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參展風波落幕 一探紀錄片的本質及倫理問題

報導 | by   | 2026-04-14

歷時十年製作,由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於2023年因倫理爭議暫停公映,而近日電影因被爆出計劃參與意大利烏甸尼遠東電影節(FEFF)再度引發大眾爭議。英華女學校、張婉婷及其電影團隊、電影發行商高先電影相繼發出聲明,英華女學校董事會亦向學校全體師生及家長致函澄清,令事件演變為各執一詞的羅生門。本文寫於事件塵埃落定之後,意在紀錄事件及相關的討論,為歷史及文化留紀錄。


事件始末:各執己見成羅生門事件


早於2023年初,《給》在香港戲院作公開放映時便曾引發軒然大波,當時片中兩位主角王卓聆(阿聆)及佘麗薇(阿佘)先後公開發聲表示反對電影公映,指拍攝過程未充分尊重其意願,同意書簽署時存在誤導或壓力,且成年後有權撤回同意,《給》上映4日後便宣告暫停公映。


2026年4月初,意大利烏甸尼遠東電影節公布片單後,引發大眾輿論,一直反對公映的阿聆及阿佘先後透過社交媒體表達不滿,強調校方事前並未充分諮詢其意願,阿佘更直指自己的意願「完全沒有被放在眼內」。私隱專員公署亦因應事態發展,隨即介入並聯絡校方了解事件。


面對輿論發酵,英華女學校於9日在學校官發表聲明,指學校作為紀錄片的片主,「在未得主要參與拍攝者一致同意之前,本校並不會同意以任何形式放映紀錄片。」表明學校未曾授權電影參加影展。發行商高先電影與導演張婉婷及後相繼發表聲明,反駁英華女學校的聲明,高先電影表示根據發行合約,校方授權高先作為國際發行並安排電影參與國際影展,在今年年初與校長見時面徵詢校長意見,他「沒有提出反對,並著本公司安排參展的預算」,有關電影爭議部分則不會在參展的版本中放映,又指校方聲明的說法與事不符,不排除以法律行動維護公司的聲譽及權益。


張婉婷團隊則在凌晨時分發表聲明,直斥學校「公然對社會講大話」,實在無法接受及容忍。聲明表示今年2月底,張婉婷與高先電影代表Winnie Tsang與英華正、副校長會面商討參展事宜,「席間我們討論有關事宜,校長更著我們預備參加影展的預算,二人於席間都沒有提出反對。」而校方表示1月已諮詢舊生,除阿聆未有回覆外,包括阿佘等舊生均表示同意。聲明亦表示電影中阿聆部分已全數刪除,強調拍攝過程融洽,無威迫手段,「我們希望電影在刪剪了相關片段之後,有一天能夠重見天日,不讓數百人的十年心血最後變成了『禁片』,這是我們希望電影能夠參與影展的初衷。」


聲明批評校方藉由單方面聲明來推卸責任,直言「這並不是我們認識的英華女校,或是任何教育定的所為」,形容遭校方割蓆行為是對整件事的最大諷刺。鑑於事件不斷發酵,高先電影於12日宣布決定取消安排《給十九歲的我》參展,並對事件深感遺憾,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在13日,英華女學校校監蘇成溢向全體師生及家長發出內部信件,再度反駁張婉婷與高先電影的聲明與事實不符。根據網上流傳的內部信件,蘇成溢稱自2023年停播以來,校董會從未批准電影以任何形式重新放映,澄清2月底的會面中校長已重申在未獲全部主要參與者同意前,絕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放映,並要求發行商提供過往放映的會計帳目,以盡快處理任何未付款項。


蘇成溢承認會上曾提及海外參展意願,但因無具體資料,校方當時表明須提供詳細安排供考量審批,惟直至事件曝光前,校方從未收到任何參展資料,指責對方的聲明詆毀校長誠信、陷其於不義,並稱「祝校長並無說謊,她所有的職務行為均符合校董會的決議與期望。 」


對於《給》的爭議,不少網民對於團隊試圖以「十年心血不應變禁片」為由,凌駕受訪者個人私隱與意願的做法表示反感,認為無論藝術成就有多高,都不應以犧牲普通人的平靜生活為代價。有部分網民認為校董並未出席張婉婷、高先電影代表及正、副校長的會面,其聲明只是是基於正、副校長轉述當時的會面內容而發出,因此未能肯定會面有否確實商討參展意願。


