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黃昏時分,一位消瘦頎長的中國男子躺在名古屋帝國大學附屬醫學院的病床上,等待呼出最後的氣息,解脫他長期病痛的折磨。由於盟軍飛機的猛烈轟炸,他已從郊區大幸中心分院四樓特護病房轉移到地下室。這些鋼鐵天使無情的敲門聲預示著「太陽帝國」的日落,以及他本人面對歷史審判也許是萬劫不復的命運。
汪兆銘(一八八三–一九四四),筆名「精衛」,是中國現代史上最有爭議性的人物。縱其四十年政治生涯,他始終身處中國現代史上風暴的核心,先以《民報》主筆聞名智識界,復以刺殺攝政王揚聲天下。孫中山逝世後,起草〈總理遺囑〉的他被視為孫氏政治接班人、國民黨左派領袖,當選一九二五年廣州國民政府首任主席,但其地位卻迅速為軍事強人蔣介石所取代。但儘管手無軍權、財權,他依然以清名傾動天下,作為蔣介石黨內的主要競爭對手,最終在九一八事變後共同組府,分掌政軍。他直接的死因是脊椎中一顆生鏽的子彈取出後引起的病情惡化。這顆子彈是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一日一位愛國志士朝時任行政院長的他射出的。儘管他性命得存,但這顆殘留的子彈日夜提醒著他公眾對國民政府綏靖政策的不滿。然而罔顧死亡威脅和千秋罵名,汪氏於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主動脫離戰時陪都重慶出走河內,開展「和平運動」,並且在經過漫長的對日談判最終回到屠城後的南京,成立日人羽翼下的政府——如本書所示,這一系列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決定不能簡單歸結於汪氏性格,也不遵循目的論的曲線,而是令人困惑、值得深究的。
當我把這部著作從英文改寫為中文時,我發現無法找到一個既符合大眾表達習慣、又保持客觀中立的字來描寫汪政府。其通行英文名稱為「改組國民政府」(Reorganized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簡寫為RNG)。西方學者稱之為「合作性」的(collaborationist),但中文最常用的形容詞是「偽」。前者是對其行為的描述,即「與日本合作」;而後者則意味著對其倫理和法律性質的審判,即「不具正當性」(illegitimate)。由於本書希望能夠盡可能還原歷史人物與情境的現場,故不惜摒棄春秋筆法的冷峻典雅,而採用「合作政權」和「合作者」等詰屈生澀的描述性詞彙,希望給讀者帶來「陌生化」的閱讀體驗,讓我們做出歷史判斷的時候,允許自己片刻的猶豫和遲疑。近年中文學界還有一種希望兼顧雅馴與中立的提法,就是「主和派」。但是從主張到行動之間,還有一條巨大的鴻溝,而汪精衛的悲劇,恰在於以陽明哲學「知行合一」的信仰自勉,越過了那條鴻溝。除了汪政府以外,日據期間在中國大陸還存在著若干中文正史所謂「偽政權」,英文統稱為collaborationist regime 或者client regime,而此書中一般以「合作政權」稱之,但為了兼顧中文固有表達習慣,在提到RNG這一特定合作政權的時候,一般用「汪政權」或「汪政府」指稱,在汪精衛並非主角的情境下有時也用「改組(國民)政府」的提法。中國大陸以外的學者的基本共識,是汪政府的行動處於「合作與抵抗之間」;它既不是法西斯的,相比其他戰時政府而言也說不上特別殘暴。儘管如此,由於中國的二戰史敘事為「抵抗」所主導,汪政府破壞「統一戰線」的罪行相當於褻瀆民族國家的神聖。在中國大陸,汪精衛的名字不容置疑地成為「漢奸」的代名詞,也就是「漢民族的叛徒」——此詞具有強烈的漢族沙文主義色彩,但迄今為止中文尚無他詞能夠指稱對「中華民族」的背叛,儘管弔詭的是,「中華民族」恰是透過抗日戰爭才得以最終形塑的。直至今日,對汪精衛的學術研究難以展開,其相關檔案的利用受到限制(且近年來有管控益發嚴厲的趨勢),他在中華民國建設中曾經扮演的積極角色幾乎已經被人遺忘。「懲罰性遺忘」(damnatio memoriae)的結果是汪精衛的第二次死亡:關於他的記憶的湮滅。用拉里(Diana Lary)的話說,今天,汪精衛是國民黨領袖中唯一「依然徘徊在歷史晦暗邊緣」者。遺憾的是,把這位核心人物從民國史除名的結果,是我們民國史觀的扁平化和道德化。
