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度年華.廿八】黃碧雲:也有幻滅,也有和解

廿八 | by  虛詞編輯部 | 2018-11-18


1989年,黃碧雲,28歲。


香港小說家黃碧雲,1961年生於香港,著有小說及散文近二十種,包括《溫柔與暴烈》、《我們如此很好》、《烈女圖》、《無愛紀》、《烈佬傳》、《微喜重行》、《盧麒之死》等,擁有相當堅固的讀者群,並被稱為「香港最後一個偶像級作家」。黃碧雲寫作多年,一直拒絕將舊作再版,也不肯出版大陸版,以至於翻版汜濫。1987年,她剛出版了第一本書《揚眉女子》,博益出版,現已被炒到天價。黃碧雲的首本個人小說集《其後》出版於1994年,都是她28歲亦即1989年之後的事。


失敗與私己

黃碧雲童年時讀天主教會學校,或者便像《微喜重行》小說開首場景的那樣,規律而虔誠,這大概影響了她書寫的工作模式。黃碧雲於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系畢業,在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獲犯罪學碩士,為合格執業律師,曾任新聞記者(包括《中報》、《新報》等)。當記者的日子,對黃碧雲來說相當重要,後來她聲稱那時「每天都想著番工」;但在李國威、張煥聘所做的訪談〈飄泊的年代〉(《博益月刊》,1989年8月1日)中,28歲的她表露了對工作的不滿與焦躁——1989年,黃碧雲是商業電台的記者——稱感到自己「很失敗,做不到有影響力的事」。她心目中「有影響力」的文章與作者,是能觸發起廣泛公眾討論,如一些外國的專欄作家文章因為國際媒體轉載,甚至真能引發社會、政制方面的變化。而在一九八九年的大時代,身為記者的黃碧雲,在天安門採訪回來,因為感覺到個人拆解歷史事件結構的理性追求,敵不過鎮壓的事實而結果什麼都做不了,而將自己評價為「很失敗」。黃碧雲經常對自己要求很高。


現場採訪八九天安門也許是青年黃碧雲工作生涯的一個里程碑。不過在〈紀錄事件:佔領天安門〉(下稱〈佔領〉,《博益月刊》,1989年7月1日)中,黃碧雲寫下的許多是負面感受,如天安門廣場上的尿臊味、學生領袖出現貪污跡象、美好人們的失蹤等等,坦率地說在鎮壓前「天安門的一切愈來愈像鬧劇」。而作為歷史現場見證者,黃碧雲流露出對「歷史」的深刻執著與思考,這思考並是以非常個人「私己」的方式出現的:


「我們都以不同方式去尋求歷史的肯定,中國尤其難以拒絕歷史的誘惑。但歷史如此沉重,沉重得令人難以負荷。在革命的高溫裡,我只反動地渴望有平靜的生活。」


〈佔領〉中寫及的「私己」衝動,人們不難在此文中讀到一些張愛玲的影子,例如在白色恐怖彌漫的緊張時刻,仍偷得半小時去王府井買皮大衣、絲繡睡裙,便堪與〈燼餘錄〉中張愛玲和炎櫻走幾里路入城吃冰淇淋的事比擬。當六月四日坦克經過酒店外,黃碧雲甚至描寫出自己臉抵著牆、一個很白流蘇的姿態,有類《傾城之戀》的自白:

「就只剩下這一些,其它的我都無能為力。天安門著火了。成千上萬的人流了血。而我渾身打顫,不能遏止。過往的平靜的美麗的優裕的聰明的生活,就打碎了。痛苦偉大的將來,就在火光中誕生麼?」


還有形容戴晴時說,「她的思想,明晰如刀。如今我見著好的事物,亦不驚喜,只覺原應如是。她冷靜、明晰、決絕清亮。」中間一句頗有胡蘭成的語氣。或者超越了對張愛玲「暗藏的迷戀」(黃念欣語)之層次;親身經歷八九屠城,災難、恐懼與創傷,黃碧雲是以文學閱讀的養份,支撐著整個「私己」自我的敘述。至於後來,批評張愛玲人文素養成份不高,應亦包含黃對自己的要求。


歷史與幻滅

儘管私己在歷史面前顯得弱小,但28歲的黃碧雲無法不直面歷史的拷問:「歷史不分巨細,我們都在其中」,因此難以消化理解;但同時黃亦無法不去追求在歷史的輪迴中尋找規律與超脫的可能:「六四並非一個歷史的偶然事件。它的總方向是明確的:不斷的群眾運動(總帶點非理性的成分)及其鎮壓。歷史事件驚人地重複。我們必須對重複作最深刻的破壞與反省。」


六四事件之後,黃碧雲出現了極深的幻滅創傷,與對深刻的極端追求,這成為她日後寫作的核心糾結與關注之一。2018年《盧麒之死》出版,黃碧雲接受鄭政恒訪問時說:「追求與幻滅兩種力量交纏,社會運動是人的追求和提升,但愈提升,幻滅感也愈大。」「我看到的,是人的出賣、人的軟弱,人只想回到所謂正常的生活,而生活充滿幻滅、漂浮的感覺。」(〈香港還有故事未說完〉,明報)可見黃仍在八九民運後的思考軌跡上。六四事件二十九年後,黃碧雲在《盧麒之死》中說出「我們從歷史沒有學會什麼」——有人會遙遙想念,那說「必須對(歷史的)重複作最深刻的破壞與反省」的銳氣。



