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壁畫風波 投訴人被爆推銷產品 吸煙形象已成文化符號!

報導 | by  虛詞編輯部 | 2025-09-03

位於浙江紹興魯迅紀念館的一面魯迅手持香煙的壁畫,作為熱門打卡點,吸引了眾多遊客。然而,一名自稱「控煙志願者」的遊客孫女士向當地政府部門投訴,稱此畫面可能誤導青少年,事件隨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爭論。


事件始於孫女士的投訴,她指出,魯迅的原版照片為室內吸煙,煙霧較淡,而現場壁畫刪去背景並加以放大,涉嫌引導民眾在室外聚集吸煙,並可能對青少年產生誤導。她觀察到許多遊客在牆前模仿魯迅點煙、吸煙並拍照,導致周圍的兒童及遊客被迫吸入二手煙,因此建議將魯迅手中的香煙改為緊握的拳頭。


投訴迅速在網絡上發酵並引發網民爭論,一部分人支持投訴者的觀點,認為應考慮公共場所的示範效應。然而,絕大多數網民、媒體及學界人士則認為此舉是矯枉過正。反對者認為,魯迅吸煙的形象是其歷史真實的一部分,不能以當代的公共文明規範去苛責百年前的歷史人物。許多網民表示,真正該管理的應是在禁煙區吸煙的遊客,而非修改具有歷史意義的藝術作品。


面對爭議,紹興魯迅紀念館及紹興市文旅局迅速作出回應。紀念館方表示,將「尊重魯迅、尊重歷史、尊重藝術,不輕易改變魯迅故里在廣大遊客中的既有形象」。文旅局則稱,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大量電話,民眾一致要求保留壁畫,當局將在廣泛聽取民意的基礎上做出決策,不會因個人投訴而盲目更換。魯迅長孫、魯迅文化基金會會長周令飛對此表示,人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他認為此事「一笑了之」即可,強調應當尊重歷史。


對此,《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自媒體《俠客島》發表評論,指出若此投訴邏輯成立,那麼「李白舉杯邀明月」便成了宣揚酗酒、「岳母刺字」則號召紋身、「武松打虎」便是虐待動物、朱自清《背影》裡父親翻越站台買橘子是違反交通規則——這顯然是荒謬的。評論強調,還原歷史與刻意引導是兩回事,社會應引導年輕一代深入歷史、獨立思考,而非為其建造一個過度淨化的「無菌真空」。


8月28日,孫女士在微博發文,為「佔用公共資源空間」致歉,並重申希望遊客勿在壁畫前吸煙。然而兩日後,新浪微博管理員指出其帳號多次藉控煙之名,違規推廣在中國尚未獲准銷售的「尼古丁袋」(俗稱口含煙或唇煙),故將其帳號關閉,並稱其小紅書帳號亦遭到封禁。此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公眾普遍質疑其投訴動機並非出於公益,而是意圖利用魯迅的巨大影響力為其推銷的產品引流。根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孫女士在30號時「收回道歉」,指控魯迅紀念館曲解其訴求,一眾網民對她使用網絡暴力,要求小紅書解除其帳號封禁,已恢復其聲譽。


據悉,魯迅紀念館的主管單位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在8月29日就投訴作出正式答覆,支持魯迅紀念館的處理決定,維持壁畫原狀,同時承諾將進一步加強景區的控煙管理,並更積極地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根據《魯迅日記》記載,魯迅在1925至1936年間每日吸煙約20支,甚至在1928年致章廷謙的信中,魯訊寫到:「我酒是早不喝了,煙仍舊,每天三十至四十支。」1929年魯迅曾在給韋叢蕪的信中寫到:「仰臥-抽煙-寫文章,確是我每天事情中的三樁事。」1935年魯迅身患重病之際,仍在給胡風的信中提到:「人總在瘦下去,醫生要我不看書、不寫字、不吸煙--三不主義,如何辦得到呢?」甚至在逝世前一天(1936年10月18日),日本友人內山完造還看見魯迅「坐在台子旁的椅子上,右手拿著香煙……我們要他停止抽煙,他終於把吸剩的丟了。」可見魯迅煙癮之大,形容煙不離手亦不為過。


被投訴的壁畫,其原型源自1936年魯迅逝世前三個月的最後一張照片。魯迅持煙的形象已流傳近九十年,其吸煙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成為一種文化符號。正如中國作家趙瑜所言,若今天能隨意抹去手中的煙,明日便可能篡改其他細節,這是對經典形象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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