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梅岩發公開信斥政治打壓 質疑APA自定紅線 要求校方回應訪問取消原因

報導 | by  虛詞編輯部 | 2025-09-01

曾獲7次香港舞台劇最佳劇本獎、2010年獲藝發局頒發年度最佳藝術家獎、香港著名劇作家莊梅岩於今早(1日)透過社交平台發表公開信,表示自己去年接受香港演藝學院40週年校慶的舊生訪問,惟至今訪問影片仍未見上載。她在追問後獲悉,校方稱因無法上載至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遂將其影片從系列中剔除,並未主動通知她,令人質疑校方是否自設紅線及其限界在哪。


莊梅岩在信中表明對此處理感到失望與痛心,並要求校方在三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應四項疑問,同時將此事公開以示澄清與抗議。在公開信的結尾坦言,此舉可能令她的名字變得更敏感,未來租用母校場地或作品上演將會更困難,但她依然選擇發聲,旨在「奉勸各位,適可而止,別做得過份了」。她感慨道,若此信無法引起反思,「就讓這封信成為我在香港演藝生涯的墓誌銘,我亦無憾。」


莊梅岩全文:


《致母校》


致香港演藝學院校長、副校長、各位院長、校董會及校友會:


恭喜香港演藝學院步入四十週年,遺憾在這個值得慶賀的日子向母校進不中聽之言,因為這是我作為藝術家追求真善美的天性,也是我身為演藝學院舊生應盡的責任。


去年五月,學生招募拓展處(SRCE)的同事W聯絡我,邀請我參與六個學院共12位HKAPA舊生回校拍攝的系列講座(後名為《機智的演藝生活》),作為學校40週年慶祝活動之一。重看訊息,我才記得當時因為母親新喪,父親又不幸確診大病,那一年我謝絕了所有的訪問和講座,想好好休息。然而跟同事電話聯絡過後,覺得學校若認為我在業界有所成就,可以彰顯學院的教育成果,我也應該回去為母校盡力。


然後六月,我到學校接受訪問和拍攝,過程大約三至四小時,期間職位比較高級的L小姐要求我把T恤換成APA的校T,我亦予以配合;及後由同事W繼續向我收集在學時期和職業生涯的照片,我也努力搜集,希望令訪問更為充實。接下來應該是整整一年的剪輯和後期製作,辛苦大家。


上月出席學校音樂劇《我佛無著經》的公演,感覺校慶活動已接近尾聲,才想起那個未面世的訪問,於是短訊詢問W同事。隔了三天,他才致電回覆,支支吾吾,說原來一月份他們已將校友影片上載到《小紅書》,但是我的影片卻上載不了。我固然知道香港演藝學院跟小紅書沒有任何關係,但也感覺到SRCE同事在拿掐他們自製的紅線,只是沒想到,在香港暢通無阻的社交平台,學校還是選擇放棄了我這位校友。


首先我覺得難過的是,學校竟然為一個「非官方社交平台」放棄一位有貢獻的校友。我嘗試向SRCE同事申訴,我三月份才去過中國敦煌遊學團,自由出入中國境地,我不是罪犯,這應該是最清晰的證據。我無意揣測關於我的影片為何上載不了《小紅書》,但學校根據一些虛無的線索決定剔除我,令我感到失望又痛心。然後我覺得十分過份的是,香港這邊的社交平台,原來一早已在四月份把「沒有我的影片系列」上載完畢,即是說,如果我不追問,沒有人打算通知我。禮貌呢?尊重呢?真把我棄之如敝屣,連一個人應有的禮儀都不顧。最好笑的是,上月在劇院外巧遇L小姐,還笑容可掬的叫我看完戲記得向學校提意見,明明知道已經將我這位校友踢出訪問系列,明明知道辜負了我的時間和愛。這真是一種侮辱,來自我的母校。


我自2001年從香港演藝學院畢業,一直在編劇這條路上努力前行,我以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生的身分自豪,亦無時無刻不以母校的聲譽為重。我認為一所演藝學院的聲譽,就是她孕育出什麼樣的藝術家。在二十年的創作歷程中,我共獲得7次香港舞台劇最佳劇本獎、曾獲IATC劇評人獎頒發「年度劇本/編劇獎」、獲香港藝術發展局頒發年度最佳藝術家獎、獲《南華早報》選為香港廿五位最具影響力的女性之一,我的作品被翻譯成其他語言,在國際舞台上演。我在專業上的能力,從來不需自吹自擂。


