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寧(左)和Mike Yuen繼續搞搞新意思,引爆tbc...story的豐富想像。
Netflix大家就睇得多,「故事界Netflix」你又知不知道是甚麼?他們一個是知名填詞人林若寧、一個是前商台創作總監袁子才(Mike Yuen),二人大可以靠創意繼續食老本唔使憂,但去年卻突然拍檔推出手機app「tbc…story」,不但向著種種未知數進發,更許下成為「故事界Netflix」的目標,背後原因,到底是因為愛還是責任?「沒有故事,我們甚麼也不是」,望著半完成網站上這句豪言壯語,不禁想起周星馳的話,「做人如果冇夢想,同條鹹魚有咩分別?」一人有一個夢想,自然一人有一個故事,故事不死——至少他們是這樣相信的。
《全家覆》作為tbc...story的原創故事,短小富趣味,已累積近20萬瀏覽次數。
Tap story 開啟「慢讀」模式
下星期(4月9日)就是tbc…story推出一周年的日子,開台一年以來,手機app內「豬肉枱」上的讀物,由最初的19本增至如今超過50本,證明他們策略成功,一開始以容易入屋的類型故事,包括林夕的《似是故人來》(「懸」類;至今累積超過六萬四千瀏覽次數)及陳煩的《全家覆》(「喜」類;至今累積近20萬瀏覽次數),配合知名作者像林夕及鄭梓靈(《大人的戀愛》)這樣的推廣手法,引人認識tbc…story之餘,更起了帶動新晉作者的效果。
「手機app剛推出的時候,新人作者乏人留意,慢慢發展下來,發現多人睇番佢哋的作品,這都是我們樂見的。」林若寧說,一直聽到很多人說想寫小說想寫故事,卻遲遲未動筆,而tbc…story正正是這麼一個平台,只要你能夠交上故事大綱,一經採用就有稿費。「大部份作者都是交文本給我們,收到文本後我們會讀一次,想想哪裡可以加圖、哪裡適合配音樂、其他地方又可以加入甚麼特效……」像陳慧的《弟弟》,還未正式點入閱讀前,封面處會播放一段音樂,點進去之後,每點一下就會彈出一段文字,而故事中的對話,更會以對話泡泡(bubbles)的形式呈現,提高了互動性與代入感,趣味大增,對怕悶、少閱讀的人來說,不失為一種吸引力。《弟弟》共有40集,但並非所有作品都要這麼長,像又曦的《月光下的戀人》就只有五集,林若寧指出,為了避免網上「斷故」的情況出現,他們一般要求作者交上至少五集的大綱,每集2,000字左右就可以。
Tap一下手機,就可以閱讀下一段。
以為2,000字很快讀完?雖然tbc…story也有臉書專頁,但由於最終還是連接至app、以app的形式呈現內容,在手機上每點一下,故事才會繼續,所以對習慣閱讀長文章的嚴厲讀者來說,或會覺得tbc…story是一種「慢讀」;相反,對於尋求趣味閱讀體驗的讀者來說,tbc…story的「慢讀」就很對胃口了。「我們是tap story,有聲、有畫面,對新世代來說很易入口。平時你用WhatsApp,唔覺唔覺,睇睇下都睇咗幾千字,幾千字,一拎起書睇就好覺,依家好難叫人睇文章了。」相對臉書專頁或網站形式,袁子才說利用手機app以tap推進的特點,配合適當的音樂、特效及圖片,例如鬼故配上蠟燭剪影及恐怖音樂,容易給人第一身置身其中的感覺,這都是臉書做不到的。
tbc...story以「愛」、「喜」、「幻」及「懸」等來分類;陳慧的《弟弟》就屬於「無」類。
TBC Original 突出品牌特色
正所謂「創業容易守業難」,創立初期或者容易應付,但在秒秒新鮮的數碼電子世界,要做到質量兼備,確不容易。一年下來,tbc…story已經收集了約80個故事,每日推出二至三集(即4,000至6,000字),都是不同的故事。「依家有兩種故仔,一種是chat story,主要是『喜』類;另一種是理想化的,不理是甚麼故事,我們覺得好的都會用。每日分兩條線來推,有助我們保持穩定的瀏覽量。」林若寧說,遇到好的故事,他們願意投放更多資源去做,善待每一個故事,始終是他們的初衷。
