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瞭亂,早前看了大館的「神話製造者——光.合作用III」兩次仍未回過神來。展覽被稱為香港首個大型並獲得公眾關注、展示LGBTQ+面向的藝術展。展覽展出過百件作品,包括60多位藝術家,充滿整整三層空間。跟不少朋友談及此展,很多人覺得很難討論,包括議題及策展方法,惟肯定其重要的文化價值。回想展覽處理「酷兒」跟每個人的距離,有好的嘗試,亦有不足。
展示「酷兒」 /「小眾」的敏銳度
首先,LGBTQ+以至性別政治本身就是一個不易討論的主題。它牽涉到個人經驗與群體的權力問題,牽涉很多的字詞理解。驕陽基金會2017年首次在台北當代藝術館首次協辦「光.合作用—亞洲當代藝術同志議題展」,可謂系列展覽的第一站,就用上「同志」一字,並與其英文簡介中的LGBTQ互換。然而,在香港站展覽就用上「酷兒」一字來指涉LGBTQ+群體。「酷兒」(queers)泛指不以傳統主流性向、性別認同為定義的人。Queer一字原本可解為奇怪(strange / odd),原意帶有眨意的稱呼曾被質疑。然而,近年性別小眾至學術方面亦一直嘗試新定義(reclaim)至詮䆁Queer一字,以正面、慶祝的意味,展示活出性別多元之可能。Queer一字比起Gay的定義亦更為寬闊、包容,跟進入展覽的公眾有更多溝通可能。這些字眼通通都有歷史「進程」。在性別知識方面,常常都不易拿捏,到底每次要闡述多少?藝術館這個場域之中,策展語/簡介又要講多少,如何講?大家才可以有一些較aligned的討論?
每一次展示,都是一種溝通的可能。大館的觀眾群很廣,因此在寫這段文字時,溝通可能的對象分為「公眾」,以及LGBTQ+或對性別性向有質疑的人(Q也亦被認知為questioning)。讓我先說說後者。當一個藝術館點出「這些是酷兒藝術」、「這是酷兒藝術家」,作品自然對LGBTQ+群體有某種再現(representations)。由於展覽的議題性很重,即使很多參與藝術家亦是LGBTQ+社群,我好奇策展團隊在準備過程中,有否及如何接收香港其他LGBTQ+的意見,事前進行訪問調查等,惟現在未能考究。這也是不少博物館在面向社會弱勢群體時常用的方法,一方面提高參考度及尊重對方的敘述方式,同時有更多第一身看法以供參考,避免展出方式獵奇性過高而加深標籤。
細看三章策展方式
展覽用了三章展示LGBTQ+群體的面貌,努力地疏理LGBTQ+的歷史問題,提出多元性、可能性等。第一章點出以酷兒神話挑戰由古至今異性戀教化為重的敘事,作品不少敲問宗教、文化習俗的性別權威。第二章直接說到政治(法律)及其所加深的文化及身體暴力,反映社會歧視之下LGBTQ+的受壓處境。第三章望展望未來,或者是想讓大家從Queerness中學習。先讚一讚策展團隊在展場的設置,嘗試提供線索及配合主題,讓觀眾在遊走時打開想像。而以下是引起我的詮釋,當然大家也可以有不同說法。
第一章:舞台大幕擺
第一章「酷兒神話:台上和台下的神話」在展廳加入如舞台的大幕擺,一方面間開展品,另一方面聯繫至性別角色是後天學習而來的論述,被理解為規範教化之下的一種演出(Performance)。
第二章:前後台的比喻
第二章更為有趣,場地設置,為前、後台之分。進去是個老正的長方空間,即是前台,再進去才可達到外圍的迴廊,亦即是後台。在後台迴廊,觀眾可以中間隔著圍板的支架、結構,即是它本應不是供人看到的,營造了一個幽閉的空間,亦暗喻LGBTQ+群體面對主流壓力的情況。
第一,它強調了「個體即政治」,「政治即個體」的意味。壓迫來自是什麼?個人身體的外型、表達、性受到三種暴力的壓制,包括文化暴力、政治暴力及直接暴力。壓迫的管控來自法律上的有罪,來自文化判定什麼「見得光」與「不見得光」,對柔軟的身體及性進行控制及塑造。
引人深思的是,部分作品亦涉及更廣的身份認同問題,包括種族主義、地緣政治、人權自由等。喜歡中間放了傅丹的雕塑《我們的人民》(2011-2013),作品按照美國自由女神像1:1的其中一部分複製而成,將性/別群體議題重返至「人」的命題。前後台的作品讓想像擴展至每一個人--我們如何/有份建構暴力?我們想要一個如何的社會?為此,我們要做什麼?
