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ll I stay? Would it be a sin if I 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
男女主角在教堂對望的一幕,應該算是電影Crazy Rich Asians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場面吧(和打牌一幕當然無得比),在飛機上聽Kina Grannis翻唱舊曲,居然莫名感傷,錯亂代入角色,一個尋常女子,愛上了這個(被公安一樣的老母嚴密監控但又on居居廢人咁淨係得把口但唔識反抗的)富家子,真是痛苦。
曾經以為自己的情感是無底洞,可以放肆燃燒,無窮無盡,但原來人的情感是很有限的,我也不過是尋常人。所以遊行請保持安靜,沒事就不要嗌口號,對不起,我好攰,已經沒有太多情感可以消耗。
平日下雨天都撐蘋果雨傘,黃絲帶太沉重太著跡,雨傘有實際功能,剛剛好。昨天路上一路有人從後敲傘,問我雨傘的來歷,是不是非賣品,建議不如儲報頭送雨傘,或者登入10次可以特價換取,有幾次甚至一群人討論起來,大家都覺得這傘很有意思,有人豎起姆指,最後就是一句「蘋果你哋要撐住呀!」
久違了,這一句。
來到海富橋底,掌聲隨電梯從上而下傳來,有人高呼「香港人加油」,我拉一拉傘低頭想避開,心諗你哋唔係同緊我哋講吓嘛,最好唔好啦。但聲音沒有停止,連續一次、兩次、三次,好像9.26晚雨傘從添美道橋飄下給示威者抵檔胡椒噴霧的畫面,我覺得實在不好意思,唯有拿開傘,抬起頭,學剛才向我詢問的人一樣,向他們豎起拇指。我沒有回喊「香港人加油」,因為再說就會太裸露,再說就會誤以為我們還有希望,我不要希望,我不想再失望,這種鼓勵虛妄到自己都想笑自己天真,我會哭。
多久沒有在傍晚時份走到遠東金融中心,那是我佔中回憶的開始。那天本來去法庭協力黃之鋒保釋,後來人手調動又不用了,就到大廈的東海堂買麵包和珍奶,珍奶喝了兩口,看到人群準備衝出紅棉路,把珍奶放好在樓梯邊(後來當然沒有帶走),飛跑下樓梯,心跳得好快好快,一邊奔出馬路,一邊穿記者證和螢光背心。那天,只不過就是昨天的事。
隊伍繼續走過解放軍總部對出的橋底,我認得出了第一個晚上睡過的地方。有時我還是會夢到那個場面:那個晚上有段時間安靜得很不尋常,看著解放軍營對出的位置很平靜,我緩緩地在干諾道中向中環方向走,周圍只有零落十多名巿民,大光燈向我的方向照來,一字排開十多個防暴警察,那刻我切實感覺到心臟大力收縮,手腳頃刻冰冷,事情超出理解範圍太多,他們是不是準備開槍了?結果迎來當日最後一輪催淚彈,警察正面向我拋出催淚彈的姿勢,應該今生今世我都無法忘記。
來回跑到第N回時,收到上司的訊息,說如果警方開槍,我們就搵地方匿,我和同事通傳這個消息,然後發現其實無乜地方可以匿。催淚彈稍歇,我們居然還有心情和兩個港台行家在煙霧中無厘頭合照一張,說有咩事就用呢張相做遺照,結果天人永訣,是在兩年多後的事。
那晚家人來金鐘找我,我們隔著訊息勸對方回家,昨晚他們抱著一個二個來,每次路上的人敲傘,姨甥就問我,「姨媽,呢啲係你朋友嚟架?」我不知怎解釋,就答是,然後甩就向他們揮手,介紹自己;後來問的人多了,姨媽就索性說,是的,今天在路上的人,都是姨媽的朋友。而未說出口、將來妳愛上一個人就會懂的是,姨媽和這些「朋友」都是尋常人,我們只因深愛著,才會捨不得放手。
(文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