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只是肚子,後來變成手臂、手肘,再到腳。隨著痕癢程度增加,皮膚也開始染了紅,蔓延到脖子,最後是臉。所以,她不往家中住,暫時避開。一方面是因為怕日漸失控的脾氣會嚇壞兒女,另一方面又怕裝出笑臉的可信性都失去。衣服能夠蓋住的地方,她都可以戲一句「眼不見為淨」,然而口罩以外的額頭,會使別人流露詫異的神色,她清楚看見。
因此受不來。被人看見不夠得體的話,會丢臉,既丢自己的臉,也是丢丈夫的那一張,街坊鄰居的口亦如眼睛。
神奇地,在朋友家寄住的那幾天,母親身上的紅印慢慢減退,痕癢的感覺慢慢攤涼。因此,她才回家。她如此驚訝,皮膚好了一點之後,她的第一個想法是:回家,不過,只隨便買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