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獨身,似乎從來都受人關注。更值五四時期,個人就是政治,戀愛結婚亦寄託著民族革新與守舊的衝突。究竟獨身欲望有何理論底蘊?又那些曾經清堅決絕的獨身女子,卻是如何失敗的呢?以五四切入,本文是獨身路上的女英雄塚。
晚清時進步主義者談的是「自由結婚」,主張可以自由結婚、自由離婚,原來眼中還算有「結婚」這回事;到了五四,新青年們主張的是「自由戀愛」,包含了對婚姻制度的反對,戀愛即可,婚姻直接可以省掉。1918年胡適向北京女子師範學院的演講〈美國的婦人〉,據說是胡適回國後罕有介紹美國文化的演講文章。其中,胡適談到美國的婦人有一種「超於賢妻良母人生觀」,歸根究底是一種「自立的精神」:「『自立』的意義,祗是要發展個人的才性,可以不倚賴別人,自己能獨立生活,自己能替社會作事。」因此可以盡心盡力地追求個人理想、才情的發展、貢獻社會,獨立是高尚的。
五四獨身浪潮:高尚的追求
在胡適口中,「美國不嫁的女子,在社會上,在家庭中,並沒有什麼不便,也不致損失什麼權利。他一樣的享受財產權,一樣的在社會上往來,一樣的替社會盡力。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頭『老處女』(Old maiduens),也不用慮著死後無人祭祀!」(諸君注意,這裡暗暗押了韻,說服力X100)
這次演講連李大釗都稱為「愛不釋手」,對五四女性更是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獨立於家庭及夫兒的女性意識覺醒了。在上海、南京這些經濟發達、 外來文化接受程度高的地區,上層婦女開始表達自己獨身的願望,如社會活動家中的「高尚派」領袖,民國第一才女呂碧城鏗鏘的名句「生平可稱許之男子不多」,把梁啓超汪精衛汪榮寶諸貞壯等才子政要數落一頓,再說「我之目的不在資產及門第,而在於文學上之地位。因此難得相當伴侶,東不成,西不合,有失機緣。幸而手邊略有積蓄,不愁衣食,只有以文學自娛耳!」其實意思是我自己養得起自己,就不怕眼角高,看男人先看才華再看相貌,一派玩家口吻,風流高調。
獨身風潮從上層社會蔓延到女校,1919至1927年間,金陵女子大學的畢業生共計105人,結婚成家者僅17人,1919年該校首届畢業生中,只有徐亦蓁一人其後成婚。金陵大學首任教校德本康夫人說,當時「大多數女孩對男孩都並不特別感興趣。迄今為止,在中國人的婚姻關係中,羅曼蒂克的愛情尚未成為時髦,對於那些具有知識和文化興趣的女子來說,結婚本身並不具有特別的吸引力。」
女子獨身組織:立志不嫁
著名的獨身倡導者張若名,和周恩來一起發起「覺悟社」,將當時的獨身主義者歸納為八種類型:認為人生的至情應該施於眾生;持獨身以救世;認為世界上難以找到知情意三者都契合的婚姻,寧願「獨身以終」;眼界太高,難覓佳偶;因孤獨而有獨身癖;為逃避家庭瑣事和生育痛苦而入獨身一途;個人遇到傷心境遇,「迫而出於此道」;認為家庭阻止了個人發展,為事業而過獨身的生活。而知識水平愈高的女子,獨身的要求愈強烈,尤以從政、從教、從醫者為多,如醫學家「萬嬰之母」林巧稚,金陵女大的第二任校長吳貽芳也是不婚者,她雖然不反對學生們談戀愛,但是已婚的學生會被拒諸門外。同期,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的校長楊蔭榆也是一個不婚主義者。
社會上還出現了倡導獨身的團體,像南京石壩街15個富家小姐組織的「不嫁會」,以終身不嫁為誓,且「禁為種種冶艷之姿態」,所戴首飾,一切為樸素為時尚。簡樸口味明顯受到胡適的影響。
又有上海八仙橋蔣姓女教師發起「女子不婚俱樂部」,限定入部年齡為20-40歲,每年繳部費6元,入部須得老會員介紹,並得立下「誓不婚嫁,如有故違願,甘罰洋600元(估計為今日30000元)」的字據。
江蘇江陰西門外某女校,有八個高年級女生,也秘密創立了「立志不嫁會」,訂立「以立志不嫁,終身自由為目的」,並規定會員要以立志勸人不嫁為義務,且入會後不能參與別人的婚事,如果被揭發私下與男生往來,立即除名。這個組織被校長發現,訓斥為「不愛國之甚也」,並遭取締。一旦成為組織,果然特別引起注意和打壓。
五四前後,社會上對於獨身的討論是相當多,1920年,《民國日報》副刊《覺悟》開設關於「廢除婚姻制度」的討論專欄,引來青年踴躍投稿,前後發表了50篇文章。有稱「婚姻制度不過是娼妓制度的另一種形式」;有稱「新舊婚姻均是一種買賣關係」,生殖器的買賣,以戀愛做手段,性慾做目的——咦,這不是《傾城之戀》裡白流蘇的早期處境?
