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全文追星】情感聯盟:偶像文化的議題

其他 | by  洛楓 | 2021-09-20

討論「偶像文化」必然牽涉兩個陣營:被崇拜的明星和追星的迷;前者是被慾望的對象,後者是投放個人認同的受眾,而橫臥兩者之間還有資本主義市場系統下的媒體運作。


1)超社交的互動


早期媒介研究常常對「粉絲文化」(fandom)帶有負面標籤,歸類為「病理學」(pathology)的一種,美國學者Joli Jenson曾經指出社會普遍存有偏見,將粉絲定性為癡迷的個體(obsessed individual)或狂熱的群眾(hysterical crowd),迷戀偶像是因為寂寞或發洩情緒,卻無視背後的社會成因與身份建構。事實上,明星文化跟資訊科技的發展與時並進,澳洲明星研究者Graeme Turner認為那是來自「文化失落」(cultural loss)的結果。西方自十九世紀末現代化的進程以來,率先遭受衝擊的是宗教沒落與家庭解體,而高度資本化的分工也造成社會疏離與人際關係的異化,昔日親密的鄰里情誼與信仰被電視、電影和流行音樂取替,年輕人經由銀幕的大眾偶像尋找自我的夢想與認同,形成新興的「超社交互動影響」(para-social interaction),隔著距離跟偶像接觸,同時連結一起追星的陌生人,組成歌迷團體(或後援會)。這些粉絲,游離於公眾與私人的領域之間,既通過大眾媒體的發放制式追蹤明星,同時建立個人私有的慾望和想像而獲得快感——這是相當吊詭的狀況,「明星偶像」屬於公眾資產,是大眾共同享有的人物(物化由此而來),但在共享之中包含非常強烈的「佔有」意圖,不容許競爭者的介入和爭奪,於是歷史上曾發生歌迷殺掉偶像的悲劇事件。然而另一方面,這些「私有」慾望也有集體的向度,演化而成固執的「排他性」,不容許背叛,同時排斥其他偶像明星的存在。然則,「受眾」是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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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星符號的流動

另一位澳洲文化研究學者David Marshall在《名人與權力》(Celebrity and Power)一書中,詳細分析明星與粉絲之間的流動關係。他指出「明星」的含義,第一層來自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的程式,那是不同群體如何借用明星產生社會意義,從明星身上抽取可供轉換的性格特質,並將這些特質理想化,再變成自身價值的認同與實踐。明星的形象、說話和行動,在不同場景代言了一套價值觀念和社會意願,主宰核心的就是情感力量(affective power),然後慢慢構成意識形態,帶動群眾追求自由和幻想的心理補償。第二層來自明星成為「符號」(sign)或「文本」(text)的轉化,一方面以此執行象徵意義,另一方面也開放閱讀和詮釋的界面,生出歧義和異見。明星作為符號,首先必須脫離作為人的物質存在,那是自我消失後融入文化建構的系統,是無數命名、比喻的修辭過程,受眾很少追問作為「真實的人」明星到底是甚麽,而是在意他/ 她們釋放出來的符號內容,例如純真、反叛、陰柔、陽剛、善良、正義等抽象意念,即使是「美」(所謂俊男美女),都是割裂開來的主觀凝視,像漂亮的大眼睛、性感的唇線、迷人的身體等等。符號的借喻代替了「真實」或作為「現實」,受眾不會深究中間經由媒體與市場刻意營造的策略。然而,符號之為符號,在於它的能動性與不確定,同時不斷變異,因而更加蔓延受眾的瘋魔,每個人都在爭奪話語權、都在解構最接近「真實/ 現實」的明星內涵,從而激化偶像文化四方八面的流播。在這樣認知的脈絡下,Marshall認為明星變成一種「超個體主義」(hyperindividualism)的存在,他/ 她既來自媒體的生產,卻又脫離媒體的再現,在群眾的接收與幻想中,自成不斷增生的物種!



