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濕疹小孩是會被欺凌的,的確有時候是會的,但是別人也只是實話實說,也不知道歧視。我記得在玩「狐狸小姐幾多點」的時候因為皮膚是紅紅的,於是總是被要求充當「狐狸」的角色。 (閱讀更多)
第二次來花蓮時,天氣仍然是陰沉沉的,人心中不禁暗疑:這是受到中央山脈永恆的庇蔭嗎?然而彼時狀況連連,一下子切斷了感動的思緒:我與大熊剛從一家八字不合的旅舍落荒而逃,拖著大包小包站在馬路口,「累累若喪家之狗」,望著工作日下午空曠異常的馬路,才知什麼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閱讀更多)
兒時家裡開養雞場的歲月,我們常常吃自己的雞和牠們下的蛋,有時連害了「新城病」——站著轉個不停的瀕死雞也烹來吃掉。那時只有一個禁忌,就是不吃雞脖子,因為只有原子筆筆尖那麼大的圓筒形催胖丸(那時大家管它叫肥丸),是用粗嘴鋼針打到後脖子的皮下去的,而且往往到屠宰時也沒有完全溶解。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