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劉以鬯的陌生人】憤怒的賣文者劉以鬯

其他 | by  陳滅 | 2018-08-10

劉以鬯畢生從事編輯和寫作,從上海時期的懷正文化社到香港時期的《香港時報》、《快報》、《星島晚報》、《香港文學》,從《私戀》、《藍色星期六》到《酒徒》、《對倒》,編輯和寫作既是工作,也是志業;而與工作伴隨的,是技藝,更是龐大環境的索求,劉以鬯看穿當中的矛盾不是他個人的矛盾,而是整個作家社群以至時代的矛盾。本來,他可以像大部份人一樣,將工作與個人喜好分割,為謀生計而關閉內在的自己,但一種作為生命情調的文學真實,深入骨髓至無可分割,他終於看穿在香港寫作的真正意義,為那扭曲的志業,也為整個深陷矛盾的作家社群,寫出《酒徒》、〈副刊編輯的白日夢〉這樣極端憤怒且近乎絕望的作品。


五、六十年代是劉以鬯在報紙雜誌發表連載小說的全盛期,曾長期每天寫七、八篇連載小說,據他自己所說,大部份是「娛樂他人」的作品,只有少數如《酒徒》、《對倒》等等是「娛樂自己」之作,一方面因為能刊登認真而高水平作品的刊物不多,而一般報刊為吸引讀者、順應大眾口味,只願刊登較通俗、具消閒性質的文字,這其實也是當年大批作家或稱為「賣文者」的處境,劉以鬯在《劉以鬯卷.自序》指出:「如果多數讀者喜歡公式化的流行小說,賣文者就要寫這一類的小說。如果報館老闆娘要賣文者將她在外地的生活經歷寫成小說,賣文者就要將她的經驗寫成小說。如果報館老闆規定小說不可分段,賣文者就要寫不分段的小說……如果三毫子小說出版人要求賣文者在小說中加插政治宣傳,賣文者就要在小說中將出版人的政治觀點作為自己的觀點。如果副刊編輯要賣文者在三日之內將正在連載的小說結束,賣文者就要在三日之內結束正在連載的小說……」以上一段細膩而暗帶嘲諷以至憤怒的文字,如實道出五、六十年代香港「賣文者」那不由自主的處境,更在帶點「趣味」的敍述方式上凸顯事件的荒謬,表達了一種「平靜」的憤怒:為種種市場、趣味、權力和制度所支配的賣文者,沒有自主也沒有尊嚴,為生計緣故,作家成為賣文者不只意味著靠稿費為生,賣文其實也是出賣自己的靈魂,他們都不由自主地,寫自己不願又不得不生產的文字。


五十年代初,劉以鬯在報紙發表〈愛的測驗〉、〈馬場奇遇〉、〈電車站上的女人〉、〈夕陽〉等等奇情小說,透過結局出人意表的安排,營造一種驚奇後的趣味,這「趣味」就是寫作該批小說的全部目的,就是因為提供了給讀者容易消費的趣味,才為賣文者換取可持續的稿費。這批作品有部份收錄在小說集《天堂與地獄》,更大部份沒有收錄在任何文集,例如六十年代刊於《成報》和《快報》的小說連載〈留園〉、〈愛惘〉、〈風燈〉和〈之字型的愛情〉等等,寫這些作品不必思考太多,但必須「有趣」,而且量多才夠維持生計,此所以他在〈劉以鬯自傳〉提到:「在香港賣文,必須寫得多,竭盡心力寫成的作品反而不易換得稿費」,他看穿賣文工作的性質,在一點自嘲的語調中,仍按捺不住憤怒,又如《酒徒》新版前記提到:「我寫連載小說,目的只在換取稿費。既已換過稿費,這些小說就變成垃圾了。」