從收到作者文本到他們重新閱讀並設計版面,袁子才說每一集約花兩至三日完成「改編」,換句話說,他們每日都要做嘢。數數tbc…story的團隊,除了他和林若寧,另外還有三位全職員工負責後期製作及撰寫in-house故事、三位協助後期製作的員工,以及兩位兼職設計師。以文字傳媒的眼光來看,很難說他們的團隊是人強馬壯還是人丁單薄,只知道他們要挑戰「故事界Netflix」的決心,令人直豎拇指。有機會訪問他們團隊中的年輕員工,他從在學開始,至實習甚至畢業後一直在這裡工作,每天都要寫故事、做片、做圖、製作聲效,對他來說,能夠全以創作來賺錢生活算是十分理想,「老細從沒講過『你咁寫冇人睇㗎』。」
就算不懂得寫故事,像《日常驅魔人》,只要你有故事,都可以口述給tbc...stroy,你們再整理出來。
「一來唔係要做到人哋咁龐大,二來又唔係要做馬田史高西斯,我睇Netflix的觀感是,睇完House of Cards,冇理由唔睇埋其他㗎。Subscribe完Netflix就係咁,慢慢會睇埋其他原本冇諗過睇嘅嘢,呢個就係我們想做到的效應。」林若寧說,因此tbc…story有他們的「TBC Original」,一來補足市場上沒有或他們想做但一直遇不到的故事,二來塑造富自家特色和性格的作品,作為建立品牌的方法之一。「一旦平台穩定了,我們就有多點空間去做創作rather than製作。In-house員工我們叫他們story maker,他們大部份時間製作他人的作品,我們成日鼓勵他們,你有咩想寫不如就寫啦。」能夠自己出產,同時兼容其他創作,林若寧和袁子才的眼光看得很遠。
兩條腿走路 To be continued…
tbc…story善待作者的創作,當然,他們也善待創作人本身。訪問前早已聞說tbc…story分給作者的稿費很理想,就此求證,一個說「固執啫!」,一個就話「夠膽死!」,即係點?
「我們本身都是做創作的,唔想剝削創作人,雖然不至於是很好的稿費,但粗略估計,出書的話,都唔會差過版稅好多。」關於版權,袁子才說作者和tbc…story共同擁有作品的版權,總之就是make it fair。各式各樣的支出不菲,那麼收入呢?總不成做蝕本生意吧?「Facebook係搵人拍片擺係專頁,我們就搵客返來,然後幫個客寫故仔,咁個故仔就係廣告喇。」袁子才不諱言,他們最初設想的business model,是將故事賣給需要故事的單位,如電視台、電影公司及廣告商等,有機會賺錢,才能吸納有興趣的投資者。例如去年他們就跟士多合作,創作了武俠及科幻等四個類型故事來sell月餅。又例如某瑞士名錶品牌,去年適值150周年,他們便找來tbc…story以一個故仔帶出傳承的主題。
Hit rates、生意額、quota……今時今日做生意,成功總離不開數字,但tbc…story卻有另一套玩法,袁子才說︰「數字或hit rates只是指標,對故仔的營銷未必有一定關係。例如對方是電影公司,我們都會present數字,但對他們來說,著重的可能是故仔類型,佢哋會唔會開戲,係睇類型啱唔啱。」林若寧又補充︰「我們兩條腿走路,第一條我們會繼續做廣告,另一條就是IP(Intellectual Property,智識產權)。就算寫到好似《琅琊榜》咁,電影公司都唔會拎幾千萬去拍穿越劇,有些精品故事就是適合小型製作。」想起林若寧一開始的時候分享創辦tbc…story的源起——為製作人找故事,為創作者找買家——似乎他們已經走在軌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