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台灣的「獨立書店訪視員」寫了一篇奇文(〈獨立書店:逛與不逛的掙扎〉),說自己不買實體書,業界嘩然。文化部適時回應,即時停止其職務,也是恰如其份。筆者以為,該訪視員最大的問題並不是發願不買書,而是行文之間,顯見他根本不懂書,不懂書業,更不懂書及文化的重負。這樣的人物,實在有負民望。
港台的文化界對該奇文多有議論,也是個機會讓公眾去思考書店在現代社會的意義。筆者猶記得法國哲學家Jean-Luc Nancy的小書On Commerce of Thinking,已好好地將獨立書店的意義闡明。該書貫徹法國哲人的浪漫與省思,令人獲益良多。筆者也不妨分享自己對該書的領會,重申書店書業的意義。
Nancy的書名其實已點題。我們看書店,不要只看見一本本紙本書,而是要看見thinking、思想。書店的存在與意義,不單是書,而是思想的交換與傳遞。如果只看見書本,那書店就只能是消費主義的一環,是現代人累積無數過於富裕的消費品的渠道。但Nancy提醒我們,書永遠乘載比紙張更多的意義。每一個寫書的人,都將自己的精神、思想貫注到文字,而文字被閱讀,就成為思想的交流。所以看書,不只是紙張、文字,也是commerce(其本義為交通、交換)of thinking。
這種交流交換,是最確然的,非異化的交換。一般的商品(commodity),都不容易見到創作者的精神,所以只剩下交換價值。但書不同,只要讀者翻開書本,他就立刻與作者的精神接通,是最真摰的精神溝通。然則圖書館借閱不也一樣?在書店買書真的有優勝之處嗎?真的有!
在圖書館借閱,讀者沒有從物質條件上支持作者與出版。圖書館的讀者,享受了精神的得益,卻沒有回饋作者與出版人。但在書店買書,真金白銀的付出,就是讀者對作者的回報。如此,才有最低限度的commerce。讀者不是單方面的接收,而是為了他的所得,向作者回應。有了這種物質的回報,作者也得到現實的動力,有生計再去將精神貫徹到文字,進一步與人分享。這種貫穿精神與物質的交流,是買書才能建立的。
那麼書店呢?書店在此不就是「通路」而已?也沒有那麼大的價值吧?如果只將書店看成通路,那又是對commerce of thinking 的輕視,對文化的陋見了。Thinking、思想,並沒有一揮而就的。一種思想、見解,在社會上的傳播,並不是印成書,出版了就完成。幾多人買書,是透過人的介紹,透過書店的展示?「策展」並不單是將書放得美美的,也要有辦法讓人看到書的價值,尤其是當中文字的價值。許多思想的價值不是自明的,而是靠許多人講述、討論,然後慢慢被社會了解、承認,以至為成常識。
書店不敢獨佔讓思想流播的責任,但卻是這個人類文化文明傳播的一環。如果訪視員以為書店的「策展」就是令人願意買書,因而以為一些連鎖書店做的「策展」更優勝,那就是只看見商業行銷,而見不到思想。從來流行的東西就是比較容易行銷。獨立書店,為甚麼總是賣不算流行的東西?是因為他們不懂行銷嗎?如果訪視員如是想,就是思想上的淺薄了。正正是因為書店業者願意將尚未流行,卻深具價值的思想去推廣,所以他們承受了拓荒者的苦困。
書店業者也不是真的傻。他們把書店弄得美美的,把書店裝潢得體面,因為他們知道那些尚不流行的思想,大眾還不了解,所以需要咖啡、需要美景去襯托,然後讓讀者看見、閱讀,慢慢明白其可貴之處。每一家獨立書店,都是店主將自己看到的精妙思想,用自己的方法去推廣的場地。然後當大眾明白了,在連鎖書店都大賣了,業者就安心又去推廣尚不為人知的東西。
如果不明白獨立書店的這層意義,只以為業者就是不懂行銷,那又如何一起擔當文化傳承的重負?也自然不明白一個社會,為何要用公帑去支援這個行業。只有從書、書店看到思想的人,才能真正明白整個出版至書籍的可貴。台灣與香港的書店各有自己的難處。但只要我們不忘書所承載的意義,我們就懂得怎樣去珍惜。唯有惜福才能幸福。願天下讀書人都懷一點感恩。
(編按:標題為編輯所擬。
另附蔡志浩於3月25日的回應:〈致謝與致歉,心路歷程,書店與我,以及致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