而當時獨身女子團體是廣受質疑和批判的,大部分人認為女子追求獨身違反自然規律,甚至是不符社會改良進步的進程:「獨身絕不是個人發展的捷徑,獨身絕不是改造社會的良藥」。不過,要讓女子不獨身,可不是口誅筆伐就有用,還請看五四女子獨身失敗三大案例,箇中玄機。
陳衡哲:敗於飛越三萬里求婚的誠意
陳衡哲(1890—1976)亦一代女才子,是中國史上第一位女教授,於初度開放女禁的北大任教西洋史。陳衡哲著名事蹟包括1917年在美國發表第一篇白話小說〈一日〉(董橋評曰「靈慧的構思簡直維琴妮亞.吳爾芙」),幾乎動搖〈狂人日記〉的「中國第一篇現代小說」地位。陳衡哲出身於衡山陳家,書香世代,家中女子均雅好文藝。陳衡哲受舅舅莊思緘影響最深,莊思緘教小陳衡哲知道西方文化、現代觀念與建設,常常勉勵她:「你是一個有志氣的女孩子,你應該努力的去學習西洋的獨立的女子。」
1911年至1914年,陳衡哲在上海求學,但找不到理想的學校,中途並被父親召回,要她嫁給一個官家後代。陳衡哲拒絕婚事、逃出家門,終於考取出國機會,在美國瓦沙女子大學(Vassar College)、芝加哥大學攻讀西洋史、西洋文學。在這種背景下,當時二十出頭的她抱持「不婚主義」,其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另外,她是胡適在白話詩上「最早的同志」 ,當胡適在美留學思考白話文運動時,與陳衡哲有頻繁的書信往來,胡適稱在陳衡哲那裡得到了許多作白話詩的鼓勵與安慰,因而二人一直有著「緋聞」。唐德剛晚年寫《胡適雜憶》時,還以幽默筆調寫出胡適、陳衡哲、陳夫任鴻雋三人的關係,說陳衡哲當時「荳蔻年華,藏在深閨」,「驚鴻一瞥地在綺色佳出現」,「與諸名士游湖借傘之時,適之卻遠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務無由,而挾傘於後,尾追不捨的卻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
任叔永就是任鴻雋,中國當代科學家、思想家、辛亥革命元老。任鴻雋也不是蓋的,偷運軍火、印製傳單、為革命黨人偷渡經紀,寫文宣揚革命四處點火。這樣的人,行動力當比溫文爾雅謹小慎微的胡適有所不同。雖然陳衡哲與胡適的友誼「金堅玉潔」,但二人緋聞一直沒有斷過,1934年胡適在一篇澄清文章中說到當年三人關係:
「我對她(陳衡哲)當然有一種很深和純潔的敬愛,使我們十分重視我們的友誼。但我們從來沒有到婚姻問題。這是因為,第一,我們那時都在青年的理想時代,誰都不把婚姻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當時一班朋友都知道陳女士是主張不婚主義的,所以沒有一個人敢去碰釘子。她與任君相識最久,相知最深,但他們也沒有婚姻之約。直到任君於1919年第二次到美國,陳女士感到他三萬里求婚的誠意,方才拋棄了她的不婚主義,和他訂婚。」
博士胡適不敢碰的釘子,搞軍火的任鴻雋可不怕。這次「三萬里求婚」最能打動女才子的部分,當是以下窩心說辭:「你是不容易與一般的社會妥協的。我希望能做一個屏風,站在你和社會的中間,為中國來供奉和培養一個天才女子。」在後來,陳衡哲憶述,任鴻雋深信她有文學天賦,願為她預備一個清靜安閒的小家庭,讓她專心一意的去發展其天賦。二人結婚時,胡適曾送一聯曰:「無後為大,著書最佳」,就是勸二人不必生孩子,多作學問和創作,這也是文人的夢想。
當然事與願違,陳衡哲生孩子之後不能上課、辭職(胡適日記中稱為「輟學」),讓她自己與許多人都失望。但她沒有放棄,第二個孩子出生時,她基本上同時完成了《西洋史》的下冊。
在1932年的文章〈女子教育的根本問題〉,陳衡哲曾說道,有天才的女子若不想抱持獨身主義,只有三條路可走:一是犧牲了自己的野心與天才;二是犧牲兒女與家庭;三是同時顧全到家庭、兒女及女子自身發展三方面——「但採取這種方法的女子,大抵是個性甚強,責任心甚重,而天才又是比較高明的。因為她們不肯犧牲任何一方面,故她們的內心衝突是特別的強烈與深刻。」
在人生磨難的中間,回首最初,那個讓知識女子放棄獨身的,乃是對於她獨立自主的意志之完全尊重。
(下篇待續:〈【五四百年小輯】那些女子獨身,與獨身失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