群眾與信任

歷史是以「群眾運動」的面目撞擊黃碧雲的,面對天真又善良的北京群眾,黃碧雲批評自己「怯懦」:「北京巿民如此勇敢而你又如此怯懦,又不見得誰的生命比誰的寶貴些。我無法思想亦無法工作,只是神經如此尖如此細,小刀一般刺痛我每一寸皮膚。」「歷史事件在我們眼前發生(北京失火了)。我們卻怯懦得無能為力。」但這怯懦的私己,當時曾是黃碧雲唯一可以依靠的事物,她連打個電話報平安都無人可找。


面對高貴情操而造成的巨大創傷、及面對歷史時刻的無力感,回到香港之後則變成對於香港群眾運動的失望,以致造成極大的幻滅。黃碧雲在1989年《博益月刊》八月號的〈狂熱之後〉,狠批香港支援北京民主運動只著力感染與煽情,缺乏理性基礎,「光是憤怒並不給予群眾行動的方向」,白白浪費了教育及帶領群眾的機會,只是喜氣洋洋地遊行集會八小時;而群眾亦呈潰散狀,集會逐漸人少,態度馬虎及無奈,無心叫口號,並作鳥獸散;運動部分轉向為「要求英國給予香港人居港權」,是在同胞屍骨未寒之際就忘情自保。黃碧雲直指支援運動已失敗。


當時,黃碧雲肯定的是在運動中個人的覺醒、認識到必須參與政治、自我管理。她認為群眾不再狂熱,是一種進步與學習。「因為政治不是狂熱幼稚病,它是公民生活的一部分。」(〈狂熱之後〉)相反,「群眾」是要被揚棄的:「一場民主運動裡,群眾開始退下舞台。他們已經完成他們的歷史使命——巨大的團結已經不可能。」或者由此可見,黃碧雲是一個人主義者,她信任的是個人(不論精英、庶民),而群眾似乎僅是集結來達到政治目標的手段。在寫及2014佔領運動的〈陰天,間或有陽光〉中,黃碧雲說:「權力、貪婪、暴烈,從來不會離開人,也即是群眾。自稱理想主義者最大的罪行,是不願意認識自己。我們從不理想,不可能完美。」在此,關注理想主義群眾運動,而又不能信任群眾的黃碧雲,或者無法不一再經歷理想的幻滅——她便以此幻滅為創作的底色。過往這種幻滅的自傷色彩曾受到批評,但在2018年傘後創傷的氛圍中,則受到不少文藝青年的擁戴。


傷害與和解

1989四月,當民運山雨未來,在報章上曾有鍾玲玲和黃碧雲的公開信來往。首先是署名「阿灰」的鍾玲玲在明報專欄中寫了三封〈致黃碧雲書〉,三文均篇幅短小(並是鍾一貫重複述說的風格),提及黃碧雲「數落」她,對她造成傷害,文中多處提及「傷害」,並說「儘管我們素未謀面在人生的道路上既接近也相遠,你眼中的我一無是處但我心中的你卻光可鑒人,你的光芒也曾觸痛了我但請求你不要像傷害我一樣地傷害自己。」並指「我和你之間有著某種難以歸類的關係與無以名狀的情感」。


黃碧雲幾乎是馬上回信的,〈雖然你傷害我,我仍一無所懼〉。到底她說過鍾玲玲什麼?似乎不得而知,但黃在文中提及自己曾經「不喜歡瑣碎」,而又坦承當時「我年輕,我性格飛揚」,似有悔悟。黃多次以「委婉」形容鍾玲玲的文字,「如此深刻如此痛」則有時指鍾,有時自指。黃在文中三度寫「我從不認識你」,但態度卻在重複中轉變,有自承不是、不知者不罪、以至開始認識的親近味道。黃表示無意傷害,同時互相勉勵:「我們面對生命,必須一無所懼。不要奢言傷害,因為對於存在,你別無選擇。」重複中有對立與互融,此亦前所未見的兩位女作家公開信對應。後來兩位作家如何變成好友,此處無法詳述;但生命傷害有時,和解有時,小小的驚險轉折,或者是彌足珍貴的情感教育。


1989年,黃碧雲,28歲。距離她離開香港到西班牙,還有11年。



黃碧雲:〈紀錄事件:佔領天安門〉,《博益月刊》,1989年7月1日

黃碧雲:〈狂熱之後〉,《博益月刊》,1989年8月1日

李國威、張煥聘:〈飄泊的年代——專訪黃碧雲〉,《博益月刊》,1989年8月1日

1989年鍾玲玲與黃碧雲給對方的公開信,豆瓣網,陳進權先生提供

(嗚謝:Aaron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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