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按:標題由編輯部擬定
根據德國哲學家伽達默爾(Gadamer)的觀點,藝術是一種事件(event),是一場遊戲或表演(play)。他的詮釋學與傳統美學不同,認為藝術並非被動的客體,觀眾也並非單純的主體,而是主動參與藝術行動的一部分。藝術的價值在於參與,觀眾必須投入其中,通過這樣的參與,編劇、演員與觀眾便能共同進入一種「存在」的體驗。伽達默爾指出,藝術是一種通往真理的方法,但它與科學的途徑截然不同。藝術超越了特定的時空,每次當作品被重現時,都能帶來全新的感知與經驗,就如每次重溫經典電影,都像是一場嶄新的遭遇。
除此之外,藝術與社會及現實的脈絡密不可分,它作為生活的一部分,影響著我們的思想與感受。然而,觀眾應該如何參與其中?雖然他們既不是導演也不是演員,自然無法深入影片的創作過程,但可以通過專注與解讀,在沉浸中探索內在的真理。唯有透過觀影過後的反思與體察,才能從藝術中獲得面向真理的啟迪。
以奧地利電影《劫匪》為例,這部電影改編自真實事件,講述了一名身兼馬拉松冠軍和銀行劫匪的男子同時過著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影片以陰暗而冷峻的氛圍呈現現代西歐城市的冰冷氣息,展現了一個井然有序卻刻板壓抑的社會。影片的主角在服刑後被釋放,不久便重操舊業。他熱愛馬拉松運動,並且還曾贏得全國比賽冠軍。然而,他對社會所期待的「正當職業」毫無興趣。這使得他的生活目的顯得與眾不同,他搶劫銀行似乎並非為了追逐物質利益,因為他並未用搶劫所得改善生活條件或追求奢侈享受。
主角內心深處的不滿,來源於社會對於他的否定和誤解。在世俗評價中,跑步只是興趣或運動,而非能成為謀生手段的技能。主角試圖證明跑步的價值,因此每次用腳力擺脫警察追捕時,都像是在展示自己的信念——跑步本身具有價值。然而在觀看影片時,或許有些觀眾會對主角寄予某種同情感,因為他的困境似乎源於個體命運和社會結構之間深層次的不協調。然而,他殺害獄警的一幕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接受範疇。特別是那名監管人員並未表現出任何殘酷或強硬態度,有些觀眾或認為此舉不必要且殘忍,但另一些觀眾可能會解讀為主角長期壓抑情緒積累到極點後的激烈釋放。
此外,主角與女友之間的關係也充滿張力。他愛她,但始終無法完全向她敞開心扉。當他的秘密被揭穿後,主角選擇離開。他已經預見自己無法滿足女友期待,也清楚犯罪行為將使彼此疏離。但女友的想法明顯不同於大多數社會中的價值觀,她並未要求他一定要過上循規蹈矩的生活,而底線是她堅決反對他的犯罪行徑。某種程度上說,他確實欺騙了她,也讓她失去了信任。在劇情發展中,她甚至設計讓警方逮捕主角。至於這麼做是否出於維護正義抑或私心報復,就有待觀眾自行評判了。
與一般運動員的追求不同,這位主角的人生真正目標並非贏得比賽或收穫獎牌。我們可以發現,即便站上冠軍的位置,他依然不表現出任何興奮或喜悅。他所真正享受的,是奔跑本身的過程。他所熱愛的是奔跑,而不是為了比賽的勝利而奔跑。在某個片段中,長鏡頭捕捉了他為躲避警察而不斷奔逃的場景。到了故事的結尾,他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駕車行駛了一段漫長的旅程。觀眾可以從中解讀出這樣的訊息:人生不是為了抵達某個明確的目標而奔跑,而是持續地逃離某些無法面對的事物。我們之所以奔跑,或許並非追求成功,而是試圖擺脫失敗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