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上,我們一直有天才首出抑或受眾首出的歧異。天才首出的美學以天才藝術家生產「美」,「美」當然是由他們界定,因而他們自然擁有這方面的無上權威;受眾首出的美學則強調美學判斷由鑒賞者提供,所以「美」該由審美判斷保證。大家都講究品味和想像力(尼采和佛洛伊德之後則加上無意識),但天才美學還多出了創意或創造力的尊崇,所以一直在理念上主導著藝術文化界的意識形態。
一但考慮到天才問題,便來到那殘酷的事實認證——人人都可以(嘗試)做藝術家,但不是人人都是好的藝術家。創作的確有天份之分,賢愚之別。為了平權,我們必須接受平庸,以至有意無意混漫評鑒標準,弄得模糊難辨。當美醜高低不再能輕易判別,藝術評論便順理成章成為「畀面派對」或赤裸的權力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