權力、軟弱與紀錄片倫理


是此《給》爭議再度成為社會爭議,不少文化界人士亦給出他們各自的看法。作家馮睎乾直指事件的核心在於「權力不對等」,指出參與影展事件曝光後,張婉婷在受訪時起初推諉稱「不清楚、由發行人處理」,隨後又在聲明中明言自己全程參與《給》參加影展的討論,其言辭前後矛盾,令人質疑當年她私下處理學生同意書時的手法。馮睎乾亦將此事與另一套香港紀錄片《尚未完場》作出對比,指《尚》團隊在面對具社會影響力的歌手張敬軒及其所屬唱片公司未能就版權達成共識時,果斷且風度翩翩地將相關片段全數刪剪,寧願重新剪接亦不作無謂的糾纏。


反觀《給十九歲的我》團隊,面對兩名女學生的強烈反對,卻始終糾結於「十年心血化為烏有」,甚至三番四次試圖闖關放映,質問《給》團隊敢於採取「先斬後奏」或含糊其辭的態度,是否因反對者僅為幾位缺乏社會資源、無權無勢的普通年輕女孩。


作家畢明則從人性的角度出發,認為事件並沒有絕對純粹的邪惡,只有各自複雜的「軟弱」與盲點交織而成的悲劇。畢明指導演張婉婷的軟弱在於「虛榮」,將一部本意是無償為母校籌款的內部紀錄片,在漫長的製作過程中,因見獵心喜而不自覺地摻入了對公共掌聲、電影獎項與光環的渴求,從而漠視了學生的不適感。


英華女校的軟弱則在於鄉愿寡斷,校方既想成全導演多年的心血,做個順水人情,又缺乏果斷說「不」的勇氣,未能在第一時間築起保護學生的防火牆,任由事態惡化,最終落得兩面不討好的下場。發行商高先電影的盲點,則源於對導演朋友的過度仗義與信任,在推動電影公映與參展的過程中,過於依賴單方面的論述,忽略對被拍攝學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周全考量。


紀錄片的權力與本質


資深電影人崔允信接受「虛詞」訪問時,表示《給》發展到最終無法放映時,已經演變成導演與學校之間的糾紛,超出公眾能評論的範疇。「不過,回顧輿論對電影為何不能放映的討論,卻充斥著不同的評論,例如旁白過多,質疑偷拍,甚至有人調侃反拍張導演。」崔允信指出,紀錄片倫理的本質在於導演或創作人這位拍攝者與與受訪者之間的關係,甚至是雙方權力的角力。他表示:「當你擺一部機出來的機位,用哪個機位,用甚麼角度拍攝,如何剪接已經是有導演背後的想法及擁有詮釋事件的權力。」


在劇情片中,導演擁有這種權力本屬藝術表達的必然,但紀錄片則截然不同,受訪者並非演員,導演必須意識到自身權力的存在,並致力維持與受訪者的良好關係,甚至乎是一同創作這個作品。崔允信表示,當拍攝對象為高官權貴時,權力的天平便會倒轉,創作者手中的鏡頭權力往往難以企及受訪者的社會權力。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涉及隱私或侵入性拍攝,大眾往往都不會覺得有倫理問題,但拍成的作品並不意味可以播放,皆因高官權貴大可動用法律等其他手腕讓電影無法面世。


「《給》無法放映的主因是至少有兩位受訪者已清楚表明不希望自己的片段公開,她們很清楚地表明不想放映的時候,這就是不應該放映的原因,因為受訪者和掌握拍攝權力的人之間已經互不信任。」崔允信提及,現時很多紀錄片當拍到一些例如關於成長、性別、家庭衝突等比較敏感的議題時,很多時候都會以家庭為拍攝場域,「這在台灣尤為常見,儘管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權力差異,但同輩或家庭成員持機拍攝,往往能平衡關係,爭議也較易在親情框架內化解。即使保守觀眾觀後感到不適,例如父母反對子女性別轉變的情節,也不足以構成禁止放映的理由。」因此紀錄片的倫理核心在於權力如何平衡,而非避免所有觀眾的不適。


崔允信認為紀錄片的魅力,正正來自導演透過鏡頭與剪接所展現的獨特視角,如果為維持關係而讓受訪者完全掌控內容,作品只會流於表象,失去真實性;反之,捕捉到真實卻令受訪者事後感到不舒服的情形亦不時發生,「說到底就是基於兩者互信的關係,在最後可否克服這些困難,令到紀錄片好看得來而又不會出現了一個受訪者感到很不舒服的畫面。」


隨著高先電影宣告不會安排參加電影節,事件已塵埃落定,亦是現時最好的解決方法,但其所掀起有關紀錄片的本質、拍攝倫理,包括公映前應該被拍攝對象看過電影、放映條件應事先取得同意、如何簽定協議、被拍攝者如何保障私隱等仍然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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