但我最想說的是、我從藝術學習得最多的是、我對演藝學院最心心念念的是——做藝術的品德和人格。所以在專業生涯中,我縱有拖延錯漏,但從不諉過於人。在這個像家一樣的劇圈中我待人平等,無論台前或幕後、名人前輩或初出茅廬,我都一視同仁、一樣尊重,這都是我從演藝學院各位老師學長身上學回來的。在香港從事藝術不容易,我們行裡亦有許多道貌岸然但剝削同業的老闆,我盡量在自己參與的製作裡推動監製或投資者善待同業,鼓勵年輕編劇爭取版權,對不平之事從無閃避不談。我不「擦鞋」不「埋堆」,除了畢業時得恩師李銘森推薦予中英劇團已故藝術總監古天農為團員之外(恩師同時舉薦另外三名編劇同學予不同製作),及後每一條路都是憑努力寫作踏出來、每一步都磊落光明,然而母校似乎已經不再珍視我這種校友的才華和人格。


另外我還要向各位表白,自從涉足商業製作,我有幸得到較有尊嚴的酬勞,所以由2016開始捐款為學院增設年度獎學金。相比起許多富商的捐獻,我的獎學金可能微不足道;隱姓埋名捐款近十年,亦不需選這個時候來沽名釣譽。我只是想強調,對於母校,我除了念舊恩,還有很大的信任和期盼,認為母校的開明和以人為本的培育方向,定當繼續成為香港表演藝術人才的重要搖籃。


然而,這一年母校所發生的對製作或藝術工作者的審查、對「敏感」的過份詮釋、捕風捉影的干擾,實在令我懷疑學校管理階層的理智。時至今日我親自領略SRCE部門的特別待遇,更明白當中的荒誕和粗暴。不可以。絕不能容忍。普羅大眾胡亂舉報投訴,惡意取消一個人、取消一個演出,我們尚可以說他無知,所以無感,他們不明白這種惡行對一個製作或一個創作人的傷害、對香港表演藝術界的傷害;但是一所藝術學院對校友進行毫無根據的剔除,就叫明知故犯,你們有想過對當事人的傷害和影響嗎?這種處理手法真是過得了良心嗎?


思前想後,我掙扎於公開事件還是聯絡校方,最後我選擇後者,希望透過這封信,能表達一個舊生的傷心、一個藝術家的憤恨。另外有幾個問題,希望校方能在三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應:


第一、 是誰下「取消」的決定?電話裡W曾向我道歉,我說是你下的決定才向我道歉,不是你下的決定不要道歉,他說不是他下的決定,那麼請問是誰?是L小姐嗎?或更高層的同事?有受到壓力嗎?


第二、 請問為什麼上載不上《小紅書》就要被取消?這是什麼新標準?


第三、 就訪問被取消事件,請問SRCE同事為什麼沒有主動通知我?你們太忙嗎?還是覺得我被封殺所以不需尊重我?


第四、 如果整個過程是溝通上的誤會,即是我在演藝學院並不是被封殺、並沒有一個官方說法要取消我,請問校方可否向各部門澄清這個誤會?


我知道我的問題可能得不到回應。我知道這封信可能會在互相包庇之下石沉大海、可能沒有引起諸位的反省只引發下次更慎密的PR手法。我知道這封信可能令我的名字更敏感、更難以租用母校的場地、我的作品無論多優秀都難以在母校上演,我將不會以傑出校友的身分再被邀請到演藝學院做講座、帶工作坊,甚至我的劇本會在圖書館內慢慢消失,即使我的寫作才華,是在這裡長出第一個花蕾。


我知道的。


然而我仍然要透過寫這封信奉勸各位,適可而止,別做得過份了,不值得為不存在的危險去打壓創作、打擊創作人,不值得為這種事令藝術家記恨一生。


最後我想說,國家安全固然重要,但聰明的諸位也要慎防有人以此為藉口去借權謀私、剷除異己,最後不過為了增加自己在藝術界別的影響力,卻犧牲了一眾藝術家。


謝謝閱讀至此,即便不能令諸位反思,讓這封信成為我在香港演藝生涯的墓誌銘,我亦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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