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和香港警方在處理這次事件中,有一整套預定的方針。6.12當天,面對和平示威的市民,警方不由分說出動幾乎所有的暴力手段;7.1立法會衝擊,警方放空城設陷阱;元朗恐怖之夜,警方縱容黑社會暴打市民等等,你們作為一個有普通常識的警察,會不會覺得此中事有蹊蹺?警方高層的指揮,是不是與傳統的警察倫理相違背?到近日,你們隊伍中混入大陸武警,你們派人假冒示威者作臥底,你們近距離向示威者發射橡膠子彈,暴打沒有抵抗力的青年男女等等,這都遠遠超過香港警察應有的行為準則。這些事情的是非曲直,相信你們各自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