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杜杜曾說,雞蛋他是百吃不厭的。老媽也曾說,雞她是百吃不厭的。兒時家裡開養雞場的歲月,我們常常吃自己的雞和牠們下的蛋,有時連害了「新城病」——站著轉個不停的瀕死雞也烹來吃掉。那時只有一個禁忌,就是不吃雞脖子,因為只有原子筆筆尖那麼大的圓筒形催胖丸(那時大家管它叫肥丸),是用粗嘴鋼針打到後脖子的皮下去的,而且往往到屠宰時也沒有完全溶解。大概這對誰來說也沒關係,因為沒有幾個人愛啃雞脖子吧。
現在不同了,聽說液體激素都打進翅膀裡,而那恰巧是我愛啃的部位。更糟的是,激素其實波及雞的全身。聽說這就是醫生囑咐孕婦和癌症患者別碰雞肉的緣故。(現在我偶然會在一兩間餐廳點個咖喱雞飯,主要是為了留到最後才吃的那幾片馬鈴薯。)更遭透的是,連雞蛋也不再是從前的雞蛋了。
可幸老媽不但牙齒無力,連嘴部肌肉也嚴重退化,別說親友偶然從家鄉清遠偷偷帶來的宰好了的走地雞韌韌的肉,即使是我們早已習以為常的了無彈性的快大雞的肉,她也要勞煩印傭拆成小片,所以早已減少到每一回只吃一根雞腿。
至於杜杜,無論他的牙齒有沒有以前那麼強壯,吃蛋該也沒問題吧。他寫「雞蛋我是百吃不厭的」,已是差不多四十年前的事了。不曉得他現在還有沒有那麼愛吃雞蛋,也不曉得他每次煎一隻蛋,還是三隻。按他們鄉間的規矩,要嗎煎一隻,要嗎煎三隻,「但不能一次煎兩隻蛋。因為兩隻蛋會引起不應該有的聯想。」這麼看來,杜杜總愛煎蛋黃袒露的半生熟蛋了。
至於我,有時印傭煮的菜不對胃口,我就會自己動手煎蛋,把煎好的蛋混和罐裝番茄汁焗豆,再煮一下。而我倒是每次都煎兩隻蛋的。好在雖然我給妻煎的正是蛋黃裸露的那一種,但給自己弄的卻是對摺式、很多時慌忙中連蛋黃也捅破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