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文化界震驚 !中大中文系出版學生文集未獲作者授權 學生作品版權不屬於學生本人?

報導 | by  虛詞編輯部 | 2024-05-06

著有《日常運動》、《樹的憂鬱》的本地作家梁莉姿,於上月29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於1月出版創作結集《吐露滋蘭》(第三輯),收錄數屆畢業生作品,但全書未曾任何作者授權,出版後亦無另行通知作者。梁莉姿曾去信該書主編,但不滿對方的官腔回應,於是連日在臉書出PO抨擊。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包括港台作家及出版界均表示關注,並在帖文下留言及分享,引起連串討論持續發酵,亦已有報章網媒報導,而中大中文系至今未有作出公開回應。以下整理事件發展脈絡望引起對作者權益與文藝價值的討論,讓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出版學生文集,學生卻不知情?


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畢業生創作文集《吐露滋蘭》(第三輯,下稱《吐》)共收錄2015 年至 2021 年間的 71篇畢業生作品,其中一名作者梁莉姿於網上發現《吐》所結集者包括自己的作品〈貪生〉,感到「震驚及困惑」,遂在臉書發文詢問其他作者是否知悉此事,發現不少作者同樣並不知情;梁去信主編之一的葉嘉詠博士提問版權事宜,對方道歉回應:「大多數作者都已畢業,未能一一聯絡作者,所以未有書面授權」,並承諾會作出檢討,未來會先聯絡作者。梁莉姿29日在臉書發文披露事件及葉嘉詠的回應截圖,表示「不同意也無法諒解」對方的官腔回應,認為系方「先斬後奏」,「一句『希望諒解』及『未來檢討』就推搪過去。」


由於梁莉姿在港及在台都有出版作品,她的發言引起相當注意,港台作家、出版社編輯都有留言或分享,近乎一面倒對梁莉姿表示支持,認為事件侵犯作者權益。有不少網民以魯迅的〈孔乙己〉一句「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諷刺事件。眾多作家在梁莉姿的帖文下留言,如作家譚劍直稱「這是盜版」;臺灣作家及評論人朱宥勳對於「不能一一聯絡作者」表示不解:「說得好像現在兵荒馬亂網路斷線一樣,聯絡作者是有多難?你聯絡不到作者,作者卻可以聯絡到你,世界真奇妙~」;創作人俞若玫則認為系方完全不尊重學生,疑是大學普遍權力遊戲;作家喬靖夫「這是甚麼鬼理由」,亦有歷史及宗教研究學者孔德維認為要報上海關。《吐》原於中文大學出版社網店上架,現已下架。


「被選中」就該光榮?


《am730》於30日發出報導,其中包括另一位主編程中山,他指大部分作品已獲作者口頭授權出版,部分則出自學系舉辦的徵文比賽,或學生以學系名義參賽,故學系已有版權或已獲授權轉載,並相信很多學生會對作品獲選感到榮幸。他又稱,製作文集的原意並非出售,只是作學系宣傳之用。梁莉姿於當晚再發文,表示對於程中山「相信很多學生會對作品獲選感到榮幸」的說法感到「最難接受」,質疑假定學生會對獲選感到榮幸的理據是甚麼。她表示已接觸到其中十名作者,全部對出版毫不知情,而書中所收編的不少作品,屬學生個人參加公開比賽中的獲獎作,包括全港學界律詩創作比賽、全港詩詞創作比賽、恆大文學獎、大學文學獎、中文文學創作獎等,版權不見得全屬於中文系系方。她對於中文系系方未有回應感到不滿,將繼續聯絡其他作者討論後續處理。


梁莉姿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由於今天(30日)中文系方的主編程生接受訪問後,也影響了我和其他作者的想法和觀感。現時我正聯絡是次被出版的其他作者,但由於後續有甚麼action會是共同商議及確認的,所以暫時未能回覆是打算做甚麼。」本報曾詢問她希望系方有何補救行動,梁未有回覆。明報於五月一日的報導中引述中大中文系回應:「知悉校友對《吐露滋蘭》作品集的關注,對此非常重視,並正積極了解」,但未回應中文系出版文集前曾否聯絡作者、文集盈利去向、如何跟進事件等。



學生作品版權不屬於學生?


事件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在業內人士看來是因為侵犯了作者權益,在公眾看來則是系方/老師踐踏學生權益,因此有不少人將此類比於《給十九歲的我》事件。究竟學生作品版權是否屬於系方而非學生本人?可以不通知學生就出版嗎?本次事件亦延伸出一系列關於徵文比賽作品版權是否屬於主辦機構的討論。


作家韓麗珠在梁莉姿的PO文下留言:「其實即使是課上作品,因為作者擁有版權,在出版前也應該先得到作者同意並授權。」文化研究學者李薇婷亦認同,即使中大有版權,僅為圖書館借出及閱讀的權利,以作教育及研究用途,版權則仍屬於著作者。不論學生任何論文、功課,也應循正式程序取得授權。作家馮睎乾撰文指出一個場景,若然有人想以課堂佳作參加徵文比賽,但作品卻「由老師主動推薦」出版了,學生就會喪失參賽資格,可見出版應要雙方多溝通。


資深文學編輯許迪鏘認為「這絕對是侵權」,並舉出某大學出版社出版文化評論選集,曾選入青文書屋出版書籍中之文章而未經青文同意,青文決定提告,結果該書全面下架、重印出版。他指徵求作品版權出版時,應同時向原出版機構及原作者徵詢,缺一不可。許迪鏘還建議,「現今這部文選的被侵權者,只要有一位做少少工夫,便可以讓書全面下架。出個小廣告自然可以,但要花錢,最簡單的是寫一封信,費郵資二三十,發給聯合集團(即三、中、商的母公司,佔香港七成書店銷售渠道)、公共圖書館採購委員會、書籍注冊處、知識產權署,以及樂文、序言、一拳等主要獨立書店(可惜見山已不在了),說明這書屬侵權出版,銷售者後果自負。」他並嘆息「負責文選出版的兩位老師,都是認真做學問的人,可在這事上糊塗一時,『認罪』態度輕率,可惜。」


人稱BEN SIR的歐陽偉豪博士,曾任中大中文系高級講師,系方應立即將文集回收下架並公開道歉,亦要聯絡所有作者補簽出版同意書,包括「不同意/ 同意及唔分錢/ 同意及分錢」三種方算。他同時說:「兩位主編都係小薯,出書咁大件事應由背後大人物大單位負責。鬧一兩句算,唔好太難爲年輕人。本報曾向主編之一的葉嘉詠博士詢問事態發展,她表示已將查詢電郵轉寄至中大中文系,稍後回覆。惟本報在截稿前未獲得進一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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