也許是預見了身後的罵名,汪精衛在病榻上吩咐家人和從者不要整理發表他的言論文章,只希望自己的詩詞藁能夠得以出版、流傳後世。次年五月,亦即日本投降的三個月前,在詞人龍榆生主持下,汪主席遺訓編纂委員會依囑出版了完整定本《雙照樓詩詞藁》,在此前發表過的《小休集》和《掃葉集》(補充本)基礎上編入了〈三十年以後作〉一輯。儘管汪氏晚年的言論和文章常常折射出日本的戰爭宣傳,但讀其詩,同情的讀者卻不免得出這樣的印象,即汪精衛是一位富有「烈士情結」(葉嘉瑩語)的浪漫人物,不惜身名俱裂,來拯救生靈塗炭、民族危亡。這一抒情人格早已暗含在他一九○五年所取的筆名「精衛」裡。據《山海經.北山經》,炎帝之少女「女娃遊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于東海」。女娃故事所蘊含的創傷、復讎、堅忍和救贖的強烈情感使它在清末反滿志士間流行。他們以女娃之死暗喻滿清入關時的血腥屠殺;藉助神話敘事,他們的反抗因此具有了民族復讎的意味,訴諸於某種也許比民主、共和理念更容易直擊心靈的本能情感。汪精衛憑藉詩歌塑造了一個富含感情力量的犧牲型英雄人格。他的遺願因此有了雙重含義:他所期望的不僅是記憶,也是遺忘,亦即以他的「詩歌真實」(他對平生志業的自我理解的方式)被後世讀者所銘記,其餘惟求付諸歷史的流水。他的詩歌因此構成了某種「反記憶」(countermemory),藉此,他的抒情聲音向未來訴說著他最私密的主體性。這一細絮的聲音不斷對抗著正史對他的審判。
但我們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信賴作者的自我形象呢?詩歌畢竟不是實錄、不是日記,何況哪怕是後兩者也同樣帶有某種主觀性。詩歌這種堅持宣揚自己主觀性和闡釋多義性的文本,在歷史書寫中究竟應當占據怎樣的位置?詩歌真實與歷史真實之間是否能夠調和,或者至少共存?面對這些疑問,本書試圖達成一種如履薄冰的平衡。當詩人的自我形象與歷史的「蓋棺」判詞之間的鴻溝如此巨大之際,我們不免要重新審視兩種真實:詩歌的和歷史的。本書提出,我們要檢討的不僅是懲罰性史學,也是汪氏浪漫的文學形象。這個複雜的故事涉及詩歌、歷史和記憶三重維度,也服務於三重目的。首先,它把一位因為道德和意識形態偏見而被長期忽視的歷史人物重新置於舞臺的聚光燈下,從而補足民國政治和文學景觀的被遮蔽面。其次,透過方法論之間的對話,我想達成一種複雜精緻的闡釋學方法,既允許史學家們採用詩歌材料,又同時保持詩歌本身的模稜多義性和闡釋開放性。最後,本書結尾探討的是記憶實踐中的正義問題,勝利者對失敗者的義務,以及與過去和解、寬恕的可能性。概言之,汪精衛的抒情之詩向公眾展示了一個私密的聲音,在塑造他的政治身分和身後記憶的過程中都扮演了關鍵角色。論者因此必然需要兼顧詩歌的私密性和公共性、宣洩功能與表演功能。
在記憶學上,七、八十年的時間距離是關鍵的節點,因為這意味著對歷史事件有個人記憶的親歷者絕大多數已經離世或喪失表達能力,這些事件因此只有透過文化、教育、媒體等建制機構(institutions)才能成為我們歷史認知的一部分。因此也許並非巧合的是,汪氏逝世七十年後,又重新進入了公眾和學術界的視野。二○一二年香港天地圖書公司出版了汪夢川整理的《雙照樓詩詞藁》,二○一九年臺北時報出版文化公司出版了汪氏及其家族的多種手稿,而二○二一年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獲得汪氏後人捐贈的「汪精衛文件」。這也許意味著新一輪「記憶之爭」的開場。沒有了歷史見證者足以與正史抗衡的鮮活個人記憶,我們對歷史本身完整、中立的了解就尤為重要,捨此便無從探討記憶的正義。汪精衛的中文傳記雖有多種,但是基本上都是秉承懲罰性史觀寫就的,加之汪氏平生行跡遍布日歐,研究者對多語種資料採納不足,對其平生的重要章節便頗有遺漏。本書因此以一部汪精衛的深度傳記開場,這是一部用同情的批評距離討論汪精衛政治、文學和生平的學術傳記。我所利用的材料包括東亞、歐洲和北美的檔案史料、回憶錄、報刊雜誌、學術著作和親歷者的訪談。由於傳記要求敘事流暢,我在上篇不能充分探討諸如抒情詩歌真實性等闡釋學問題,也不能完整讀解用典豐富、脈絡複雜的某些詩歌作品。本書下篇因此分主題討論了「記憶詩學」的若干問題。我的讀法不是把詩歌提交歷史法庭、作為汪氏叛國案的審判證據,而是提出一種開放的闡釋策略,恢復這些詩歌的文學性,視之為一位高度複雜的抒情主體多聲部的複調表述。歷史和記憶因此在詩歌中統一。如果說歷史從來由勝利者書寫,而對失敗者最殘酷的懲罰就是遺忘,那麼詩歌則具備了反抗遺忘的力量。汪氏的案例也參與到全球脈絡下對二戰記憶文化的再檢討,尤其關涉到記憶的審查、正義以及寬恕、遺忘、和解等關鍵問題。
本書拒斥正邪、黑白、忠奸的簡單二元對立,這種道德觀在任何歷史條件下都難以充分描述鮮活複雜的現實,更遑論概括個人在異國占領的刺刀之下,時時刻刻必須做出的兩難選擇。本書結尾參考了戰後法國對戰時合作歷史重新審視、力求和解的困難過程,並希望能夠以微薄之力推動中國和華語文化界與自己慘淡歷史的真誠對話。書裡沒有英雄,也不樹立新的偶像。當汪精衛試圖透過詩歌為後世所銘記時,他似乎相信詩歌所展示的不完美的人性將最終超越戰爭、殺戮和審判獲得勝利。是否如此,此書的每位讀者都有權力做出(或懸擱)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