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在倫敦市中心的夜店,我已經幾乎把它忘記了。
那時我們十八九歲。在多年的升學壓力結束後,終於得嘗甩掉繮繩的滋味,就一頭鑽進夜的樂園裡去。在唐人街解決掉晚餐後,永遠無所事事,多數殺到賭場,也有些時候,如果有誰來了興致,我們就結伴去跳舞,一直跳到年輕的燥動全部揮發掉為止。
「泰國廣場」,就是我們常去跳舞那家夜店的名字。那個地方的外部裝潢貫徹其名字的東方主義,裡頭空間十分窄小,樓底很低,舞池也小,基本上無甚可取之處,最吸引的只有入場費——女生免費,男生五鎊還是十鎊,也比別處便宜。我們只求喝醉然後毫無理由地笑或喊叫,因此完全不挑,隨便灌些不知誰買的龍舌蘭便在激烈閃爍的燈光中盡情搖動肢體。
我酒量極淺,從未試過清醒地存在於那個空間。儘管如此,我還是清楚記得,在那窄仄悶熱的方形舞池邊上,總是站著一些不跳舞也不喝酒的男人。燈光再怎麼閃爍都照不亮他們的臉,印象裡都是年紀比我們大,瘦削的,穿毫無特徵的深色衣服,手插褲袋朝舞池站著,目光炯炯。為什麼有人要付錢進入一個喝酒跳舞的地方默站呢?
多年以後我移居北美,鎮上一入黑就有郊狼走動。牠們同樣安靜,步履無聲,擅於精準地鎖定獵物,以夜色為掩護突擊。人們總是在天亮之際才在庭園或街上發現早已斷氣的身體被撕爛的貓。
多年以後,我才知曉那些男人的目光有何意味。我才遲緩地明瞭,當年我在舞池所感到的黏膩,以及隱約的不適,其實不止來自我和旁人的汗濕,也因為那些隱然射出惡意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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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我從小認識的朋友,人生一直很光亮、順遂,卻在某個時間點開始突然被重度抑鬱糾纏,整個人幾近廢掉。我一直不明白,直到有一次,她無來由地在一家酒吧對我們說起,大學時某個夜晚發生的事。突然一切都說得通了。僅僅因為漫長時光中那短短的一節,人造衛星的運轉速度有那麼一刻偏離了常規,就從原本的軌道脫落,朝太空最深最深的漆黑寂靜處飄然遠去。原來一個人要壞掉只需幾分鐘。
在我十來歲到二十來歲那段時間,我的母親對我的生活方式有過多的管控,不想我交男友,規管我每天到家的時間;後來我明白,她大概是擔憂我的身體被侵犯。到我長大以後,我漸漸認同,有幾年我確實是恆常暴露在危險中。在遠離她的時間,我像補償似的,時常喝至爛醉,又夜不歸宿,或者凌晨時份獨自在僻靜街道行走。而那幾年,我竟沒有遇上獸,沒有被噬咬被毀壞,真的應該稱為奇蹟。在看到最近許多證詞之後,我更確信這一點。
所以我現在能同理我母親的焦慮、擔憂了。沒有告訴母親的是,在我有足夠的自我意識去從事高危活動之先,傷害其實早就來臨過。升上中學後,我每天都是自己搭四個站的地鐵上學、放學。每天的車廂都很擁擠。有天下午,光天化日,我記得我背著書包,雙手在身前提著一個塑料的手提袋,背靠地鐵車門站著。面前有個男人,比初中還未發育完全的我高很多,他靠得很近,最初我不肯定他是不是因為列車的晃動而碰到我的手,當我意識到他是故意在摩擦時,我整個人僵住了。我的手和手提袋,已經在身前擋著重要部位;要是轉過身,就變成屁股正對著他,好像更恐怖。唯有完全不動,默默忍受,祈禱列車快到站讓我換個位置。
我永遠記得,他身體肥胖,呼吸聲粗重,正在摩擦我的手的他的手極柔軟,觸感怪異,也異常地汗濕。
我背靠的車門,每一站都會打開,所以整件事情應該是在三數分鐘內發生,但我心理上度過的時間卻非常漫長。
過了很多年之後,憑藉後來的人生經驗,我才總算恍然大悟:那並不是他的手,而是他短小肥軟如鼻涕蟲,無法正常勃起的,可悲的陰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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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們當中有許多人,為了當刻沒有更好地反應而痛苦自責。為什麼沒有大聲呼救?為什麼沒有拼命掙扎,為什麼沒有用力踢他胯下,為什麼我們經年學到的許多招式,到最後都使不出來?為什麼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沒有聰明而堅強地,在事發過後保留證據?為什麼這麼愚蠢,相信那些大爛人?
可是,願意信任人、信任世界,溫柔善意地對待他人,那並不是罪,那是我們作為人類用心養成的高貴品質。犯罪的是踐踏那份信任,毫不猶疑、毫無悔疚地污辱他人自尊的人,那些粗暴對待世界和他人的人。那個事發當下的自己,應該得到原諒,以及擁抱,因為她當時已經盡力,已經做得夠好了。
世界需要停止去問這些我們已經問過自己無數次的問題。世界應該朝向罪犯質問:為什麼看到美好的東西會想要毀損,為什麼要傷害、踐踏、侮辱、侵犯和你同樣是人的人? 世界需要收回對罪犯的厚待,如此人才可能重新信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