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頭一回覺察到男孩(Boy)與男人(Men)的分別,是來自母校校歌。那首譜自蘇格蘭民曲風格的曲調上,配着英文歌詞:“Though the days of boyhood speed away, never to return again; though this day will be the morrow’s past, yet are we tomorrow’s men.”
那時候英文不好,並不真懂歌詞的意思,許多同學應也一樣,只是把那些音節硬記下來,含糊地哼過去。直至畢業後,我才仔細理解了歌詞中的深意。我的母校是所男校,到了高中,很多同學已長得魁梧,比男老師還高大。就連發育稍遲的,也常在一個長假之後猛然抽高。然而,成年般的身軀雖早早到來,心性卻仍稚氣。大家依舊在學校裏做些幼稚的舉動,將那些本應散失在少年時代的趣味,通通搬到更廣闊的校園。後來我投身教學,才明白箇中緣由:原來異性的目光,能逼使他們自照。那個年紀,誰不在故作老成?只不過在男校裏,仍有廣闊的空間,讓童真肆意蕩漾。
我高中三年的班主任是位男老師,他身材高大,超過一米九。我們在背後稱他「光頭佬」,他總是恪守着某種規矩般,將一頭短髮剃出凜冽的青皮。儘管我比同齡人早熟,較早長高,除了訓示之話,我們再沒有再用言語進入對方內心那無形的圓。聽其他老師說,學校是特意安排他教我們班,主因是整頓紀律,認為他的氣場能壓制我們的行為問題。幾年相處下來,他的威嚴在我們無賴般的玩笑間漸漸消解,他也好像看到頑劣背後的純粹,我們慢慢能聆聽到彼此的話。可不知為何,他身上總帶着某種難以言說的沉鬱,令人難以親近。
那幾年Facebook剛興起,我們很快便找到了他的帳户,紛紛發送好友邀請。他的頁面上貼文不斷,有時談教學,有時論時事,更多是關於曼聯與英超的賽事。每當他發表這些文縐縐的帖子,底下總有幾位朋友以調侃的語氣,稱其為「養分」。光頭佬不時回應,彼此揶揄,我們因而推測,這些應是他教學圈外的友人。那時,尚無如今日這般嚴格的界限,來規訓師生於網絡世界的交集。我隱約感覺,他有兩副面孔穿梭其間:一是Facebook上的詼諧自在,另一是則在課室裏的古板與威儀
記得有一回,我與數學老師在課堂上起了爭執。課後,她直接致電我家長,不僅將事件添油加醋,更指我這半年來表現退步許多。當夜,我滿腹委屈與不忿,便在班級的Facebook群組裏,打下長長一段文字,半是控訴,半是傾吐。同學都未有留下安慰的言辭,只勸我不必理會,隨後便一同數落起數學老師的種種不是。一會過後,光頭佬也留言了,只回了一段套語,具體內容我已記不真切,大意是教人感謝傷害,因它成就磨礪。那時年少,對這般說教倍感疏離,只覺是陳腔濫調;年歲漸長後方才體悟,那種恰到好處的距離,介入但點到為止,正是他獨特而含蓄的關懷。
他教中文,畢業於浸大中文系。課堂間,能感覺到他對中文的熱愛。教寫作時,他常批評我們文句不通,並分享自己大學選修寫作課的經歷——第一篇作文作業,朱少璋老師將他的文章評為不合格,並用一課跟他們討論作品。他後來去圖書館找來董橋的作品,逐本逐本地讀散文,慢慢修正筆法,終獲朱老師稱讚。他常鼓勵我們多讀好的文學作品,對寫作的幫助遠勝機械操練。他常說,高中時若能讀懂梁實秋的《雅舍小品》,就不愁寫不出好文章。
然而,或許因共情能力的發展差異,中學階段的男生,對語文能力發展相較遲緩。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每年文憑試的考評報告中,女生的語文科成績一向較為突出。我們在那個年紀,好像都很難觸摸到文字背後的情感。他的語文教學熱忱,似乎也在年復一年稀薄的回饋中,一點點消磨。
或許是半個世紀的時代阻隔,語言習慣已然變遷。當時我確實買了《雅舍小品》,卻讀不懂。只見梁實秋對生活的思考,卻感受不到其中的情緒,只覺得他置身生活以外,姿態抽離。
曾有人討論,男女作家的文字質地不同,尤其是情感表達。有讀友說過我的作品情感克制,我想,大概是成長環境使然,與一群男生一同長大,習慣把柔軟的情感藏到背後,以剛強的姿態彼此相對。事實上,我有時害怕將那些纖細的情感說出口,而文字,則成了安妥情感的迴旋之處。
從事前線教育工作,情感的交流幾乎無可避免。可我始終不擅表達。學生或許覺得我吝於言語,但我實在無法像那些溫柔的老師那樣,說出輕軟的話。相較於直接的情感互動,我更習慣給予他們不經意的注視。儘管動作細微,但我察覺他們的神態是欣喜的。其實我也分不清,我們之間是否真有共通的語言,又或者,他們始終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某種隔閡。
後來我意識到,這種隔閡,彷彿便是課文中那些老父親的影子。中學中文課程裏,不少作品描寫與父親的相處。那些父親形象多半抽離,總是保持相似的姿態,在遠處沉默觀望。
有一回,我為學生簽文件,發現沒帶筆,便隨口向一位學生借。他是位男生,平時比較多言,喜歡跟同學開玩笑,但對着師長,就相對寡言。那是支沒有牌子的鋼筆,銀亮表面,寫起來順手。問他在哪買的,他說忘了,只記得好像在深圳書城,約三十元。某天,他說筆舊了,生了鏽,要送給我。我於是買了一套塗改帶回送他。隔天,他買了一支全新的同款筆給我。遞來時只說了一句:「這是上次提到那一支。」便轉身離開。我也未多說什麼。
之後,我倆都再未提起這件事。但我知道,他應該看見了我將紅色墨水注滿筆囊,在課堂偷來的時間,靜靜打開學生作業,用那支筆批改。紅色的墨跡劃過紙面,像一條條細小的血管,將未曾宣之於口、沒有聲音的字字句句,靜默地注入木質的肌理。我希望他能看見,也希望他們看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