第二點,廳內的布置及作品均強調「偷窺」的感覺。部分作品帶出了同志群體獵豔的世界,帶出「禁戀」的歷史原因。當中香港藝術家廖家明的《你知道鳥在哪裡嗎?》(2022),探索九龍公園作為獵豔及慾望場所,其影像無人,卻以朦朧蕩的水、煙花、氛圍來表達。而楊沛鏗的《公園看更(世界正焚毀)》(2018)把招牌植物放在照片前,擋著圖像,觀者不得不左「目及」右「目及」,讓人成為了偷窺者。場內不少作品亦令人想到社會大眾對LGBTQ+群體的偷窺欲望,充滿獵奇式的報導(還記得張國榮與唐鶴德的拖手照片)或討論方式,觸及誰人想看又不想看到性別小眾,性別小眾被如何被看到等等思考。然後,展覽把電檢處的評定影片級別證明書,直接貼在作品旁邊。一般來說,只需列明什麼級別就可以,貼出整張證明是行政需要,還是刻意的?無論如何,它也再次帶出了制度對身體及表達的管控,暴力、不安、不雅都有一方權力在定義。
第三章:展露還是隱身?黑的未來
最後一章的主題是「酷兒未來:去物質化、轉化發新語態」。說到未來,你會想到希望、生命力、繽紛。有別於平實的進路,策展人在此大膽地提出一個註釋——一個全黑的世界。策展文字解釋,以黑暗暗示一切,「展廳變暗,身體從視線中消失,藉此開闢了新意義和新視野的各種可能」,不再被物理的固有框架所限。王水的作品以人體組織(tissue)為意念,以即場感應互方式,化為屏幕上的光影,顯示無性別定義的物質美態,另外與莊偉及宋祖承作品亦呼應著物體重生之主題。加上,展場幾乎尾段更展示性別小眾的舞廳及派對文化,並置群體的歷史因素,在隱身處發出光芒。如此黑暗、冰冷不像主流認為有「願景」的設置,反映了所謂小眾被「設置」於邊緣,但在混沌之中,才是人探索自己的有利空間。
策展當然有其想表達的一套想法,同不同意交給大家。我想提出的質問是,1)首先,展場中有沒有足夠提示、連接的空間,讓觀眾去感受「黑中的可能性」的訊息。除了章節簡介就沒有其他,我好奇大眾如何接收如此有知識背景、歷史進路的訊息。加上,廳中的作品本身不易消化。
行展覽那時,剛遇上一個叔叔和小孩。叔說:「話你認唔認得?係個鬚刨嚟。屋企都有。」孩子:「係喎,有好多款。」叔又說:「做咩要擺到咁恐怖。」當時我很想插話「可能正正是藝術家想帶出的意念呢」。作品就是散發著一種「護理」的暴力。以意思來看,這些有關身體的管控,它好應該被置於第二章展場內。作品簡介亦帶出了它對性別表達與消費主義的批判,令我左思右想,此作主要力量在於批判,但第三章應是超越壓迫與受壓的話語,主講「未來」的可能。現在的組成帶來了很大不解。
作品太多 不夠接收空間
作為總結,如果你問我這個展覽有否做成獵奇?獵奇是由切入點及比例做成的,展示比重、敘事角度、布置等影響營造的觀感。場內敘述嘗試呈現LGBTQ+的不同面向。然而,作品太多的確有反效果的疑慮。作品數量太多了,明白展方希望展出亞洲優秀的酷兒藝術,可是,不只是數量吃不消,亦連繫到全文提出「再現」及與觀眾溝通的問題。
場內亦不乏展示身體、赤裸、性慾、性器官的作品,上文就提及LGBTQ+群體反映了社會對個體身體、性的壓迫,作品涉及這些元素也是很尋常的。場內亦有些作品比較可愛玩味,有些比較含蓄。可是,觀眾一次過要接收很多作品,到底有沒有空間接收作品的脈絡?有沒時間消化?如果走馬看花,視覺衝擊的作品多數令人留下印象。看罷展覽,不少作品都很優秀,但我感到作品與觀眾之間,沒有足夠的空間,讓溝通、共感好好發生。尤其所謂弱勢群體的展出過程,一方面要表達「異」,即是某群體的獨特性,另一方面其實很需要足夠空間,成為連繫的設置,讓人去接通、理解及感受,求當中的「同」。需要的是專注、投入、感受,盡量不分神,才能讓人明白自己跟酷兒的「距離」,其實比以為的近吧。
策展團隊要理順如此多作品,顯然不容易。展覽也始終是一次別具文化意義、藝術價值展示。相對酷兒的「神話」,我認為展覽一貫的名字「光合作用」更為親近,意念合適。「神話」由古至今是用來團結群體、建立身份及成為教化指引,它亦衍生膜拜的行為。神話好像太遙遠,人性醜的美的,總在微不足道的日常中可見。就像光合作用,無論是什麼植物,它都需要切實地,每天每刻為它的生命而釋放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