻譯出版,中譯本爭相湧現,引起讀者們比較新舊版本之優劣。
(托爾金本人設計的三本書的封面 / wikipedia)
根據國際著作權公約《伯恩公約》(Berne Convention),版權的保護期限,最低標準為著作人終身加50年。除了非洲與亞洲國家,英國、大部分歐盟國家為作者終身加70年,美國為作者終身加95年,最嚴格的是墨西哥,長達百年。亞洲之中,日本、韓國跟新加坡是少數特例,如同歐美的70年。因此,《魔戒》及其前傳《哈比人》只在非洲和亞洲部分國家,以及白俄羅斯、紐西蘭等地,於今年正式進入公共版權。
於是,兩岸華文圈到處湧現不同模樣的至尊魔戒。在中國進入公版之後,大約出現了20個版本的《魔戒》,包括譯林、上海譯文、新華先鋒、安徽文藝、人民文學、磨鐵、果麥、中華書局、湖南人民、玉兔文化等多家出版社均有出版計劃。
目前較為矚目的公版《魔戒》,有中國譯林曾翻譯《冰與火之歌》的屈暢譯本,計畫於年中出版;安徽文藝則推出曾翻譯羅伯特.喬丹(Robert Jordan)與布蘭登.山德森(Brandon Sanderson)諸多作品的李鐳譯本。台灣方面,雙囍出版推出《魔戒》 與《哈比人》的套書《托爾金傳說故事集》,號稱台灣目前最貼近作者原意的譯本,由專研中世紀與文藝復興研究的李函翻譯;本事出版則有華文圈熟悉的鄧嘉宛,同樣推出《霍比特人》加上《托爾金短篇故事集》,而《魔戒》正在籌備中。
(雙囍出版《魔戒三部曲》/ 雙囍出版Facebook)
翻譯阿爾達語言的「信達雅」
世紀文景的托爾金作品責任編輯朱藝星,接受《界面文化》的訪問時談到,托爾金喜歡發明語言,他先發明了精靈的語言,才需要阿爾達(架空世界)的故事和人物來講這些話。在這複雜而精密的中土世界(Middle-earth)中,包含極多創新名詞,譯者要顧及「信達雅」的翻譯原則絕非易事,但身為語言學家的托爾金,為了便利後人決定採用音譯或意譯,就曾寫下「魔戒譯名指南」。
即使有了指南,也未必能譯得盡善盡美,譯林公版《魔戒》譯者屈暢曾指,譯林舊版「文字非常清爽,有經典文學的韻味在裡面」,但「不是奇幻圈子裡的人做的」,因此未能好好把握故事背後的人文精神,也對奇幻文學的文化符號缺乏敏感。
台灣的李函在《Verse》的訪問中表示,遵從譯名指南才能體現托爾金的原意,如托爾金建議「Orc」用音譯,李函希望譯成「歐克」,惟大眾早已習慣舊名「半獸人」,卻一直誤解了「半獸人」是人獸混血,折衷之下,李函決定譯成「歐克獸人」。但他的譯本很快便迎來批評,認為他過於執著原文的表達方式,翻譯腔太重,而朱學恆的版本雖未能完全表達原意,但較通順易明。後來人們再去檢視本事出版的《霍比特人》,認為對白中出現了非台灣的日常用語,引起了翻譯與意識形態的爭論。
如何避免洗稿之嫌?
有些版本也引發了如「洗稿」、圖像侵權等爭議,所謂洗稿,即是將別人的版本稍加修改後,當成自己的版本出版,但洗稿的作品難逃托爾金愛好者的法眼。中華書局在眾籌平台上釋出的樣張中,第四章到附錄六的標題中,僅有第七章「回家」與取得簡中版權的世紀文景版不同,繼而引起讀者關注,中華書局承諾「我們會嚴加審查,寧可不出,也不會出洗稿作品」。然而,正如屈暢所說,《魔戒》已有一段歷史,許多名詞已固定下來,他自己也幾乎完全沿用了約定俗成的譯法。因此,如果兩個譯本都忠於原文,且採用同一套譯名,要辨認是否洗稿也不容易。
除了中華書局,玉兔文化的《魔戒》雖然成功眾籌,卻引來更多批評,其開場詩被指像打油詩,出版社修改後又被網友發現,是由譯林舊版、朱學恆版和杜蘊慈版拼湊而成;又擅用了托爾金遺產有限公司(Tolkien Estate Limited)的註冊商標;內文的圖片亦被質疑挪用了電影劇照和其他創作者的創作,後來又改成「畫師精準生成繪製」的AI插圖。
回望《魔戒》的中譯歷史,1998年的聯經文化先取得正式授權,直到2001年,電影《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全球上映,台灣聯經推出朱學恆的譯本,中國譯林則推出丁棣、姚錦鎔、湯定九、李堯的譯本。十年之後,中國譯林引入朱學恆的全新修訂版,翌年聯經亦重出修訂版。
2013年,中國的世紀文景取得簡中版權,由鄧嘉宛、石中歌、杜蘊慈合譯。鄧嘉宛曾參與過朱版修訂,被認為是中國目前最完善的中文版。兩岸華文圈最為大眾熟知的《魔戒》原著,都是來自台灣譯者鄧嘉宛、朱學恆的譯筆,如今版權開放,讓我們靜待更完善的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