3)粉絲的感受力


我比較在意Marshall討論的「情感力量」,這才是維繫個體與社群的同心圓,也是文化或政治失落後依賴的臂膀。美國搖滾歌迷學者Lawrence Grossberg的論述很精闢,首先,他指出迷戀披頭四或莎士比亞是價值同等的,沒有高低的層次分野,討論粉絲文化必須放下高雅與通俗的二元劃分,摒棄精英主義的有色眼鏡,才能以對等的態度彼此互見。所謂「受眾」(audience)不一定等同「消費者」(consumer),不是單一而均質的組合,而是混雜、多元而矛盾的群體,他/ 她們擅於運用文化資源,而不是單單消費商品,有時候連媒體的操控也很了然於心,一方面追星,一方面極力擺脫市場劃定的模式,建構自覺而充滿創意的挪用。高質的粉絲恆常地互動,曉得在不同處境生產或改變明星的效應,這些多重接收的界面包括影音的文本、經濟與種族的關係、表演者的形象、性別與友誼的社群連結、美學感受、語言與外相的風格、媒體的再現、意識形態的承諾等等。將以上所有元素歸結和統合是「粉絲的感受力」(sensibility of fandom),那是一種參與契約的行動,從中獲得快樂的滿足、打破成規的樂趣、宣洩情緒和淨化精神,得以逃避日常負面的狀況,並從他人(或他者)身上找到情感認同的力量。這些感官的刺激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透過意義的再生、經驗的共感和信念,再藉著現場吶喊、拍照、收藏物品、觀看表演等追星行動來付諸實行,Grossberg 稱之為「情感感染」(affect)!「Affect」作為名詞很難解說,它來自平庸的日常生活,不同於情緒(emotions)和「慾望」(desires),而是一種生命的感覺(the feeling of life)、一種集體情感的磁力共振,替經驗髹上色彩、音調和肌理,是凝聚粉絲共同體的黏結劑,讓他/ 她們組成「情感聯盟」(affective alliance):第一,互相觀照、彼此發現;第二,抵抗外來阻力,尋找掙扎求存的方式;第三,建立投放熱情的渠道和安身立命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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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在地的故事


縱觀西方學者的理論,可以找出幾個關鍵詞對應「後2019」的香港偶像文化,那就是「文化失落」、「明星符號」與「情緒聯盟」。2019年(或更早的2014)之後,香港承受一種「政治失落」(political loss),在普選無望的低谷裏,每天應對抗爭者入獄、反修例運動的毀傷和抗疫疲勞,「追星」變成另類的出路與情感寄託、心靈與精神失去支柱後的情感連結。當中至少有兩條線索可尋:第一條是由Viu TV帶出的男團Mirror與Error,象徵年輕世代的活力與青春、不依靠大台,隱約還包含黃色經濟圈的聯盟;另一條是韓星效應,當然「哈韓」風潮由來已久,迷戀的偶像也換了幾個世代,但依然源源不絕,尤其是韓劇近年在政治反諷、社會議題的劇種發展,有超前日劇的趨勢。身邊認識的朋友有這樣的事例:兩年前穿著高跟鞋的女子,下班後趕去機場參與抗爭,兩年後同樣穿著高跟鞋的她,卻在銅鑼灣追趕掛上姜濤廣告的電車;兩年前總是手機不離手的媽媽輩,午夜時份不停追看最新的抗爭或抓捕消息,兩年後她徹夜連結Netflix 追看韓星IU的音樂錄像與主演的韓劇。她們沒有放下對城市前景的關心,祗是層壓的憂鬱、憤怨和沮喪需要情感的換置,才能化解傷痛與絕望。在這樣的脈絡下,換一條追星的軌道,有時候是一個借屍還魂的方法,讓被打壓的希望能夠輪迴再生!


2.8.2021


引用書目:

Grossberg, Lawrence. “Is There a Fan in the House: The Affective Sensibility of Fandom.” David P. Marshall ed. The Celebrity Culture Reader. New York & London: Routledge, 2006. 581-590.

Jenson, Joli. “Fandom as Pathology: The Consequences of Characterization.” Lise A. Lewis ed. The Adoring Audience: Fan Culture and Popular Media.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4. 9-29.

Marshall, P. David. Celebrity and Power: Fame in Contemporary Culture. Minneapolis/Lobdon: U. of Minneapolis Press, 2006 fifth printing.

Turner, Graeme. Understanding Celebrit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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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楓

創作及評論人,曾獲中文文學雙年獎、香港書獎、藝術家年獎、城市當代舞蹈達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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