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you」,還可怎麼稱呼「你」?(多國語言情書版)

散文 | by  陳煒舜 | 2021-06-16

上次談到十七世紀以前的英語中,第二身單數為「thou」、複數為「you」,後來由於「thou」字的表達過於直接而廢棄,無論單數、複數全部用了「you」。不過,這只是英語共同語(lingua franca)的情形,古老的第二身單數代名詞依然在不少不列顛方言中保留了下來。


如D.H.勞倫斯(1885-1930)的情色小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中,女主角Constance與獵場看守人Oliver Mellors偷情,最終修成正果。Oliver生於林肯郡的拉格比(Wragby),講的方言中仍有「thou」、「thee」、「thy」的用法。甚至在牀笫間,Oliver還拿這套用法來稱呼Constance,令她覺得滑稽而古怪――這不啻如現代人以文言文來談情說愛。有趣的是在1930年代,饒述一將該小說翻譯成中文時,把Oliver口中的「thou」翻譯成「您」,以延續原文中的滑稽古怪感。顯然在饒氏看來,已經過時的「thou」不再含有原來的「直接」,卻因隔著時光的煙塵而產生了敬語感。


敬語感也好,滑稽古怪感而好,都只是Constance耳中的感覺,Oliver在講自己的方言時卻未必有尊稱之意,這無疑源於方言差異而產生的效果。但是,在敬稱和第二身單複數依然並存的義大利,情況又有所不同了。如在1904年發表的拿波利方言(Napolitano)歌曲〈夜聲〉(Voce ’e Notte),敘述者在深夜裡於琵琶別抱的前女友露臺下唱起傷心情歌,歌詞就涉及了敬語的問題:


scurnuse, nce parlávamo cu 'o "vvuje.

遲疑不決,把對方稱為「您」


作詞的Edoardo Nicolardi是法律系輟學生,不久前結識了Anna Rossi,隨即展開熱戀。然而,Anna之父嚴詞拒絕了Edoardo的提親,還強迫女兒嫁給一個老富翁。滿懷悲愁的Edoardo發表詩歌〈夜聲〉,隨即受到關注,歌曲大師De Curtis甚至馬上為之譜曲。當Edoardo和Anna熱戀時,一定是以「你」(tu)相稱;一旦Anna成為別人的妻子,兩人重逢時就不得不用回敬語「您」("vvuje)了。伴著敬語而來的,自然是疏離的無奈感。


閩、粵諸語中沒有「您」字,所以我不介意同學在信件中稱我為「你」。可是「您」字畢竟是書面文字中不可或缺的用語,試想香港某機構要邀請一位年高德劭的臺灣學者來演講,如果邀請函中「你」來「你」去,對方恐怕未必受用。


此外,還有一些青少年看到「您」字從心部,誤以為表示親愛,而不知其為敬語,竟在情書中以「您」來稱呼對方,那就真可能弄巧成拙,與Oliver和Edoardo相映成趣了。


第一身代名詞也很有意思。著名外交家顧維鈞的夫人黃蕙蘭(1889-1992)是印尼華僑、南洋富商「糖王」黃仲涵之女。她在回憶錄中寫到自己的祖母:「她的怪癖之一是用第三人稱,自稱為『公司』。祖父……將他的公司稱為建廣公司,祖母不知怎麼地,以為『公司』是指她。所以她命令僕人時說『公司要這個』,或者向我父親說不喜歡這樣或那樣的做法。」


這個「怪癖」實際上並不奇怪:如果把「公司」替換成書面語的「人家」或粵語的「人哋」,就比較好理解了。「人家」本指「別人家」、「百姓家」,到了元代戲曲中開始有了「別人」的意思,沿用至今。但與此同時,作為第三身的「人家」且往往會借指第一身的自己,如此自稱又在年輕女性間比例尤高。歸根結柢,一樣是由於講話時採用第一人稱的「我」比較直接,甚至帶有強烈主觀性;而以「別人」自居,在表達想法時則顯得更客觀、更委婉,乃至還可有「免責權」。


(這不由令我想起一個冷笑話――甲:「我朋友的朋友情困,怎樣解決呢?」乙:「你朋友的朋友,就是你自己吧?」甲:「人家沒有啦!」)


如果說以「人家」或「人哋」借代第一人稱帶著少女的「嬌羞」(臺灣仍在使用,香港已經式微),那麼「我們」的使用就更為普遍了。寫信、寫文章、寫書時,為了加強說服力,往往有「吾人以為」、「我們相信」等語――哪怕作者只有一人而已。這種習慣在西方也一樣存在。《劍橋辭典》的「we」詞條下,其中一種解釋為:「Used by a speaker or a writer to refer to themselves and the people listening or reading.」可見「我們」還有把聽眾、讀者包攬在內之意。


以第一身複數替代第一身單數的方式,在中文口語中也時常出現。國語、粵語固不待言,如上海話中的「阿拉」(來自寧波話),大家一般都誤以為是「我」,其實是「我們」,如「阿拉姆媽」――哪怕說話者是獨生子女。換成國語或書面語,寫成「我家母親」大概比「我的媽媽」更能保存原來的涵義。


值得一提的是,「類似」的情況在《舊約聖經》中也出現過。〈創世紀〉1章26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不僅如此,同章1節:「起初,神創造天地。」在古希伯來文版本中,「神」字作「Elohim」,而「Elohim」乃是「Eloah」(亦即阿拉伯文的「Allah」)的複數,儘管動詞(創造)用的是單數。整部《舊約聖經》都以複數名詞「Elohim」來指上帝,與之搭配的動詞除了極少例外,皆為單數形式。神學家認為,「我們」也好、複數的「Elohim」也好,都是暗指神在一體之中含有三個位格的奧秘,亦即所謂「三位一體」。而現代的幽浮研究者則認為上帝大概是一隊來地球探險、進行科學實驗的外星人。是耶非耶?可謂信者恆信罷。


七律打油曰:

徘徊何處遣瑤琴。一段衷情奈寂岑。

夜曲無聲悲敬語,春風有信笑方音。

人家應辨他非我,聖號難名淺與深。

執筆寄言小兒女,閒愁爾汝莫多心。


(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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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煒舜

現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副教授,著有《林雲銘及其文學》、《明代楚辭學研究》、《從荷馬到但丁》等專書,學術興趣主要在於中國古典文學、神話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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