也許某天,終於達到了憤怒的盡頭、崩潰的臨界,劉以鬯勉力在連串正常工作的夾縫中,寫出了〈副刊編輯的白日夢〉、《酒徒》等作品,呈現他真實的內在。〈副刊編輯的白日夢〉和《酒徒》中的主人公為了工作和經濟問題,擺盪在他所厭倦的通俗文字與理想中的文學創作之間,無法不作出妥協和犧牲,既自責、自嘲、變得憤世嫉俗,卻仍心存希冀,未肯忘盡理想,由此而道盡一代文化人的掙扎,成就一種有關在香港寫作的文學。王家衛電影《2046 》中由梁朝偉飾演的作家角色,取材自《酒徒》的主人公,電影中的角色生產為滿足讀者趣味而寫的通俗小說,卻把那趣味與自我的內在輕易分割;然而現實生活中的五、六十年代香港作家實具有更多創痛的、即使金馬獎最佳演員也難以演出的掙扎。


除了道盡賣文者的處境,《酒徒》也是一篇力求創新的小說,那醉醒循環,夢幻、現實與回憶交錯的意識流敍事結構、 開篇首句即為「生鏽的感情又逢落雨天,思想在煙圈裡捉迷藏」這樣的詩化語言,在六十年代報刊大量公式化的言情、軟性文藝之間,顯得格外矚目。小說的敍事者酒醉時回憶抗戰生活、評論三十年代現代派文學的得失,醒時面對詭譎的香港現實,酒精成了他的避難所,並寫作更多但求換取較高稿費的媚俗、情色文字;後來一位青年文友麥荷門重燃他的文學理想,不單大談中國現代文學,更合辦文學雜誌《前衛文學》,可惜其間與麥荷門較保守的文學觀念發生衝突,最後拆夥收場,理想幻滅,他再陷入酒精夢幻,不能自拔。


《酒徒》不單寫出一個來自中國大陸的南來文化人的掙扎,更透過主人公的敍述,引入有關三十年代中國現代派文學的思考,以西方現代小說和中國具成就的作家如沈從文、魯迅、端木蕻良、蕭紅以至穆時英為楷模,定下一個較高標準而且超越黨派框架的現代文學觀,延續著一種在一九四九年十月新中國成立以後至改革開放之前,在中國內地被禁止的論調。這其實也同樣是劉以鬯那一代從大陸來港作家的文化貢獻,在大眾讀者對中國新文學的認識仍停留在中學語文課本裡的朱自清、冰心、徐志摩等等較早期作家,而大學中文系仍未設立「現代文學」科目之時代裡,劉以鬯那一代南來作家,成了延續五四新文學以至三、四十年代現代派文學傳統的傳薪者。


由此可見「憤怒」對於抗衡文化的動力,《酒徒》的憤怒絕非一種個人情緒發洩,而是基於對志業的真誠、對文學獨立價值的堅執。在《酒徒》以外,還有一九六三年的〈過去的日子〉,小說敍事者本對新環境懷有期望,但因與朋友聚會談及的香港現實而感到失落,不單過去人事如煙,最難接受原是價值觀的斷裂:「在香港,有價值的文章是沒有價格的;有價格的文章多數沒有價值」,這句子,可說與侶倫《窮巷》中的「在香港,凡是應該走在社會前頭的東西都走在社會後面;應該領導群眾的東西都變成追隨群眾的東西」,共同以倒置式的「正反修辭」,一同成為本人所理解的「香港文學的憤怒史」上的名句。


我常想,《酒徒》如果在二千年代編寫續集,《酒徒》中的角色老劉、麥荷門俱垂垂老矣,酒已不能多喝,惟不同年代都有對文學堅執的人,從各種工作現實的夾縫中擠壓出無可割斷的文學,關鍵是識見,但也需要一點觸發意念的媒介,也許酒會是其中一種,會否有這樣一天,我可與老劉、麥荷門共聽說不太喝酒的劉以鬯舉杯:忘形到爾汝,痛飲真吾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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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滅

詩人,作家,香港教育大學文學及文化學系副教授。著有《市場,去死吧!》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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