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度年華.廿八】珍・奧斯汀︰無愛婚姻,不能忍受

廿八 | by  虛詞編輯部 | 2018-11-16

1803年,珍・奧斯汀(Jane Austen),28歲。


談起珍.奧斯汀,讀者總會想起她小說中那些溫婉但反叛,依附禮教又渴求真愛的女性角色。在1813年出版的《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中,主角伊利沙白(Elizabeth Bennet)多次拒絕富紳達西(Fitzwilliam Darcy)的求婚。直到她發現達西被好友誣陷、化解姐姐婚事被阻止的誤會後,她才消除對達西的偏見,敞開自己的心扉,接受這段關係。


相比她小說的故事、筆下的人物,珍・奧斯汀卻從未在生命中擁有過一段明顯的愛情。


一千零一次悔婚︰無謂悔恨終身

1775年11月,珍・奧斯汀出生在英國漢堡郡的史蒂文頓教區;次年,她受洗成為聖公宗教教徒。她的父親是當地的堂區長,母親卡珊德拉出生自殷實的士紳家庭。她還有六個兄弟:詹姆斯、喬治、愛德華、亨利·托馬斯、弗朗西斯和查爾斯,與一個姐姐卡珊德拉。自從她於1786年完成在伯克郡雷丁Abbey School的學業後,她就再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家庭生活。


直到1802年12月,珍・奧斯汀收到人生中的惟一一次求婚。那是來自好友的弟弟哈里斯・比格・魏澤(Harris Bigg-Wither)。哈里斯長相平庸,待人接物又不圓滑討好,可是卻是家族財產的惟一繼承人——只要珍・奧斯汀答允這門婚事,她的父母就可過著安享晚年的日子,姐妹們能夠獲得永久的居所,甚至連兄長的事業,也可一起受惠。


珍・奧斯汀答應了求婚。一天後,她卻峰迴路轉地拒絕哈里斯。關於這次拒婚的理由,或可從1814年回覆她侄女范妮(Fanny Knight)的感情煩惱時,信件中的文字得到解釋:


關於求婚問題的『我願意』回答,我寫了那麼多文字,現在我轉向這個問題的另一個回答——懇求你不要進一步陷入此事。除非你真的喜歡他,否則別考慮接受他的求婚。任何事情都可以忍受,除了沒有愛情的婚姻。


《諾桑覺寺》:勿做恐怖情人

1803年,28歲的珍・奧斯汀以10英鎊的價格,將自己的稿件〈蘇珊〉賣給了倫敦的一家出版商克羅斯比公司(Crosbie & Co.)。(這本小說與她另一篇短篇《蘇珊夫人》(Lady Susan)不同。)然而,書稿閒置多時仍未獲出版。珍・奧斯汀想收回書稿,卻被克羅斯比公司威脅,向她索償法律責任。之後,珍・奧斯汀再沒有處理這篇故事的權責。


1816年,她的哥哥亨利(Henry Austen)把版權買回。翌年7月,珍・奧斯汀逝世。原書稿以《諾桑覺寺》(Northanger Abbey)的姿態,與《勸導》(Persuasion)在半年後推出,成為其最後兩本面世的作品。


《諾桑覺寺》是一部諷刺哥特派作品的小說。當時的寫作風氣,以恐怖荒誕的故事為主;珍・奧斯汀就藉小說女主角凱瑟琳(Catherine Morland)的經歷,諷刺哥特派小說對讀者的不良影響。


小說中,凱瑟琳是一個對哥特派小說入迷的17歲少女。因緣巧合之下,結識了年輕牧師亨利(Henry Tilney)。亨利的軍官父親以為她是富家千金,邀住他們家的中古寺院——諾桑覺寺。入住後,深受哥特派小說恐怖描寫影響的凱瑟琳不禁想入非非,疑神疑鬼,懷疑亨利母親的死與其軍官父親有關,使得亨利對凱瑟琳大為失望。然而因為亨利已經愛上凱瑟琳的緣故,最後他原諒了凱瑟琳的過失,向她主動求婚,圓滿結局。


在珍・奧斯汀的小說中,《諾桑覺寺》是一個不夠其他作品突出,甚至有點通俗膚淺的愛情故事。然而,珍・奧斯汀通過這本小說批評了哥特派小說的濫觴,以凱瑟琳的經歷喚醒活於現實的必要;重要的是,故事中的亨利沒有因為凱瑟琳普通的家境、古怪的頭腦與性格而對她嫌棄不顧。亨利的求婚,建基在真正對凱瑟琳的愛慕之上。純愛,始終是珍・奧斯汀在字裡行間,有意無意展現的最大追求。


1803年,珍・奧斯汀(Jane Austen),28歲。距離她因病離世,尚餘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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