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與我
先分享一下我在稿費和勞動報酬方面的經驗。在政府的定義下,我是一位失業者,說得好聽一點是自僱人士,又或者說已退休也無不可。那之前,我最後一份全職工作是讚賞公民基金會的 ceo,工資是其他「工人」的平均數,這算法是我在「基進管理」的三項主張之一。
兼職寫作方面,《蘋果日報》待我很好,一稿 1,000 港元,而且因為版面稀缺,字數限得比較少,變相算下來每字大概有 0.8 港元——我本來沒有每字稿費這個概念,是現在才第一次算。我想不少文字工作者會有同感,精簡才見真章,1,200 字的稿隨時比 2,000 字的稿還難寫,把文字量等同工作量就好像八十年代 IBM 以「KLOC」(thousands of lines of codes)衡量電腦程式報酬算同等荒謬。
此外,我曾於 2019-21 年在民間學院任教「區塊鏈社會學」,學院待講師公道,大概給我學費的一半,收生人數比較多那一次,收入有 10 多萬港元。
本來三份收入,短短一年之間同告消失,讚賞公民基金會註銷、民間學院停辦課程、《蘋果日報》被停刊,我正式失業。自己「腳頭唔好」(為人帶來厄運),為免影響更多僱主,拖累香港 GDP,我決定退休算了。
關於稿費,以前我在《明報——星期日生活》撰稿近十年,象徵式的稿費就不公開數字了,非常感謝《星期日生活》多年來提供書寫空間,包容我冷門的題材。再之前則是《信報》傳訊專頁,稿費多少已經忘了,記得是介乎於《蘋果日報》和《明報》之間。
諷刺的倒是,大學畢業之前,我曾在《電腦專業》雜誌供稿,稿費反而是多年以來最高,每字1 港元,還沒算上多年來的通脹。不過,那反映的顯然不是後來的媒體欺壓,更不是大學時期的我寫得最好,而是媒體隨著時代的發展,經營越益困難。
知識流通
雖然我在稿費方面很好說話,從不還價甚至不開價,但有時候媒體和機構反倒嫌我很難合作,因為相對於稿費,我堅持的是文章要以共享創意(創用 CC)授權,不給獨家。
偶爾會有媒體找我供稿或者寫專欄,我總是說沒預算的話不給稿費也行,但文章必須公開,不能置於付費牆之後。考慮到傳統體制的立場,我接受媒體或機構獨家一段時間,比如一週或一個月,過後才公開文章。機構一般能過關,但除了《蘋果日報》,從來沒有媒體接受過這條件。
事實上,我的文章全以 CC-BY 授權,意思是只要引明作者和出處,可以隨意使用,包括商用,無需事前徵詢我同意。所以法律上媒體根本不需要聯繫我,拿 RSS 追蹤著我的部落格,有新文章合用時拿去轉載就可,這是互聯網精神,資訊流通之本,偏偏在媒體畫地為牢的制度下,難為了編輯。在長期堅持和多番解釋後,我日常的文章現在會於關鍵評論網、Unwire、動區 Blocktempo、區塊客等媒體轉載,滿足不同渠道的讀者,互不排斥。
廿年來我唯一一篇不公開的供稿,是文善的推理小說《逆向童謠》推薦序,原因不為其他,只為避免劇透,因此只收錄書中。這大概說明了我對開放看得有多重。
文字有價
雖然我從沒跟媒體要求稿費,但純粹因為我不給獨家以及體諒到媒體經營困難,而絕非認同文字沒價值,否則,五年前也不會有堅信創作有價的 LikeCoin 出現。
拙作《區塊鏈社會學:金錢、媒體與民主的再想像》,談到社會運動的三條路徑:進入體制內,務求改變體制的局內人(insider);在體制外抗爭,爭取反饋的局外人(outsider);還有書中補充的,乾脆無視體制,在規則還沒有形成的「大西部荒野」建立新秩序的超越者(beyonder)。在當時的社會環境,讀者聯想到的大多是爭取民主與公義,忽略了三條路徑談的其實是更廣義,目標為改變社會的行動。
追求文字有價就是一個好例子。在這條路上,香港文學館是局內人的典型,註冊成香港稅務條例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參與藝術發展局藝術範疇代表選舉,申請各種政府資助,為作者提供稿費,為文人爭取利益等,都是在體制內發揮作用。
此外局內人還有香港書刊版權授權協會、傳統的出版社等,最近我就收到天窗出版社的支票,來自代為向政府收取的 25 港元《區塊鏈社會學》圖書館版稅。你可能會恥笑數目少得可憐,但在那之前,不妨先問一下自己有沒有為作者的報酬出過一分力。
局外人的例子,則是多不勝數。當局內人爭取提高稿費,《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離開了卻散落四周」的獨立記者改為使用 Patreon 和其他訂閱、月捐方式,不再依賴任何傳統媒體、政府資助,自行開闢新的收費方式,經營讀者關係,正是局外人的特質。
在香港,爭取文字有價的局外人要比局內人多得多,恐怕是因為「局限」太多。昨天的施政報告提到規管眾籌活動,局內不支持你,還反過來打壓局外的自主行動,這種荒謬港人早已司空見慣,文字工作者會否因為眾籌活動被規管而受影響,還是未知之數。
兄弟爬山
局內人爭取稿費,局外人另覓商業模式,超越者乾脆不吃以法定貨幣釐定文字價值這一套,這是 LikeCoin 創立的語境。當文字賣不了錢,一個可能是對方不願付錢,另一個可能是自己的文字沒價值,而我探究的是,有沒有另一個價值載體,比法定貨幣更適合用作衡量文字的價值。
同樣道理,當盜版猖獗,除了傳統的想法打擊盜版,自求多福的避開盜版,還有一種想法是,根本就沒有盜版這回事。正好在稿費論戰的同一時間,我發表了〈鼓勵正版、允許翻版、消滅盜版〉,主張「版權所有,翻印不究」,並以 Writing NFT 出版文章,連系列內的前兩篇文章,收到廿多萬 LikeCoin 「稿費」,市價 600 美元左右。
這就是超越者的路徑。
需要釐清的是,我對現有體制的無視,並非忽視,更不是鄙視。我依然每天以法定貨幣買菜吃飯,充分意識到體制存在,而且體制才是主流;我的無視是路徑的選擇,是不願意花時間跟官僚溝通,不懂得在體制生活,更願意把全副精力用於開創新世界。
選擇一條路徑也並非排斥其他路徑。實情是,我對追求文字有價路上所有局內人與局外人懷有敬意,感激他們的努力。當然,反過來我也希望獲得應有的尊重。我能理解有人對我不理解,也從沒間斷努力解釋,希望傳統世界的同路人不要以為我在「拆局」,甚至誤會我在欺詐。
局內人、局外人與超越者雖然各司其職,卻非互不相干,而是互相牽引,互相幫助。比如說,當越來越多作者透過訂閱等模式得到合理回報,自然會給到傳統媒體壓力,需要給出更具競爭力的稿費。又例如,當我賺取到的密碼貨幣收入越高,除了收集更多其他的 Writing NFT,也會在 Patreon 訂閱更多作者,即使我不喜歡它的介面。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路徑不同,但目標一致,互相尊重,相輔相成。追求文字有價如是,爭取其他改變也如是。
(文章轉載自作者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